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无锡分公司关于无锡市南禅寺业务用房信息化建设ICT(DJ)项目询比公告
公告概要
“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无锡分公司关于无锡市南禅寺业务用房信息化建设ICT(DJ)项目询比公告”是2026年10月17日发布于江苏省·无锡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涉及金额7828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无锡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7828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关于无锡市南禅寺业务用房信息化建设ICT(DJ)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采购人为中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登录后查看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现进行公开询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获取询比文件。
一、采购内容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关于无锡市南禅寺业务用房信息化建设ICT(DJ)项目。
1.2采购项目内容:业务用房所需的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服务,具体包括视频会议终端、平台扩容设备、综合安防管理平台、访客系统、相关显示设备、消防语音系统等。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的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1.3采购规模:项目预算金额登录后查看元(含税),合同期5年。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5中选数量:选取一名中选供应商。
1.6采购项目的工期时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1.7服务地点:江苏无锡。
1.8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1.9最高应答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登录后查看元(不含税);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全部要求则合格;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则否决其应答。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扫描件。
2.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三、获取询比文件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登录后查看18时00分至登录后查看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至邮箱登录后查看698@139.com获取询比文件。
购买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登录后查看元)整,售后不退;标书费只提供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支付方式:详见“六、联系方式”。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登录后查看14时00分,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吴都路518号无锡移动四楼电子评审室;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
本次纸质应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也可由应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赴现场递交。开标前,将在视频监控下检查应答文件密封情况。
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邮寄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吴都路518号
收 件 人:陈德锋、汪舒生
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698,登录后查看074
联系邮箱:登录后查看698@139.com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仅在(http://www.)上发布,询比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询比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吴都路518号
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华景路1号11-19层
采购经理/联系人:陈德锋、汪舒生、姚俊捷、林艺杰
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698,登录后查看074
邮箱:登录后查看698@139.com
标书费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广登录后查看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登录后查看005
开户银行行号:登录后查看4398
开户银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首层
注明:标书费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标书费交款单位和应答单位必须一致。交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和开票信息发送至获取询比文件联系人邮箱。
七、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w登录后查看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采购信息,其他登录后查看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附加项
(一)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综合部。
(二)处罚规定
对于存在与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1.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3.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登录后查看元以上;
4.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三)获取询比文件
获取询比文件邮件请发送至登录后查看698@139.com,邮件格式:
1.邮件标题:××公司××项目获取询比文件信息
2.邮件正文: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 1 | 项目名称 | |||
| 2 | 单位全称 | |||
| 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 | |||
| 4 | 项目联系人 | |||
| 5 | 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 | |||
| 6 | 邮箱(澄清、中选通知书、标书费电子发票等均发至此邮箱) |
广登录后查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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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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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什么是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是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信息公开通知,说明项目名称、资格要求、投标时间地点等关键内容。本页由中策大数据整理自公开渠道,供投标企业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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