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淮二分部询价处置废旧操作平台一批
公告概要
“关于宁淮二分部询价处置废旧操作平台一批”是2026年10月17日发布于江苏省·南京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南京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废旧物资处理协议 出售方: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分公司宁淮城际铁路站前6标项目部二分部(以下简称甲方) 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因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收购甲方的废旧钢筋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各方承诺及保证 1.1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在进行本合同交易全过程中不采用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或对方任何人员,也不向对方或对方人员索取或要求任何条件。 1.2乙方承诺及保证其在收购本协议约定废品后,确保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处置,不造成环境危害及其他对社会公众的伤害。 第二条 品名及价格
2.1上述单价中已包含乙方现场切割、吊装、运输等将拟回收废旧物资运出施工现场的所有费用。 2.2乙方需在甲方现场或指定的地点,由双方人员共同进行过磅验收;甲方有权对持有异议的过磅数量进行复核,特殊物资可按台或套进行数量确认。 2.3协议期内,单价不作调整。 第三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 3.1交货地点:甲方厂区内。 3.2自登录后查看;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 2日通知乙方。 3.3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将甲方指定的废品收购处置完毕。 第四条 交货方式 4.1甲方只负责交付,由乙方在甲方厂区内的人工费、清理、装车、运输、利润、安全防护等其它所有费用,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数量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将货款结清,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4.2在拟处置标的物所有权移交前,乙方不得对标的物进行切割作业。 4.3乙方应确保收购时和收购处理完毕后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工作,并确保不造成任何污染。 第五条 款项结算与支付 5.1先付款后装货,每次装车前乙方必须将预付款打入甲方账户内并保证甲方帐户有足够的预付款,否则不得进入现场装车;每车进行结算,甲方出具售废旧物资处理确认单作为对帐凭证,根据最终处置结算数量多退少补。 5.2拟处置标的物按照本协议要求运出甲方施工场地且乙方所有货款支付完毕后,由甲方按总价款开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3乙方纳税人身份信息如下: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账 号: 第六条 安全条款 6.1乙方派往甲方工作人员和车辆,有责任了解甲方的施工现场的需知,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乙方有关办事人员或受雇于乙方的人员在甲方施工区域内应遵守甲方所有规章制度。 6.2乙方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装载过有毒有害或其他对货物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在甲方施工区域区内应按甲方规定的限速行使,运输车罐体、油箱等密闭安全可靠,无滴漏、废气溢出隐患;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车辆在甲方施工区域造成行车安全、污染事故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6.3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对人员的人身伤害及财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4在甲方的废品处理现场,乙方工作人员在装卸、切割、拆卸、处置、运输等收购废品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汽车到后及时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对空车进行检查和过磅,乙方必须保证汽车不夹带任何物品,保持车辆清洁;乙方汽车在进场前必须保证性能良好、油水充足,空车过完磅后,不得离开甲方现场,若以上情况一经发现,按照弄虚作假处理,视情节严重给予每次至少登录后查看元罚款,并从预付款中直接扣除。 7.2乙方必需根据甲方安排切割废旧钢铁边角料,根据实际情况双方约定当天需要切割的废铁数量,乙方必须保证有充足的人员及器具完成当天的工作量,当天切割的模板必须当天过磅运输出甲方厂区,若不执行甲方安排,每发现一次罚款登录后查看元。 7.3乙方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后,将全程接受甲方安排的人员监督,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恐吓或威胁甲方人员,否则视情况罚款登录后查看元起并告知公安部门。 7.4乙方在废品收购现场及在甲方的工作场所范围内因收购、处置废品等造成甲方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5乙方工作拖延,致甲方正常工作受到影响的,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自保证金中扣除登录后查看元违约金,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的履行。乙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价款的,应承担延期支付的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延期付款部分的5%计算。 7.6乙方在切割模板过程中,应遵守当地民风民俗,如因此而发生的纠纷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7.7若发生以下以不正当手段来达到非法获利目的情况之一,一次性全部没收履约保证金或预付款并解除合同,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①发现人为原因改变车辆自身重量;②装货前过磅时将车辆水箱加满水或装上附加货物来增加车辆自重,装完货物过磅前将水箱水放掉或将增加的货物卸载;③通过在地磅传感器上安装接收器遥控篡改称重数量的。 7.8若发现偷盗废旧钢铁边角料情形的,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自保证金中扣除10000元违约金,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的履行。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及转让 8.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即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协议及对外转让本协议的权利义务。 8.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本协议,且在甲方催告后的12小时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自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处理方式 9.1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与本合同有关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请合肥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 补充条款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效力。 10.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10.3双方填写本协议时应字迹清楚、明确,凡有涂改处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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