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一期)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一期)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是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绿化亮化城市改造等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2020-440100-48-01-062988),总投资额37.7亿元,目前处于施工阶段阶段,计划2025-01-15开工、2026-07-09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4-11-16。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2020-440100-48-01-062988
- 版本类型
- 版本1
- 发布时间
- 2024-11-16
- 项目阶段
- 施工阶段
- 工程类型
- 新建
- 所属行业
- 绿化亮化城市改造等
- 所属专题
- 绿化亮化城市改造等
- 总投资额
- 37.7亿元
- 建筑面积
- 待确认
- 开工时间
- 2025-01-15
- 竣工时间
- 2026-07-09
- 所在省市
- 广东省广州市
- 项目地址
- 广州市******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20-440100-48-01-062988
投资项目名称
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一期)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一期)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广州市财政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西起南海区建设大道,向东跨越白沙河后、终于大坦沙岛,路线全长约1.3公里,采用城市主干道和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中: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辅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376990万元,其中工程费2844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9939万元 (不含建设用地费),建设用地费37423万元, 预备费25153万元。
招标内容
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一期)泛光照明工程
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粤发改投审〔2020〕62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现对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一期)泛光照明工程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一期)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项目代码:2020-440100-48-01-062988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舒**、王工 联系电话:020-****78、182*****71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 联系电话:020-****80/134*****61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楼51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监督电话:020-****5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项目西起南海区建设大道,向东跨越白沙河后、终于大坦沙岛,路线全长约1.3公里,采用城市主干道和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中: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辅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376990万元,其中工程费2844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9939万元 (不含建设用地费),建设用地费37423万元, 预备费25153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一期)泛光照明工程项目施工包含高空作业、灯具安装、电气安装及灯具编程。本工程安装灯具有:投光灯、线型投光灯、柔性线型投光灯;安装位置有:桥外侧、桥内侧、桥墩、主塔。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4809196.23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 月 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机电或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且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一致。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五、关于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尚未登记注册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78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发布的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招标单位: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 日
工期(交货期)
开工日期具体以经批复的开工文件为准,乙方务必在2025年5月20日前确保本项目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全部完工,并通知甲方验收。总工期暂定18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元)
4809196.2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机电或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且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一致。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1-16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06 09: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06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06 09:0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
招标人联系人
舒工
联系电话
020-****78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楼512
招标代理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134*****61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
020-****56
发布责任人
林工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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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进展
- 立项审批
- 进行中
- 项目设计
- 设计单位未确定
-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 工程分包
-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一期)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属于绿化亮化城市改造等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绿化亮化城市改造等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总投资额37.7亿元,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施工阶段阶段,预计2025-01-15开工、2026-07-09竣工。
项目编号 2020-440100-48-01-062988;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4-11-16。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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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购设备
完整设备清单,登录可查看
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完整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登录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