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江苏铭灏荣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包装材料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审批信息
公告概要
“【拟批准公示】江苏铭灏荣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包装材料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审批信息”是2026年10月16日发布于江苏省·南通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江苏铭灏荣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涉及金额10000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南通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100000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塑料包装材料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洲路天之盛4号厂房;
建设单位:江登录后查看公司;
环评机构登录后查看公司;
编制人员:姚磊(登录后查看0031)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洲路,企业租赁登录后查看公司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塑料包装材料及其他塑料制品的生产。项目用地面积6144平方米,总投资登录后查看元,其中环保投资登录后查看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PP/PE片材200吨、PET薄片200吨、塑料玩具40吨、托盘和盖200吨、PP蜂窝围板箱200吨、PP中空板内衬10吨、塑料箱体塑料日用品塑料零部件2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登录后查看。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化粪池,经处理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须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纳管标准后,进入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和排放。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PP/PE挤出吸塑注塑废气、托盘盖吹塑废气、蜂窝围板箱挤出成型和封闭压痕废气、蜂窝围板箱造粒废气、丝印擦网废气分别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冷却+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并经1#排气筒排放。粉碎粉尘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布袋除尘器+2#排气筒处理设施。本项目废气排放须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排放要求。所有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本项目所用胶粘剂须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的标准要求,油墨须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限量》(GB38507-2020)中的标准要求,清洗剂须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中的标准要求。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原料空桶的收集、贮存须参照《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危废处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
四、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相关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股
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来源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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