平利县西河镇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平利县西河镇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是2026年09月22日发布于陕西省·安康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平利县西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及金额220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安康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2200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平利县西河镇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登录后查看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平利县西河镇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0,000.0登录后查看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西河镇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000.0登录后查看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000.0登录后查看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平利县西河镇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西河镇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西河镇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税收缴纳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⑥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本单位经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及附注说明)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⑧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⑩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登录后查看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登录后查看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登录后查看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五、开启
时间: 登录后查看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领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2)请各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西河镇西坝村平利县西河镇西坝村三组
联系方式:0915-8671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娟
电话: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公司
登录后查看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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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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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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