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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实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固废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综合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02 项目阶段立项审批 所属行业固废处理

唐山实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固废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综合示范项目是位于河北省唐山市的固废处理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2411-130204-04-03-371955),总投资额2亿元,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计划2025-01-31开工、2026-07-25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4-12-02。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2411-130204-04-03-371955
版本类型
版本1
发布时间
2024-12-02
项目阶段
立项审批
工程类型
新建
所属行业
固废处理
所属专题
固废处理
总投资额
2亿元
建筑面积
69381.34
开工时间
2025-01-31
竣工时间
2026-07-25
所在省市
河北省唐山市
项目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唐山实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固废再生资源循

环利用综合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唐山实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4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

称唐山实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固废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综合示范项目

项目代码 2411-130204-04-03-371955

建设单位联

系人董平平 联系方式 159*****952

建设地点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红北道北,规划聚集区主干路二西(杨秀敏院

南50米)

地理坐标 (39度44分07.260秒,118度30分28.24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N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

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部

门(选填)唐山市古冶区发展和改革

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古发改备字〔2024〕73号

总投资(万

元)20000 环保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比

(%)0.25% 施工工期 6个月

是否开工建

设否

是:用地(用海)

面积(m2)69381.34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无

规划情况审查机关:古冶区人民政府—2—审查文件名称:《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规划环境

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环评审查机关: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审查文件名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总

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文号:冀环环评函[2024]1251号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1、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中的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审查意见中要求 项目建设情况 结论

1、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提质增效,

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做好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协调衔接,确保符合相关上位规

划。项目位于古冶开发区

东区,符合园区产业布

局,符合开发区规划环

评要求符合

2、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根

据国家、地方碳减排和碳达峰行动方案及路径要求,进一

步优化开发区能源结构、交通运输方式等《规划》内容。企业积极提高清洁生

产水平,减少能源消

耗,进而减少二氧化碳

排放符合

3、严格环境准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落实

《报告书》提出的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和与规划不符

的现有企业环境管理要求。开发区水泥熟料产能244万吨

/年、水泥粉磨产能386.5万吨/年、高档卫生陶瓷产能200

万件/年、炼钢产能30万吨/年(短流程炼钢)、硅锰合金产

能30万吨/年、热电联产总装机容量600兆瓦;严禁其他

“两高”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入驻。电池回收行业中

禁止设置再生铅项目;开发区仅允许化工产业区发展化工

产业,其他产业园禁止新增化工企业,电解水制氢(太阳

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等绿氢生产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

站除外;东区食品加工产业中禁止入驻屠宰项目。现有企

业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促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与生

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本项目为一般固体废

物综合利用项目,不涉

及上述行业符合

4、严格空间管控,优化功能布局。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

划以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进一步强化空间管控,加

强对开发区周边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环境敏感区的保护。

城镇开发边界与水源地重叠区域,严格执行《唐山市集中

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开发区距沙河100米范

围内及水源地准保护区10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危废间、电

镀工序、危险品储罐、污水处理站等对水体影响严重的设

施;东区与古冶城区紧邻,提出梯度产业管控要求;紧邻

居民点周边设置50米缓冲,确保开发区内企业与敏感点

保持足够的防护距离,减少突发事件可能对居民区环境产

生的影响。项目不在水源地保护

区内,距离海子沿水源

地准保护区1220m;项

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

为西北侧730m的刘庄

村符合

5、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根据

国家、河北省及唐山市污染防治规划和区域生态环境分区本项目位于开发区的

东区,不涉及挥发性有符合—3—管控相关要求,落实开发区污染减排方案,采取有效措施

减少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区域环境质

量持续改善,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控制

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料使用,加强无(低)挥发性有机物

原料替代;第一类重金属车间口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

排,难生化降解废水以及高盐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园区污水

收集处理设施;东区废水全部回用,不得外排;西区、北

区不得新增废水排放量。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物排

放准入要求,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之前,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机物、重金属等,主要

为颗粒物,处理设施处

理达标后,按要求进行

倍量削减

6、统筹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建设内容及时限。2025

年底前完成供水设施建设,适时关停自备水井。远期完成

开发区集中供热、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古冶运营分公司

(南园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

管网提供符合

7、优化运输方式,落实应急运输响应方案。鼓励开发区

提高清洁能源汽车运输比例,减轻运输产生的不利环境影

响。结合秋冬行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

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

急运输响应。项目原料及产品运输

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

减少运输产生的污染。

项目遵守重污染天气

应急响应要求符合

8、健全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建全完

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

控体系;强化开发区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健全应急响应

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

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

安全。厂区内风险源点均采

取了防范措施,建设单

位后期按要求进行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的编制及备案工作符合

9、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环境

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及时补充或重新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不涉及 符合

2、园区基本情况介绍与园区其它情况符合性分析

(1)园区概况

2009年,古冶区人民政府成立唐山市古冶区接续产业聚集区,接

续产业园区位于古冶区中部,总规划面积为30.29km2,其发展定位为:

国家重点支持的资源枯竭城市产业转型功能区、中国北方地区特钢和

特种水泥基地;河北省资源枯竭接续产业发展示范区、重要的现代煤

化工基地;冀东装备制造零部件配套基地、能源原料中转物流基地、

生物和新材料产业等。规划环评报告书于2009年9月通过河北省环境

保护厅审查(冀环评函【2009】512号)。

2011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批准设立首批省级工业聚集

区的通知》,古冶区资源枯竭城区转型接续产业聚集区(设区市周边)

为省级工业聚集区。

2014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部分省级经济开

发区和省级工业聚集区规范整合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4】14号),—4—古冶区资源枯竭城区转移接续产业聚集区更名为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

发区。

2015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确定全省规范整合并

更名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第一批)规划面积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

158号),明确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为39.32km2,其中东

区20.75km2,南区14.52km2,西区1.66km2,北区2.39km2。

随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总体规

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面积56.83km2,并于2018年9月8日通过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文号(冀环评函[2018]1437

号)。

随后,开发区管委会编制了《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面积56.83km2,进行了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

并于2018年9月8日通过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冀环评函[2018]1437

号)。

本次规划根据已批复的古冶区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成果、

省批复范围(冀政办字【2015】158号)对园区范围进行调整,在省政府

批复范围39.32km2(26.41km2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12.11km2位于城镇

开发边界外)的基础上对规划范围进行扩大了5.85km2(均位于城镇开发

边界内),最终确定开发区面积45.17km2。调整后开发区分为四个片区,

分别为东区(面积21.80km2,其中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16.03km2)、

南区(面积19.32km2,其中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15.97km2)、西区(面

积1.66km2,全部不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北区(面积2.39km2,其

中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1.06km2),总面积45.17km2。

(2)园区范围

开发区东区规划范围:东至古冶外环路,南与沙河紧邻,西与古

冶城区、卑家店镇区接壤,北至古冶北部山体,规划面积21.80平方

公里。

开发区南区规划范围:南区分为A、B两个分园,规划面积19.32—5—平方公里。其中A园规划面积14.12平方公里,东至沙河,南至钢厂

南路,西侧以吕钱公路、小寨路为界,北至205国道;B园规划面积

5.20平方公里,东至范毕路,南至尾矿库南端,西至尾矿库西边界,

北侧与范各庄矿紧邻。

开发区西区规划范围:规划面积1.66平方公里。东与习家套乡政

府驻地接壤,南至京山铁路,西侧与习家套村、东李家套村相邻,北

边界为习家套乡变电站南侧村间路。

开发区北区规划范围:规划面积2.39平方公里。东至古榛路,南

接古冶城区,西至石榴河支流,北至赵各庄矿。

本项目位与开发区东区。

(3)规划主导产业发展方向

1)钢延产业

根据现有基础和发展趋势,把钢铁深加工、金属制品、机械加工

作为开发区钢延产业主要发展方向,重点扶持发展钢结构加工、焊管

生产、冷轧薄板、机械加工。在钢结构方面,引入区域内外优质企业;

在机械加工方面,引入京津冀或大区域外部的企业,主要围绕汽车配

件、五金件等引入一批企业,使其形成规模。

2)建材

鼓励古冶区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引入利用工业废料(粉煤灰、矿渣、

煤矸石等)可生产水泥、砌块等墙体材料的项目,充分利用古冶工业产

业资源,推进古冶地区煤矸石(粉煤灰)烧结空心制品的生产和应用,

把煤矸石(粉煤灰)烧结多孔砖作为替代实心粘土砖的主要新型墙材产

品。大力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尾矿等为主要原料的新

型墙体材料产品。

3)化工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转换增

长动力,着力发展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两大主导产业。

积极融入京津冀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氢能等产业链协同和京—6—唐秦廊道建设,为京津冀新能源汽车产业做好配套支撑,从头打造动

力电池产业板块,谋划发展动力电池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正极材料、

电解液等电池材料,积极布局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

产业链关键环节材料,坚定不移抓投资上项目,为园区高质量发展积

蓄强劲动能。

积极对接京津冀地区,基于三地产业转移和产能扩建,积极承接

招引企业和项目入驻,重点谋划发展电子化学品、涂料、胶粘剂、表

面活性剂等化工行业。

依托唐山黑猫炭黑等企业,积极发展塑料色母粒、油墨、导电、

涂料等应用领域特种炭黑产品,积极推动三兴化工特种炭黑项目建设,

延伸发展中间相沥青基碳纤维、泡沫炭、电极材料、炭/炭复合材料等

高性能炭素材料。依托迪牧化工,加快推动焦化粗苯精制生产的芳烃

系列产品与石油化工芳烃产业链结合,延伸粗苯加工产业链。

4)材料制造

积极融入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布局新材料产业,依托先隆

纳米,积极对接龙头企业,重点发展高性能结构材料、软磁材料等金

属新材料;积极融入全市电池产业链条发展,重点发展ITO靶材、电

子级多晶硅等电子新材料;提前布局未来产业,瞄准航空、航天、军

事领域的高精尖科技需求,重点发展碳纤维复合材料、石墨烯复合材

料、陶瓷基复合材料等复合材料。

5)装备制造

依托产业基础和要素资源,激发区内企业“二次创业”热潮,围

绕金属制品、建材机械、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装备、仪器仪表

设备等形成规模,最终实现由配套向成套的转变。

6)新能源

抢抓“3060”碳中和碳达峰机遇,依托水、土、矿等资源组合优

势,围绕传统企业转型发展,重点发展氢气制备和氢能装备、风能开

发及风能装备,光伏开发及光伏设备、抽水蓄能、储能电池等,在追—7—“新”逐“绿”中领跑唐山,努力打造“风光火水氢储一体化”发展

的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7)节能环保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服务于唐山市主导产业,

重点发展二氧化碳收集利用、节能设备及服务、新能源汽车拆解、绿

色建材等产业,努力打造环渤海优势突出的节能环保生产基地。基于

唐山市范围内矿山、钢铁等企业的大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结合周边

煤矸石、粉煤灰等资源,对废石、尾砂、钢渣、水渣、脱硫石膏、废

钢等大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

8)食品加工

瞄准“健康、高端”方向,加快产品绿色化、健康化、高端化发

展,重点发展冷冻食品、肉制品加工,积极引进健康饮品、功能食品、

休闲食品等产业项目。

9)现代城市服务业

基于古冶经济区位优势,用好用足工矿废弃地资源,强化全域国

土综合整治,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及品质,重点发展现代大宗商品仓储

物流业、城市高端商贸服务业和特色文旅休闲业,提升服务品质,培

育新兴经济增长点和对外宣传新名片,努力打造冀东现代服务业高质

量发展示范区。

表1-2产业发展布局一览表

序号片区规划面积 重点发展方向或产品

1东区21.80km2东区A园,重点发展建材、材料制造、新能源、食品加工、装备制造、

钢延产业、节能环保。

东区B园,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能源、现代城市服务业。

2南区19.32km2南区A园:包括化工集中区和其他区域。其中,化工集中区,重点发展

化工产业。其他区域重点发展钢延产业、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

南区B园: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

3西区1.66km2生态文明时代的国土空间规划更强调存量空间优化,“底线约束、刚

性管控”的规划思维倒逼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优化调整。根据古冶区国

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开发区城镇开发边界未包含原

西区。现有企业保留现状。

4北区2.39km2根据古冶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包含古冶城区、经开区

以及四乡镇(镇区/乡政府驻地)等部分。原北区部分区域纳入了古冶城

区,主要为赵各庄矿工业广场区域,以开滦赵各庄矿获批成为国家工

业遗产为契机,推动工业旅游三产服务为主导,积极发展金融、研发、

创意、设计、人才公寓等及其配套服务。

现有合法合规企业不得扩大产能,逐步迁出。—8—本项目为固废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综合示范项目,位于古冶经济开发

区东区A园,项目属于固废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符合节能环保的发展方

向,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园区的产业布局规划。

(2)基础设施

①给水

古冶现状共有2座给水厂,总供水规模10万m³/d;其中林东给水

厂,供水规模5万m³/d,卑家店给水厂,供水规模5万m³/d。广信公

司、林西矿、吕家坨矿3座矿井水厂,矿井疏干水供水规模2.3万m³/d。

规划新建一座加压泵站,将唐山市中心城区输送净水接入古冶中

心城区配水管网,供给城区及开发区生活用水,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

开发区东区生活给水接入中心城区配水管网,由卑家店水厂供水;工

业生产用水由广信公司、林西矿矿井疏干水供应。

本项目用水由园区供给。

②排水

开发区东区污水排入现状宏源污水处理厂;规划升级改造宏源污

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滦河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至宏源污水处理

厂进行处理;目前污水管网已铺设至本项目所在区域,本项目污水可

排入宏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③供热

集中供热热源规划主要以燃气锅炉房为主,工业余热为辅。供热

热源主要利用规划1#~3#锅炉房,协鑫热电厂为补充热源。经济开发

区东区规划1#燃气锅炉房,位于鹤兴路西侧。占地面积为2.34公顷,

供热能力为234兆瓦。

项目生产不用热,办公采用电采暖。

④燃气

近期古冶区开发区居民及商业用气以陕甘输气工程永-唐-秦管道

天然气为主,工业企业用气天然气逐步取代人工煤气;远期规划采用—9—天然气为城市主要气源,气源来自陕甘输气工程永—唐—秦管道。为

加强古冶区天然气供应的稳定性,远期积极引进冀东石油天然气管线

作为古冶区天然气供气的第二气源。

项目不使用燃气。

其他符合

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为手段,强化空

间、总量和准入环境管理。本项目建设与上述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

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

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

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

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

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根据古冶区“三区三线”成果,古冶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

位于古冶开发区,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2)资源利用上线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

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表1-3项目与开发区资源利用上线对比分析一览表

项目 利用上线 管控要求 项目情况是否满

足要求

水资源利用上线总取水量指

标:2375.79

万m³/a

新水取用量

指标:

1654.49万m³

/a①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开展用水效率评

估,建立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指标等用

水效率评估体系。

②抓好工业节水。开展节水诊断、水平

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

管理。推广先进污水深度处理技术,加

强高耗水企业废水再生回用。项目用水为园

区统一供水满足—10—③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促进再生水

利用,凡能使用再生水的工业企业,优

先使用再生水。园区绿化、街道清扫、

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用水

推广使用再生水。逐步减少地下水资源

开采量,增加地表水用量,优先使用地

表水、采矿疏干水。

土地

资源

利用

上线土地资源总

量上限45.17km²

规划实施中开发区应坚持最严格的节

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

平。项目占地面积

69381.34m2,

为园区规划用

地,用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满足建设用地总

量上限31.75km²

工业用地总

量上限26.08km²

(3)环境质量底线

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PM10年均浓度值及O3日最大

8h平均浓度值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

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即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本项目为迁建升级

改造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造成冲击影响,不需进行区域内主要污染物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区

域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

标准,本项目实施后不改变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无生产

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泼洒地面抑尘;项目产生的固废采取

了严格的治理、处理和处置措施,经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与《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

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进行对比。

表1-4园区环境准入清单对比表

清单类

型具体内容 项目情况 符合性

总体要

求符合《唐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中准入

要求。分析《唐山市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2023年版)》,

项目符合准入要求符合

重

点

管

控空

间

布

局开

发

区

整1、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线范围内,禁止建设除

公路附属设施外的其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

设施;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除必要的铁路

施工、作业、抢险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1、项目租赁唐山建业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内

西侧厂房,占地类型为

建设用地。符合—11—区

域约

束体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取土、挖砂、挖沟。

2、严格按照规划产业布局进行项目准入;严格

落实最新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制定的环境准

入要求。

3、开发区内村庄搬迁前禁止占用,搬迁后纳入

规划用地管理。

4、工业园区入区项目严格遵守规划产业定位及

用地布局要求,并严格执行环评文件及批复中环

境防护距离要求。

5、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区域应保持现状不变,

不得进行开发建设。

6、新增涉盐酸储罐企业(单个储罐≤200m3)与居

民区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0m;新增涉液氨储罐企

业(单个储罐≤80m3)与居民区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10m;新增涉氨水储罐企业(单个储罐≤100m3)与

居民区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5m;新增涉甲苯储罐

企业(单个储罐≤80m3)与居民区之间的距离不小

于10m。2、项目位于开发区东

区,符合园区产业布局

要求。

3、项目租赁唐山建业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内

西侧厂房,占地类型为

建设用地。

4、项目位于开发区东

区,符合园区产业布局

要求,根据预测分析,

项目不需设置防护距

离。

5、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

界范围内。

6、项目不设置盐酸、液

氨、氨水、甲苯等储罐

东

区1、城镇开发边界与水源地重叠区域,严格执行

《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

2、开发区距沙河100m范围内及水源地准保护区

100m范围内禁止设置危废间、电镀工序、危险品

储罐、污水处理站等对水体影响严重的设施。

3、规划居住用地和现状村庄敏感点周边设置50

米缓冲带:禁止布置涉及高VOCs含量涂料工序及

电镀工序。

4、东区与古冶城区紧邻,提出梯度产业管控要

求:

①建材:城区居住区100m范围内不得布置含有或

使用沥青的工序;

②食品加工:城区居住区100m范围内不得布置含

发酵工艺工序;

③装备制造:城区居住区50m范围内禁止布置涉

及高VOCs含量涂料工序及电镀工序;100m范围内

不得布置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

上工序、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工

序、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浸塑和电泳

除外)工序;

④钢延产业:城区居住区100m范围内不得布置年

产50万吨及以上的冷轧工序;

⑤节能环保:城区居住区100m范围内不得布置金

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

屑、废电池破碎项目,含废塑料、废轮胎加热工

艺工序。

5、食品加工产业选址须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

相关要求,涉及高VOCs含量涂料、含《有毒有害1-2、项目不在水源地保

护区内,距离水源地准

保护区1220m。

3-4、项目距离最近的敏

感点为730m

5、项目为一般固体废物

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

食品加工业符合—12—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远离食品

加工企业布局。

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1、污染物排放:

①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大气污染物:颗粒物493.871t/a、二氧化硫

384.937t/a、氮氧化物960.425t/a、VOCs15.770t/a、

甲醛0.723t/a、甲醇0.515t/a、氨21.46t/a、硫化氢

14.876t/a、氯化氢54.149t/a、苯0.410t/a、甲苯

1.207t/a、二甲苯2.946t/a、氟化氢4.241t/a、硫酸

6.036t/a、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

其化合物0.094t/a、汞及其化合物0.251t/a、铊、镉、

铅、砷及其化合物0.482t/a、二噁英0.158g/a、氟化

物2.308t/a、氰化氢0.231t/a、酚类2.606t/a、苯乙

烯0.287t/a、苯并[a]芘0.007t/a、碱雾1.8777t/a、

锌及其化合物0.133t/a;

水污染物:COD35.877t/a、氨氮1.794t/a、总磷

0.359t/a、总氮17.939t/a、铜0.006t/a、锌0.012t/a、

五日生化需氧量7.175t/a、石油类1.196t/a、氰化物

0.239t/a、挥发酚0.120t/a。

②存量源削减量

大气污染物:颗粒物515.566t/a、二氧化硫

207.163t/a、氮氧化物626.585t/a、VOCs34.574t/a。

③新增源控制量

大气污染物:颗粒物178.082t/a、二氧化硫38.02t/a、

氮氧化物131.782t/a、VOCs6.849t/a、甲醛0.688t/a、

甲醇0.515t/a、氨4.829t/a、硫化氢0.525t/a、氯化

氢2.268t/a、苯0.138t/a、甲苯0.576t/a、二甲苯

1.476t/a、硫酸0.846t/a、锰及其化合物0.064t/a、

铅及其化合物0.026t/a、汞及其化合物0.102t/a、镉

及其化合物0.017t/a、砷及其化合物0.021t/a、二噁

英0.011t/a、氟化物0.4t/a、氰化氢0.229t/a、酚类

0.242t/a、苯乙烯0.286t/a、苯并[a]芘0.001t/a;

开发区碳排放及强度:碳排放强度不得超过2.4tCO2/

万元产值。

开发区污染物排放强度:颗粒物0.12kg/万元增加值、

SO20.09kg/万元增加值、NOx0.23kg/万元增加值、非

甲烷总烃0.004kg/万元增加值、COD0.007kg/万元增

加值、氨氮0.0006kg/万元增加值(如有行业要求,遵

循行业要求)。

2、入区项目应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

[2014]30)、《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

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3、新建具有绩效评级要求的涉气建设项目,须达到B

级及以上水平。

4、入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国家已颁布的相应

清洁生产标准或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国内先进1、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

3.826t/a。

2、现有颗粒物存量满足

要求

3、项目绩效评价等级能

够达到B级要求。

4、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能

够达到B级要求。

5、项目不涉及重金属。

6、项目无生产废水;生

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7、项目在工艺中采用逆

流清洗减少新鲜水消

耗,选用节能设施,减

少资源能源消耗。

8、项目固体废物均采取

有效的处理措施,危险

废物收集、贮存、运输、

处置、利用满足相应标

准、规范要求。符合—13—水平(二级水平),同时满足相应行业审批原则的规

定,无标准的应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以水泥、

化工行业为重点,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全面推行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5、新建涉及重金属废水企业,涉第一类污染物重金

属废水禁止外排;难生化降解废水以及高盐废水不得

直接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6、东区废水全部回用,不得外排;西区、北区企业

禁止新增废水排放量。

7、入区企业在工艺设计、设备选型、电气系统、节

能管理等方面采用节能措施、加强余热回收、原料运

输采用国六或新能源运输车,以有效减少项目碳排

放。

8、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其中危险废物收集、贮

存、运输、处置、利用须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

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环

境

风

险

防

控1、涉风险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相关

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2、合理布置产生有害因素的生产单元,入区项目选

址须满足相应的安全距离。

3、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制定的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4、完善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和健全园区和各企

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5、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中危险废

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须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收集贮

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6、各企业做好分区防渗,强化土壤环境监管。

7、完善区域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开发区所有

排污口、雨水排放口均设置闸阀,化工集中区内部设

置1座应急事故水池。1、项目风险源点均采取

了防范措施,建设单位

后期按要求进行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

及备案工作。

2、项目满足要求。

3、项目后期按要求设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4、项目不涉及。

5、项目一般固废及危险

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

善处置,其中危险废物

收集、贮存、运输、处

置、利用等须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法》、《危险

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

术规范》、《危险废物

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6、项目根据不同的污染

程度按一般防渗区、重

点防渗区对厂区进行防

渗。

7、项目风险源点均采取

了防范措施。符合

资

源

开

发

利

用1、优先利用区域集中供热和工业余热资源,禁止建

设分散燃煤供热设施;集中供热采用清洁能源,不得

燃煤、生物质等其他燃料。

2、规划入区项目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

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物耗、能

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达到1、项目生产采用电加

热,生活采用电采暖。

2、企业积极提高清洁生

产水平,减少能源消耗。

3、项目用水由园区供

给。符合—14—要

求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3、在集中供水实施前,企业暂由自备井供水,地下

水使用量不得突破合法取水许可量;待集中供水实施

后,逐步关停自备水井,禁止新增自备井。具备使用

再生水条件的企业优先利用再生水。

4、开发区不能突破园区设定的土地资源(45.17km2)、

水资源(新鲜水1654.49万m³/a)、能源(208.515万

tce/a)利用上线。4、项目租赁唐山建业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内

西侧厂房,占地类型为

工业用地。

产

业

发

展

方

向1、电池回收行业中,禁止设置再生铅项目;

2、开发区仅允许化工产业区发展化工产业,其他产

业园禁止新增化工企业,电解水制氢(太阳能、风能

等可再生能源)等绿氢生产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除

外;

3、开发区禁止新增危险废物处置企业;

4、东区食品加工产业中禁止入驻屠宰项目。项目为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综合利用项目,不属

于上述行业。符合

其

他

相

关

要

求1、严格落实国家、河北省以及唐山市最新产业目录

准入要求。

2、禁入不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或上下游产业的

项目。

3、设置“两高”行业产能上限,严控“两高”行业

新增产能,“两高”行业规模上限为:水泥熟料244

万吨/年、水泥粉磨386.5万吨/年、高档卫生陶瓷200

万件/年、炼钢30万吨/年(短流程炼钢30万吨/年)、

硅锰合金30万吨/年、热电联产总装机容量600MW。

4、禁入不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要求的建设项目。

5、入区项目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

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

7、新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需明确重点

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

8、入区项目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深度治理要求、重污

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1、项目属于《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

鼓励类项目第四十二条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能综

合利用项目中“8.废弃

物循环利用:煤矸石、

粉煤灰、尾矿(共伴生

矿)、冶炼渣、工业副

产石膏、赤泥、建筑垃

圾等工业废弃物循环利

用”。

2、项目位于开发区东

区,符合园区产业规划

要求。

3、项目不属于两高行

业。

4、项目属于一般固体废

物综合利用,无行业准

入要求。

5、项目租赁唐山建业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内

西侧厂房,占地类型为

工业用地,不在沙区范

围内。符合

2、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的意见》(冀政字[2020]71号)及《河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

版)符合性分析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意见》(冀政字[2020]71号)及《河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版),—15—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海洋红线区及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等一般生态空间。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港区

和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等。

一般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城镇重点管控单元。优化工业布局,有序实施高污染、高排放工

业企业整改或搬迁退出;强化交通污染源管控;完善污水治理设施;

加快城镇河流水系环境整治;加强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控和开发

再利用监管。

严格产业准入,完善园区设施建设,推动设施提标改造;实施污

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资源利用效率和地下水开

采管控。本项目位于古冶经济开发区东区,符合园区准入条件,按要

求进行总量控制,按要求填报排污许可,用水为园区供水,可满足要

求。

3、与《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意见》符合性分析及《唐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版)符合

性分析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意见》(唐政字〔2021〕48号),加快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

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

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

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项目与唐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见下表。—16—其他

符合

性分

析表1-5唐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市总体准入要求

管控单元 要求 项目情况符合

性

一

般

生

态

空

间总

体

要

求空

间

布

局

约

束1、根据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合理确定区域产业发展方向,限制高污染、高能耗、

高物耗产业的发展。要依法淘汰严重污染环境、严重破坏区域生态、严重浪费资源能源的产业,要依

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损害生态系统功能的企业。

2、应当按照限制性开发区域管理,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

供给能力。形成点状开发、面上保护的空间结构。开发强度得到有效控制,保有大片开敞生态空间,

水面、湿地、林地、草地等绿色生态空间扩大,人类活动水平的空间控制在目前水平。

3、区域内要严格开发区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开发区的面积,已有的工业

开发区要逐步改造成低消耗、可循环、少排放、“零污染”的生态型工业区。

4、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内、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

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新批固体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格控制新批液体、气体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5、新建非煤矿山,应当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建设。已有非煤矿山,应当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升级

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6、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符合区域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生态

空间中的林地、草原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用地,

应当加强论证和管理。

7、严格限制农业开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符合条件的农业开发项目,须依法由市县级及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生态保护红线外的耕地,除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并纳入国家生态退

耕总体安排,或因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需要外,不得随意转用。1、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

高物耗企业;

2、3、本项目在原有车间及租赁

建业公司现有厂房,不涉及高强

度工业化城镇开发;

4、本项目不涉及矿产资源开

发;

5、本项目不涉及非煤矿山;

6、古冶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

线;

7、本项目不涉及农业开发符合

大

气

环

境污染防

控目标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40微克/立方米左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0%

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比例达河北省要求。本项目废气经过相关处理措施

处理后达标排放,并按要求实施

重污染天气预警符合

空间布

局约束1、全面推进沿海、迁安、滦州、迁西(遵化)4大片区规划建设,加快推进钢铁企业整合搬迁项目建

设,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和物料集中输送管廊项目建设,形成“沿海临港、铁路沿线”产业

新布局。

2、严禁违规新增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依法推动独立焦化、独立石灰、独立球团逐步

退出。

3、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产能置换、煤炭替代和污染物倍量削减替代制度,当地有相关园区规1、项目位于古冶经济开发区,

不属于四大片区;

2、本项目不涉及产能要求;

3、项目按要求进行污染物倍量

削减替代;

4、本项目不涉及燃煤热风炉、符合—17—划的,原则上要进入园区并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要求。

4、基本取缔燃煤热风炉和钢铁行业燃煤供热锅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

烘干炉(窑)。

5、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淘汰列入河北省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

品名录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

6、全面取缔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发现一台,拆除一台,确保实现动态“清零”;严禁新增35蒸

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曹妃甸区全面取

缔燃生物质燃料、燃油(醇基燃料)锅炉,建成区范围内改为电锅炉,其他区域改为燃气锅炉或电锅

炉。其他县(市)、开发区(管理区)全面取缔燃用生物质燃料非专用锅炉,改为燃气锅炉或电锅炉。燃煤锅炉、燃煤加热、烘干炉

(窑)

5、本项目不涉及河北省淘汰落

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名录的

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

6、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燃

油燃生物质锅炉

污染物

排放管

控1、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

染物均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

2、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燃油(醇基燃料)锅炉、燃用生物质专用锅炉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河北

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要求;燃煤气、天然气锅炉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唐山

市锅炉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唐气领办〔2019〕10号)要求。

3、加强农村燃煤污染治理:(一)推广使用民用清洁燃烧炉具,加快淘汰低效直燃式高污染炉具,严

禁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炉具;(二)加强洁净型煤、优质煤炭的推广使用,实现农村

地区洁净型煤配送网点建设全覆盖,严禁使用高硫分和劣质煤炭;(三)推广太阳能、电能、燃气、

沼气、地热等使用,加强农作物秸秆能源化,推进农村清洁能源的替代和开发利用。

4、对保留的工业炉窑开展环保提标改造,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快

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平板玻璃行业和水泥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

陶瓷企业陶瓷窑、喷雾干燥塔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平板玻璃、建筑陶瓷企业逐步取消脱硫脱硝烟气旁

路或设置备用脱硫脱硝等设施,鼓励水泥企业实施全流程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具备条件的焦化企业实

施干熄焦改造。在保证生产安全前提下,钢铁烧结(球团)、高炉、转炉、轧钢工序实施车间封闭生

产。对标行业先进,持续推动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

5、推广新能源机动车,建设相应的充电站(桩)、加气站等基础设施,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停车位应当

建设相应的充电设施;鼓励和支持公共交通、出租车、环境卫生、邮政、快递等行业用车和公务用车

率先使用新能源机动车。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船舶靠港

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新建码头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成的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

基供电设施改造。

6、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停止销售低于国Ⅵ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

油并轨”。1、项目评价区为环境质量不达

标区,各污染物按要求进行削减

2、本项目不涉及锅炉

3、不涉及

4、不涉及

5、不涉及

6、不涉及

7、不涉及

8、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

不涉及扬尘

9、本项目不涉及。

10、加强重污染天气联动,按要

求进行停限产

11、项目使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的运输车辆

12、不涉及

13、不涉及

14、不涉及

15、不涉及符合—18—7、推进矿山综合整治。按照“能关则关、应合尽合、能转则转”的原则,对违反法律法规、列入关闭

计划、整改不达标、乱采滥挖的矿山,依法依规坚决关闭取缔。

8、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对城市建成区、县城建筑施

工工地实施全面监管。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按照《河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有关要求,全面

巩固洁净城市创建成果。

9、深化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巩固钢铁、焦化、煤电、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成效,

实施工艺全流程深度治理,推进全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

10、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加强污染气象条件和空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能力建设,建成

全市区域传输监控预警系统,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度。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

按照基本抵消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行强化管

控。

11、强化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加快柴油货车治理,推动货运经营整合升级、提质增效,加快规模化发

展、连锁化经营。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降低污染排放总量。

12、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以及电子废弃物、油毡、橡胶、塑料、

皮革、沥青、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

13、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

治理,无组织排放和末端深度治理等提升改造工程。

14、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加强烟气脱硝和氨法脱硫氨逃逸控制。推进种植业、养殖业大气氨减排,

加强源头防控,优化肥料、饲料结构。

15、严格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

环境风

险防控完善市、县、乡、村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信息全面、要素齐全、处置高效、决策科学的市级大

气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各级网格和各类污染源的集中在线监测、全程监控和监管指挥。不涉及 符合

资源开

发利用1、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

2、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

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

3、新(改、扩)建项目能耗达到《河北省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设备能效限定值》准入值要求,鼓励达

到先进值。对能效不达标的企业限期进行节能提升改造,现有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河北省主要产

品能耗限额和设备能效限定值》限定值要求,鼓励已达标企业通过节能改造达到先进值。国家或省对

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进行修订的,行业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按新标准执行。1、项目不使用煤炭

2、项目电气设备均采用节能电

机,设备均采用节能设备

3、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地

表污染防

控目标到2025年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国家和河北省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断面比

例达到85.71%,劣Ⅴ类水体比例全部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用水水质

简单,泼洒地面,不影响地表水符合—19—水

环

境

空间布

局约束1、涉地表水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控参照生态环境空间总体管控要求中各类保

护地总体管控要求。

2、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

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

3、全市重点河流沿岸、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补给区,严格控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制

革、造纸、焦化、化学纤维制造、石油加工、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

学品仓储等设施。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

4、未按照规定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管网建设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

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

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

5、推进现有企业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满足水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业集

聚区集中,明确涉水工业企业入园时间表;确因不具备入园条件需原地保留的涉水工业企业,明确保

留条件,其中直排环境企业应达到排入水体功能区标准。1、不涉及

2、不涉及

3、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制革、

造纸、焦化、化学纤维制造、石

油加工、纺织印染等行业

4、5、项目位于古冶经济开发区

东区,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用

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

理厂

污染物

排放管

控1、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水行业新增产能。产能过剩产业实行新增产能等量替代、涉水主要污染物排

放同行业倍量替代。对造纸、焦化、氮肥、石油化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

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

2、全面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能力。扩大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推进新建城区、扩

建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污水截留、收集纳管;进一步加强城区支管、毛细管等管网建设,提高污水

收集率。推进城镇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建设,新建城区、扩建新区、新开发区建设排水管网一律实行雨

污分流;强化各县(市、区)城区和重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应与配套管网同步设

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3、强化工业污水限期达标整治。推进废水直排外环境的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

管理,推动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取缔非法入河排污口。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对超标和超总量

的企业依法查处,对企业超标现象普遍、超标企业集中地区政府采取挂牌督办、公开约谈等措施。对

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由所在地政府依法责令限期关闭。

4、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进有机肥替代化

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积极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

制度。

5、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种植和养殖相结合,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合理布

局水产养殖空间,深入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开展重点河流湖库及近岸海域破坏生态环境的养殖方式综1、本项目不属于“十大”重点

行业

2、开发区雨污分流

3、4、5、6不涉及—20—合整治。

6、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及总氮排放的建设项目,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指标减量

替代,并在相关单位排污许可证中予以明确、严格落实,严控新增总氮排放量。

环境风

险防控有效防控水源地环境风险。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基础调查与评估,将可能影响水源水

质安全的风险源全部列入档案,加强风险应急防控,建立联防联控应急机制。推广供水水厂应急净化

技术,储备应急供水专项物资,配置移动式应急净水设备,加强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及时有效处

置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资源开

发利用1、开展用水效率评估,建立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2、发展农业节水。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推进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大力推广耐旱节

水品种、耕作保墒、地膜覆盖、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综合节水技术。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

水、喷灌、微灌、农作物节水抗旱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加快

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粮食主产区大力推广以高标准管灌为主的节水灌溉工程,蔬菜、果品和

经济种植区大力推广微滴灌技术,规模化农场、承包大户积极推广喷灌技术。地上水灌区实施续建配

套与节水改造。1、本项目用水为园区供水

2、不涉及符合

土

壤

及

地

下

水

环

境污染防

控目标2025年底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河北省下达任务,受污染耕地管控措施覆盖率100%;重点建

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拟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目标达标率100%,暂不开发

利用污染地块管控措施覆盖率100%;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考核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0%以下,

“双源”考核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本项目不涉及耕地 符合

空间布

局约束1、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

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2、禁止在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禁止抽取难以更新的地下

水用于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

3、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区管控参照生态环境空间总体管控要求中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总体管控要求。1、项目位于古冶经济开发区东

区,5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项目不属于可能造成土壤污染

的建设项目。

2、不涉及

3、不涉及符合

污染排

放管控1、严禁将污泥直接用作肥料,禁止不达标污泥就地堆放,结合污泥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逐步取消原生

污泥简易填埋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方式。鼓励利用水泥厂等工业窑炉,开展污泥协同焚烧处置。

2、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污染

物排放实施等量或倍量替换,对重金属排放量继续上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

设项目。加大减排项目督导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实施。

3、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核查。统筹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1、2、3不涉及;

4、项目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废

物堆存区,危险废物暂存于符合

要求的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的

单位进行处置;不乱堆乱放;

5、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废物经营符合—21—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利用处置设施短板。积极推进重点监管源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加大危险废物产生、

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力度。规范和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

4、建设和运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依法贮存、利用、处置

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应当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有计划地实现垃圾零填埋,已有的垃圾填埋

处置设施应当建设渗滤液收集和处理、处置设施,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土壤污染。

5、严格危险废物源头管控,优化利用处置结构布局,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升农

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健全完善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政策体系,实现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全

链条监管。单位,危险废物存放、贮存、转

运等均按要求进行。

环境风

险防控1、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基础调查与评估,将可能影响水源水质安全的风险源全部列入

档案,实行“一源一案”,对每个风险源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编制风险应急方案,建立联防联控应

急机制。

2、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危库、险库、

病库以及其他需要重点监管的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定期评估。

3、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

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4、严格落实耕地风险防范措施。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应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采取农艺

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

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鼓励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

5、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抓好退城搬迁工业企业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监督管理,土壤污染重

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按要求备案,防范

拆除活动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6、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对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的监督管理,对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而未进行调查的地块,以及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

复名录且未达到规划用途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不得进入供地程序进行再开发利用,未达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或周边土地开发的,

要科学设定开发时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对周边人群产生影响。

7、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修复。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

控,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并组织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对需要实施治理与修

复的污染地块,应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治理与修复施工

的环境监理,并严防治理与修复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二次污染。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尾矿库、耕地等,项目建成

后按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

按要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编制工作并备案,加强与政

府的联动。

本项目技改项目,占地为工业用

地,现为空地,按要求落实地下

水及土壤风险防范及管控措施符合—22—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下水水源条件和需要,建设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制定应急预案,

确保需要时正常使用。应急备用地下水水源结束应急使用后,应当立即停止取水。

9、针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因地制宜选择阻隔、制度控制、渗透反应格栅等技术,阻止污染扩散,加强风险管控后期地下水环境

监管。

10、地下水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执行《唐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中管控类区

域管理要求。

资

源水

资

源总

量

和

强

度

要

求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8.4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规划目标值30.0m³,较2020

年下降率为7.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4.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766

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提供符合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要

求1、严格地下水管理。在地下水禁采区内,除为保障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

(排)水、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以及为开展地下水监测、勘探、试

验少量取水外,禁止取用地下水。在地下水限采区内,对当地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有重大影响的重点

建设项目确需取用地下水的,应按照用1减2的比例以及先减后加的原则,同步削减其他取水单位的

地下水开采量,且不得深层、浅层地下水相互替代。地下水开发利用应当以浅层地下水为主。深层地

下水作为战略储备水源、应急供水水源、无替代水源地区的居民生活水源,应当严格限制开采。

2、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实施轮作休耕、旱作雨养,适度退减灌溉面积。严格限制开采深层地下水

用于农业灌溉。科学利用水库调蓄功能,用足用好外调水,合理利用当地地表水,鼓励利用非常规水,

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确需开采地下水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逐级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改善灌溉条件,提高灌溉用水效率,

建设节水型灌区。

3、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开展城镇后备水

源建设,大力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提供符合

能

源总

量

和

强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煤炭消费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9%和10%;非化石能源占

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左右。/ 符合—23—度

要

求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要

求1、禁燃区内不得新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

限期改用清洁能源;未改用清洁能源替代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配套建设先进工艺的脱硫、脱硝、

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排放;仍未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的,应当停止使用。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

2、禁燃区内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用煤炭及其制品(原料煤和发电、集中供热等具备高效污染

治理设施企业用煤除外);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

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等高污染燃料。

3、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

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可以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4、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

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全市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

5、钢铁行业按期完成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升级改造,大力推广高炉富氧喷煤、大球

团比等先进冶炼工艺技术,探索推进气基竖炉直接还原炼铁、熔融还原炼铁、富氢燃气炼铁积极推进

全废钢电炉工艺,有序实施短流程炼钢改造。焦化行业加快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等节能技

术推广应用。推动工业窑炉、油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进行系统节能改造。本项目不涉及燃料等相关内容符合

岸

线

资

源资

源

利

用

效

率

要

求1、除国防安全需要外,禁止在严格保护岸线的保护范围内构建永久性建筑物、围填海、开采海砂、设

置排污口等损害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2、限制开发岸线严格控制改变海岸自然形态和影响海岸生态功能的开发利用活动,预留未来发展空间,

严格海域使用审批。

3、优化利用岸线应集中布局确需占用海岸线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占用岸线长度,提高投资强度和利

用效率,优化海岸线开发利用格局。

4、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确需占用自然岸线的建设项目应严格进行论证和审批。海域使用

论证报告应明确提出占用自然岸线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结论。不能满足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和要求

的建设项目用海不予批准。不涉及 /

土

地

资

源资

源

利

用1、不得擅自突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严禁违反法律和规划开展用地用海审批。

2、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

用地。不涉及 /—24—效

率

要

求

表1-6全市产业总体管控要求表

要素

属性管控类

别管控要求 项目情况符合

性

产业

总体

布局

要求空间布

局约束1、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相关要求。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实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度,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严格控制高耗

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减量置换或者等量置换。

3、禁止投资钢铁冶炼、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和炼焦、有色、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

目。

4、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市县,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

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

组排放限值的除外)。

5、以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制药等行业为重点,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县城

和主要城镇建成区的重污染企业逐步实施退城搬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分散燃

煤(燃重油等)炉窑,鼓励搬迁入园并进行集中治理,推进治理装备升级改造,建设规模化和集约化工业企业。

6、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行

业企业,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

7、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8、鼓励钢铁冶炼项目建设依托具备条件的现有钢铁冶炼生产厂区集聚发展,在现有厂区建设钢铁冶炼项目没有粗

钢产能建设规模限制要求。对确有必要新选址(指不能与现有生产厂区共用公辅设施,下同)建设的钢铁冶炼项

目粗钢产能规模要求如下:沿海地区(指拥有海岸线的设区市)不低于2000万吨/年(允许分两期建设,5年内全

部建成,一期不低于1000万吨/年)。

9、严格规范危化品管理,逐步退出人口聚集区内危化品的生产、储存、加工机构,加快实施重污染企业搬迁;加

强居住区生态环境防护,建设封闭式石化园区,严格控制危化品仓储基地、运输路径等,减少对居民生活影响。

10、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

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

减量置换。有序推进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1、2、3、7、8本项目符

合产业结构相关要求,不

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高

排放项目,不属于钢铁冶

炼、水泥、电解铝、平板

玻璃、炼焦、有色、电石、

铁合金等行业

4、按要求进行倍量削减

5、本项目不属于水泥、平

板玻璃、焦化、化工、制

药等行业

6、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

石油加工、化工、焦化、

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

行业企业

9、本项目位于古冶经济开

发区东区,不在人口聚集

区,项目建成后按要求进

行危化品管理

10、本项目不属于尿素、

磷铵、电石、烧碱、聚氯

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

行业,项目位于古冶经济

开发区东区符合—25—强化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和规划环评约束,不符合要求的化工园区、化工品储存项目要关闭退出,危险化学品生产

企业搬迁改造及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规范化工园区。

11、逐步淘汰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逐步淘汰平面步进式烧结机,按照有关规定改造升级为大型带式烧结机;

禁止新建球团竖炉,现有球团竖炉炉役到期不得大修,加快推动以链篦机-回转窑或带式焙烧机工艺取代球团竖炉

工艺,鼓励企业之间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建设大型链篦机-回转窑、带式焙烧机;加快推动以密闭皮带机取代汽车转

运厂内大宗物料。

12、技术装备全面升级,高炉逐步达到1000立方米及以上、转炉逐步达到100吨及以上、烧结机逐步达到180平

方米烧结机及以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产能减量置换政策实施改造升级,坚决杜绝借改造升级之机变相扩大生

产能力;推广“一罐到底”工艺或采用鱼雷罐车运输铁水。

13、尚未配备脱硫装置的球团竖炉,立即停产淘汰,不再予以改造;烧结厂房实现全封闭。

14、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

置换。用于产能置换的生产线,必须在建设项目投产前关停并完成拆除退出。

15、引导和支持优势水泥熟料企业开展对单独粉磨企业的整合。

16、平板玻璃行业生产布局应满足《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要求。

17、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总量,重点压减与煤炭、水泥、玻璃等过剩产能行业配套的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停止

新批石膏矿项目、平原区煤炭开发项目。暂停新增生产能力的产能过剩矿产开发项目审批,已有矿山暂停扩大矿

区范围审批。暂停新上露天矿产开发项目审批,已有露天矿山暂停扩大矿区范围审批。暂停新上达不到工业品位

的铁矿开发项目审批。做好矿区开发生态环境影响评估论证,论证不通过,一律禁止开发。

18、实施矿山关闭和停批。依法关闭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严重浪费水资源的矿山;依法关闭列入煤炭去产能计划

的煤矿;依法关闭限期整改仍达不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环保、安全标准的矿山;依法关闭现有石膏矿和严重污

染环境的石灰窑、小建材加工点。11、12、13本项目不涉及

高炉、转炉、烧结机

14、15、16本项目不涉及

水泥熟料、平板玻璃

17、本项目不属于资源开

采项目

18、本项目不属于矿山。

表1-7与“古冶区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判定表

编

号区

县乡镇单元

类别环境要素

类别维度 管控措施 规划情况符合

性

ZH

13

02

04

20

00

1古

冶

区林西

街

道、

唐家

庄街

道、

古冶重点

管控

单元1、河北唐

山古冶经

济开发区

(东区)

2、中心城

区空间

布局

约束1、东区规划范围内永久性基本农田评价时限内禁止占用,执行全

市总体准入要求中一般生态空间的基本农田管控要求。

2、禁止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废物难处理、不符合国家、河

北省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

品入驻。

3、建成区内及周边重污染企业、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1、项目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不占用基本农田。

2、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

行业,也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24本)限制类、

淘汰类项目

3、项目位于古冶开发区,符合符合—26—街

道、

卑家

店

镇、

大庄

坨乡3、大气环

境高排放

重点管控

区

4、水环境

工业污染

重点管控

区

5、土壤建

设用地污

染风险重

点管控区

6、地下水

风险重点

管控区

7、禁燃区

8、土地资

源重点管

控区距离的企业实施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相关防护距离要求。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1、钢铁、焦化、水泥、电力行业企业均应达到大气污染物超低排

放标准。

2、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

置;加快完善配套污水管网,推进“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

园区内工业企业废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

达标运行。1、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水

泥、电力行业。

2、园区已建成宏源污水处理厂,

用于处理东区企业废水,并已安

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符合

环境

风险

防控1、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应当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

案,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2、开发区及入区企业应当依法制定并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

风险防范能力。

3、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

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还应当

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

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退成搬迁企业用地

再次开发利用前,按程序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

管控和修复。

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

度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

查制度,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发现土壤污染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或

者降低污染隐患,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

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土壤、

地下水环境监测,并将监测数据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5、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应当建立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对其产

排污环节和易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区域采取必要防渗措施,定期开展

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制定并落实整治措施,必要时开展土壤和地下

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1、项目后期按要求编制重污染

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严格

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2、项目建成后按要求编制《环

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成立

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应急演

练。

3、项目租用现有厂房,不涉及

拆除建构筑物。

4、项目后期按要求进行土壤、

地下水自行监测,并按照要求建

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及时

开展隐患排查。

5、企业按要求建立隐患排查制

度。符合

资源

利用

效率

要求1、禁燃区执行全市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中禁燃区管控要求。

2、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加强再生水的回用。污水经深度处理

后满足相关再生水回用的标准,回用于工业用水、绿地浇洒、道路

喷洒等。1、项目不涉及使用燃料。

2、项目生产用水量较小,进入

产品带走,不涉及回用符合

根据以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及《唐山市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2023年版)》相关要求。—27—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3、相关政策符合性

3.1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24本)鼓励类项目第四十二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能综合利用项目中

“8.废弃物循环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

产石膏、赤泥、建筑垃圾等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规定。项目已取得唐山市古冶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

息,古发改备字〔2024〕73号,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

3.2其他政策符合性分析

与各级“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情况见下表。

表1-8与各级“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

文件名称 文件内容 本项目情况符

合

性

《“十四五”

生态保护监

管规划》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保护监管政策

制度和法规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全国生态监测监督评估网

络,对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遥感监测,生态保护修复监督评

估制度进一步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能力和

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

督专项行动范围全覆盖,自然保护地不合理开发活动基本得

到遏制。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实现国家和

地方互联互通。“53111”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初见成效,基本

形成与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相匹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体系,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得到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在引

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本项目租用建业公司

的现有厂房,占地为

工业用地,不涉及生

态红线符

合

“十四五”土

壤、地下水

和农村生态

环境保护规

划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物

排放。2023年起,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安全利

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机化学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特别排放

限值。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重点

排污单位名录管理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排放镉等有毒有

害大气、水污染物的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纳入大气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2023年底前

对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实现自动监测,

以监测数据核算颗粒物等排放量。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

业排查整治“回头看”,动态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

放,不涉及大气重金

属污染物符

合

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

价制度。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

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本项目按报告表编制

指南要求进行土壤环

境影响分析;企业按符

合—28—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

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

录,监督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

理。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

查整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要求进行隐患排查,

按要求进行土壤及地

下水自行监测。

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针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化工产业

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等,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阻止污染扩散,加强风险管

控后期环境监管。试点开展废弃矿井地下水污染防治、原地

浸矿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探索油气采出水回注地下水污染

防治措施。本项目按要求进行防

腐防渗,并设置截留

措施等地下水风险防

范措施符

合

《河北省生

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

划》创新引

领,推

动绿色

低碳发

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衔接国土空间规划

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

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

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

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

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

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

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

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

单”符

合

降碳减

排,积

极应对

气候变

化控制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升级钢铁、建材、石油

化工领域工艺技术,严控工业二氧化碳排放。推

广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转炉渣等非

碳酸盐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原辅料生产水泥。推动

煤电、煤化工、钢铁、石油化工等行业开展全流

程二氧化碳减排示范工程。在传统行业实施重大

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重大

项目示范。本项目属于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不属于钢铁、建材、

石油化、煤电、煤化

工、钢铁、石油化工

等行业符

合

精准治

理,持

续改善

环境空

气质量推动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巩固钢铁、

焦化、煤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行业超低

排放成效,实施工艺全流程深度治理,全面加强

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砖瓦、石灰、铸造、铁合

金、耐火材料等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以工业

炉窑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深化工业氮氧化物减

排。开展生活垃圾焚烧烟气深度治理,探索研发

二噁英治理和控制技术,到2025年,所有焚烧炉

烟气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

准。本项目不属于钢铁、

焦化、煤电、水泥、

平板玻璃、陶瓷,属

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综合利用,参照《水

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

低排标准》

(DB13/2167-2020)符

合

深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以石

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

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

(VOCs)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

代、无组织排放和末端深度治理等提升改造工程。

取消非必要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排放系

统旁路,必须保留的加强监管与治理。推行加油

站夏季高温时段错时装卸油,提倡城市主城区和本项目不属于石化、

化工、涂装、医药、

包装印刷、油品储运

销等行业领域,本项

目不产生非甲烷总烃符

合—29—县城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以及道路划线、栏

杆喷涂、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错时作业。加强汽

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加大餐

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

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重点工业园区

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系统,

推广建设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绿岛”项目,

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

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监控体

系,探索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组织、无组织

超标排放自动留样监测,强化自动监测数据执法

应用。

“三水”

统筹,

打造良

好水生

态环境强化水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工业污染减排。实施

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推进涉水工业企业全面入

园进区。新设立和升级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

中处理设施,加快完善工业园区配套管网,推进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园区污水全收集、

全处理。本项目位于古冶经济

开发区东区,项目无

生产废水排放,生活

污水经管网排入园区

污水处理厂。符

合

协同防

控,保

障土壤

地下水

环境安

全强化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新(改、扩)

建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

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开展典型行业

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持续推进耕

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土

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土壤污染防治义务

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

防治监管,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总量。新(改、扩)建涉重

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污染物排放减量替

代。推动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新(扩)建铅锌冶炼、铜

冶炼建设项目执行颗粒物、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

别排放限值。加快有色金属行业企业提升改造,

加强钢铁、硫酸、磷肥等行业废水总铊治理,深

入推进电镀、铅蓄电池制造、制革等行业整治提

升。到2025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厂区进行分区防渗,

采取相应的防渗及防

腐措施,达到满足要

求的不同的防渗效

果,可有效控制土壤

污染风险,本项目不

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符

合

防治结

合,构

建固体

废物监

管体系加大源头管控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名录管理

制度,动态更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严把涉危险废物工业项目环境准入关,落实工业

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组织危险废物相关企业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生产者责任延伸,

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

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建设危废间1座,危

废暂存、转移、处置

符合《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

合

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推动建立危险废物跨省

转移“白名单”制度。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收集

转运试点。严格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符

合—30—转移联单管理,推动转移运输规范化和便捷化。

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利用处置单位和社

会力量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鼓励在

有条件的高校集中区域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

收集和预处理示范项目建设。

提升危险废物鉴别管理水平。落实危险废物鉴别

程序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强化产废单位危险废

物识别鉴别主体责任。加强区域性危险废物和化

学品测试分析与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能力建设。强

化对社会鉴定机构的监管。符

合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对危险废

物收集、贮存、处置单位的监管,严防危险废物

超期超量贮存。推进智能化视频监控体系建设。

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对产生

的危险废物回收再利用处置,开展“点对点”定向

利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符

合

严守底

线,全

过程防

控生态

环境风

险完善生态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完

善省、市、县三级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突发环境

事件跨省地市级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涉危涉重企

业、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

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企业建成后按要求编

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并进行备案,且

已备案符

合

改革创

新,构

建现代

环境治

理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

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探索排污许可制度

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衔接,将温室气体管控纳

入环评管理。开展钢铁、焦化行业建设项目碳排

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

理,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

常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推动排污许可监管、监测、

监察联动。企业建设完成后按要

求申请排污证符

合

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依托排污许可证

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监管

和考核。建立非固定源减排管理体系,实施非固

定源减排全过程调度管理。实施一批重点区域流

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减排工程,着力推进多

污染物协同减排,统筹考虑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

应。项目按要求及需求进

行总量交易符

合

《河北省建

设京津冀生

态环境支撑

区“十四五”

规划》实施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大气污染传输通道重点城市积极推

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切实强化结构减排,大力发展低能

耗、低排放产业。唐山市强化陶瓷行业污染物排放管控,逐

步淘汰落后工艺装备;推行低(无)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源头

替代,重点开展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

理,推广建设涉挥发性有机物“绿岛”项目,规划建设一批集

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加强

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污染协同防治,推动重点工业行业

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省重点工程氮氧

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减少14.05万吨和5.64万吨。本项目位于古冶经济

开发区东区,不涉及

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

机物符

合—31—实施面源污染防治攻坚。全面落实道路扬尘污染综合管控,

城市道路实行“以克论净”。全面加强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

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本项目施工期仅为车

间内设备安装符

合

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污染协同防治工程。以石家庄、唐

山、邢台、邯郸市等“退后十”城市为重点,推进燃煤电厂、

钢铁、焦化、石化、化工等工业行业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改

造,深入推进结构减排,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加

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污染协同防治。推进水泥、平板

玻璃、陶瓷、砖瓦、铸造、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深度治

理。本项目位于古冶经济

开发区东区,不属于

水泥不涉及、平板玻

璃、陶瓷、砖瓦、铸

造、有色金属冶炼等

重点行业,不涉及氮

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

物符

合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实施一批铸造、砖瓦、陶瓷、

玻璃、耐火材料、石灰、矿物棉、独立轧钢、铁合金、炭素、

化工、煤炭洗选、包装印刷、家具、人造板、橡胶制品、塑

料制品、制鞋、制革、玻璃钢等特色产业清洁化改造和挥发

性有机物对标治理。实施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源头替代工

程,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分

别降低20%和10%,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20%。推进

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工程,针对石化、化工行业装卸、污水和

工艺过程等环节废气,工业涂装行业电泳、喷涂、干燥等废

气,包装印刷行业印刷烘干废气,建设适宜高效挥发性有机

物治理设施,到2025年,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

医药化学、涂料原料油墨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橡胶和塑料

制品制造、煤化工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综合去除率不断提

高。本项目不涉及挥发性

有机物符

合

加强区域环境应急协同响应能力。在跨境突发环境事件处置

中,加强区域联动,强化联合监测、隐患排查、交叉执法和

信息互通,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重点关注消防水使

用收集处理以及周边大气污染状况,第一时间核实事发地周

边河流、饮用水水源地、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受污染情况。

因地制宜采取筑坝拦截、引渠分流、水利调蓄、投药降污等

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污染扩散。强化应急监测,进一步提高

科学性、时效性和针对性,明确指标筛选、点位布设、监测

范围、监测频次,针对水体污染、大气污染等不同污染类型

摸清污染团走势、找准污染前锋及峰值分布和加强有毒有害

气体监测。企业按要求编制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备案,与区域应急预

案相衔接符

合

完善重点领域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并完善区域协同的多级应

急预案体系,推动跨界重点流域上下游突发水环境事件专项

预案编制。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强

化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责任,涉及环境风险物质装卸

运输的港口码头、尾矿库、石油开采设施、加油站加气站、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集中式垃圾处理设施、涉危涉重单位、

石油天然气管道等重点风险单位,必须完成应急预案编制、

备案,常态化组织演练和培训。符

合

提升区域环境应急能力水平。增强区域风险防范基础设施建

设。加强医疗机构、重点区域饮用水水源地、医疗废物处置

单位、医疗机构废水汇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应急监测设施符

合—32—和监测能力建设。

严格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区

域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

等重大承接平台为重点,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

修复名录制度。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监督管理,严格

建设用地环境准入,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

估。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不

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在治理与修复施工

期间,采取措施防止对地块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创新

多部门协同共管和联动检查机制。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租赁建业公司现有厂

房符

合

《河北省土

壤与地下水

污染防治

“十四五”规

划》加强空间布局管控,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强化源头防控。理

顺源头预防压力传导机制,落实溯源、断源、减排措施,切

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地下水环境的途径。租赁建业公司现有厂

房,针对土壤污染源

采取了完善的防治措

施,项目对土壤及地

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符

合

持续推进重金属减排,动态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

径清单,按照国家部署明确重点区域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

属特别排放限值。2022年3月底前,依法依规将符合条件

的排放镉、汞、砷、铅、铬等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的企

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进行管理。2023年底前,涉重点

重金属排放的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对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

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实现自动监测,并核算颗粒物等排放量项目不属于涉重点重

金属排放的单位符

合

强化空间布局优化与管理。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

推进重点行业统一规划、集聚发展,引导重点产业向环境容

量充足地区布局。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涉及排放有

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

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

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本项目按要求落实防

腐蚀、防渗漏、防遗

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

体措施符

合

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动态更新土壤

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严格落实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

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监管。依法

监督尾矿库运营和管理单位履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防

止其发生可能污染土壤的事故。不属于重点监管单位符

合

推动实施绿色化生产改造。以重有色金属及黑色金属采选、

冶炼等行业为重点,鼓励企业推进工艺技术设备清洁化改

造,率先在电镀、制革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鼓励推

动金属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实施

管道化、密闭化改造,实施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

和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和废旧资

源再生利用活动场所及企业危废贮存场所的防扬散、防流

失、防渗漏等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不涉及相关行业符

合

《唐山市生

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创新引

领,推

动绿色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衔接国土空间规划

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

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本项目符合“三线一

单”符

合—33—划》 低碳发

展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

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

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

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

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

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

降碳减

排,积

极应对

气候变

化控制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升级钢铁、建材、石油

化工领域工艺技术,严控工业二氧化碳排放。推

广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转炉渣等非

碳酸盐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原辅料生产水泥。推动

煤电、煤化工、钢铁、石油化工等行业开展全流

程二氧化碳减排示范工程。在传统行业实施重大

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重大

项目示范。本项目属于一般工业

固废综合利用,不属

于钢铁、建材、石油

化、煤电、煤化工、

钢铁、石油化工等行

业符

合

精准治

理,持

续改善

环境空

气质量推动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巩固钢铁、

焦化、煤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行业超低

排放成效,实施工艺全流程深度治理,全面加强

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砖瓦、石灰、铸造、铁合

金、耐火材料等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以工业

炉窑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深化工业氮氧化物减

排。开展生活垃圾焚烧烟气深度治理,探索研发

二噁英治理和控制技术,到2025年,所有焚烧炉

烟气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

准。本项目不属于钢铁、

焦化、煤电、水泥、

平板玻璃、陶瓷,属

于一般工业固废综合

利用,参照《水泥工

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

标准》

(DB13/2167-2020)符

合

深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以石

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

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

(VOCs)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

代、无组织排放和末端深度治理等提升改造工程。

取消非必要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排放系

统旁路,必须保留的加强监管与治理。推行加油

站夏季高温时段错时装卸油,提倡城市主城区和

县城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以及道路划线、栏

杆喷涂、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错时作业。加强汽

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加大餐

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

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重点工业园区

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系统,

推广建设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绿岛”项目,

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

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监控体

系,探索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组织、无组织

超标排放自动留样监测,强化自动监测数据执法

应用。本项目不属于石化、

化工、涂装、医药、

包装印刷、油品储运

销等行业领域,本项

目不产生非甲烷总烃符

合

唐山市土壤

与地下水污

染防治“十严格控制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持续推进重金属减排,动

态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按照国家和河北

省部署要求,明确重点区域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特别排本项目不涉及镉、汞、

砷、铅、铬等因子,

不涉及生产废水,不符

合—34—四五”规划放限值。2022年3月底前,依法依规将排放镉、汞、砷、

铅、铬等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的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

名录进行管理。2023年底前,涉重点重金属排放的大气重

点排污单位对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实现自动监测,并核算颗粒物等排放量。到2025年,重点

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下降比例达到河北省要求。涉及大气重金属污染

物

强化空间布局优化与管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

推进重点行业统一规划、集聚发展,推动重点行业企业退城

搬迁,引导产业集群入园区。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涉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

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

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本项目按要求落实环

评制度,并按要求进

行防腐防渗符

合

推动实施绿色改造:以重有色金属及黑色金属采选、冶炼等

行业为重点,鼓励企业推进工艺技术设备清洁化改造,率先

在电镀、制革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进一步减少污染

物排放。鼓励推动金属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等行业企业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实施物料、污水、废

气管线架空建设和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开展工业固体废

物堆存和废旧资源再生利用活动场所及企业危废贮存场所

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风险排查整治项目不属于重有色金

属及黑色金属采选、

冶炼等行业,相关场

所进行防腐防渗符

合

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

录,督导企业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污许

可管理,严格落实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及

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

染防治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

范拆除活动造成土壤二次污染。本项目按要求进行土

壤及地下水污染隐患

排查、自行监测等符

合

河北省“十

四五”大宗

固体废弃物

综合利用实

施方案(一)提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粉煤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推动粉煤灰有用组分

提取及农业领域应用,开发应用大掺量粉煤灰混凝土技术,

改造提升粉煤灰生产砌块等新型建材产品的技术水平和产

品质量,继续扩大粉煤灰在建材领域的应用规模。积极培育

市场和专业化企业,大幅提高粉煤灰规模化应用比例。冶炼

渣。积极推动高炉渣、钢渣、尾渣分级利用和规模化利用。

推动钒钛冶金渣提取有用组分和含重金属冶金渣无害化处

理利用;推广技术先进、能耗低、耗渣量大、附加值高的产

品,全面实现钢渣“零排放”。

工业副产石膏。推广脱硫石膏、磷石膏等工业副产石膏

替代天然石膏,推动副产石膏分级利用,扩大副产石膏生产

高强石膏粉、纸面石膏板等高附加值产品规模,鼓励工业副

产石膏综合利用产业集约发展。本项目为粉煤灰、炉

渣、钢渣、脱硫石膏

等物质的综合利用项

目

(二)完善建筑垃圾处置利用体系 不涉及

(三)强化秸秆资源化利用 不涉及

(四)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创新

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攻

关列入全省科技创新规划,实施资源与环境创新专项,引导

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钒钛磁铁矿、有色金属、贵金本项目为粉煤灰、炉

渣、钢渣、脱硫石膏

等物质的综合利用项

目,符合要求—35—属等矿产共伴生元素综合回收利用科技攻关,研发多源固废

源头减量减害和高值利用技术装备。鼓励龙头企业建立重点

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研发平台,推

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

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模式。鼓励多产业协同利用,推进大

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与上游煤电、钢铁、有色、化工等产业

协同发展,以“梯级回收+生态修复+封存保护”为重点,推

动绿色矿山建设;推动钢铁冶金行业“固废不出厂”的全量

化利用模式;推广建筑垃圾“原地再生+异地处理”模式,

健全农业多产业协同发展模式,打通部门间、行业间堵点和

痛点,推动京津冀大宗固废跨区域协同处置利用。

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机制。将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内容,鼓励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优先采

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大

宗固废综合利用投入,鼓励市县科学谋划大宗固废综合利用

相关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

目,及时将项目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储备清单和管

理库。

(五)广泛开展综合利用示范试点

建设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以铁尾矿综合利用为重点,依

托承德双滦钒钛冶金产业聚集区建设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

范基地。以冶炼废渣、铁尾矿、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综合

利用为重点,加快邯郸、唐山市(古冶区、迁安市)国家大宗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和唐山曹妃甸区工业资源综

合利用基地建设。有序推进石家庄、张家口、邢台、秦皇岛、

沧州、保定粉煤灰、尾矿、煤矸石、冶金渣等大宗固废利用

处置,因地制宜构建综合利用产业链。

实施重点企业绿色升级行动。推动重点产废企业开展清洁生

产,实施工业固废减量化改造,推动一批重点企业建设工业

固废处置利用设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废进行综合

利用,促进尾矿、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物等规模化利

用,完善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

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坚持整县推进,加快培育秸秆收

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带动、社会化服

务组织为骨干、农户广泛参与的秸秆收储运体系,提高秸秆

收储运专业化水平。依托龙头企业建设主体明确、边界清晰、

产业链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模

式,延伸产业链条,探索秸秆肥料化、原料化、材料化、能

源化等资源化利用新模式。本项目为粉煤灰、炉

渣、钢渣、脱硫石膏

等物质的综合利用项

目,满足要求

《煤场、料

场、渣场扬

尘污染控制

技术规范》

(DB13/T23

52-2016)物料运

输、装卸1.粉状物料(如铁精粉、生石灰粉等干料)运输

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或罐车;

2.块状物料(如烧结矿、球团矿、焦炭等物料)

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

沿40cm,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cm。车

斗应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

以下15cm。物料转运时转运设施应采取密闭措

施,转运站和落料点配套抽风收尘装置;本项目粉煤灰采用密

闭罐车运输,炉渣、

钢渣等块状物料运输

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

不超过车辆槽帮上沿

40cm,两侧边缘低于

槽帮上缘10cm;厂区

出口分别设置洗车平—36—3.应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

带。运输车辆在煤场、料场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

台,车辆驶离煤场、料场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

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

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

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

废水和泥浆;

4.露天装卸物料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

密闭输送物料应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设

施。台,并配套建设沉淀

池、清水池;物料装

卸在封闭的原料及成

品库进行。

物料储

存1.粉状物料(如铁精粉、生石灰粉等干料)储存

应采用入棚、入仓储存,棚内应设有喷淋装置,

在物料装卸时洒水降尘,棚内应设置横向防雨天

窗;粉状物料(如外矿粉等湿料)储存可采用入

棚、入仓存储,也可采用防风抑尘网+喷淋装置

进行储存;

2.块状物料(如烧结矿、球团矿、焦炭等物料)

可采用入棚、入仓方式储存,也可采用防风抑尘

网+喷淋装置储存,露天堆场贮存过程中,必须

采取洒水、遮盖或喷洒抑尘剂等措施控制扬尘;

3.对于长期堆放的物料(如备用物料)可采取防

风抑尘网,同时喷洒抑尘剂、遮盖的方式控制扬

尘;

4.市区和县城建成区的钢铁企业料场应全面实现

入棚、入仓存储;

5.物料入棚、入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

办法》。本项目粉煤灰储存在

粉煤灰仓;钢渣、炉

渣等均储存于封闭原

料及成品库内,原料

及成品库物料堆存区

域设置可覆盖整个区

域的喷淋装置(电伴

热)。

参照《唐山

市钢铁行业

整治提升工

作方案》等

10项方案的

通知(唐气

领办〔2021〕

15号)附件

4(唐山市水

泥行业整治

提升工作方

案)生

产

工

艺原

料

存

储

转

运

污

染

防

治1.所有散状物料全部采用封闭的料棚(料仓)储

存,且料棚地面全部硬化,不得露天堆存。料棚

内部采取顶部雾化喷淋、重点区域喷雾等抑尘措

施,做到抑尘全覆盖。非冷冻期采用顶部雾化喷

淋方式;冷冻期采取温水、添加防冻物质或辅助

电加热等防冻方式,或产尘作业面采用局部雾炮

方式达到抑尘效果。料棚主要出入口改为自动感

应门,确保作业时料场处于全封闭状态。料棚出

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有条件的要置于室内,并

加装采暖设施,确保冬季正常运行;搬迁或产能

置换企业洗车装置必须置于室内),完善排水处

理设施,防止泥土粘带。

2.厂区内散状物料运输采用封闭通廊的皮带或管

状带式输送机输送,在厂区内禁止汽车、装载机

露天装卸及倒运物料。除尘器设置密闭灰仓并及

时卸灰,采用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运输除

尘灰,确保除尘灰不落地。

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达到0.5mg/Nm3要求。1企业全部散装物料

在车间内进行储存,

不露天队训,料棚顶

部设置带电伴热的雾

化喷淋设施车间出入

口设置自动感应门,

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

置;

2、企业物料不露天

转运或装卸,卸灰时

采用准空罐车运输除

尘灰,确保除尘灰不

落地

3、厂界无组织颗粒

物浓度达到

0.5mg/Nm3要求

原料破1.破碎机上方至落料点以上全封闭并安装废气收1、原料上料在封闭车—37—碎、上

料工序

污染防

治集装置。原料上料在封闭车间内,上料口采取区

域侧、顶三面密封措施并加装集气除尘设施,颗

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Nm3。上料时采用远

红外等自动感应控制独立喷淋抑尘系统或加装

自动感应门,与铲车作业上料同步运行,确保抑

尘效果。

2.物料运输系统必须全封闭,运输过程中不得有

可视性物料。间内,上料口采取区

域侧、顶三面密封措

施并加装集气除尘设

施,颗粒物排放浓度

不高于10mg/Nm3。上

料时采用远红外等自

动感应控制独立喷淋

抑尘系统或加装自动

感应门,与铲车作业

上料同步运行,确保

抑尘效果

2、所有物料密闭输

送。

水泥窑

工序污

染防治1.水泥回转窑窑尾及余热利用系统配备除尘、脱

硝设施,鼓励采用源头控制+SNCR+SCR组合脱

硝工艺,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确保烟气

排放浓度达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

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Nm3、30mg/Nm3、

50mg/Nm3。水泥回转窑窑头设置除尘设施,颗

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Nm3。

2.窑尾须安装全烟气在线监测仪、窑头安装烟粉

尘在线监测仪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不涉及

烘干工

序污染

防治1.烘干设施采用天然气、管道煤气、电等清洁能

源,配套除尘和脱硝设施,燃气烘干设施烟气排

放浓度达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

度分别不高于10mg/Nm3、30mg/Nm3、

50mg/Nm3。

2.立磨生产矿渣微粉企业必须彻底拆除原有燃煤

燃烧室,配套安装天然气或管道煤气专用燃烧

室,坚决杜绝燃烧煤、煤矸石等非清洁能源现象。

3.安装全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

网。不涉及

磨机等

工序污

染防治水泥磨、煤磨、生料磨、熟料冷却、水泥仓、包

装机等产尘部位产生的颗粒物全部经有效收尘

措施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等高效除尘器处理,

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10mg/Nm3。粉煤灰仓等产生的废

气经有效收尘措施收

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

等高效除尘器处理,

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

10mg/Nm3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38—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唐山实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31日,位于河北唐山古冶

经济开发区,红北道北,规划聚集区主干路二西(杨秀敏院南50米),注册资本

5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再生资源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的要求,以及《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等环保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

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之列,不涉及填埋、焚烧等

工艺,属于“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唐山实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

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政策、法规及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古冶区分局、唐山市古冶区行政审批局要求,从本项目及周边

环境实际出发,分析项目建设与运营对环境的影响,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加工60万吨干混砂浆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及周边关系:本项目位于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红北道北,

规划聚集区主干路二西(杨秀敏院南50米),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39度44分07.260

秒,东经118度30分28.24秒。项目北侧为园区路,南侧为红北道,东侧为唐山

鹤兴废料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唐山市众基钢结构有限公司。项目最近

敏感点为项目西北侧730m处的刘庄村,5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利用原有车间、仓库、办公楼、食堂及配电室

等附属配套设施进行生产,总占地面积约104.07亩,总建筑面积15492.22平方

米。安装一套新型全固废充填凝胶材料生产展示流水线,购置相应的辅助设备共

计17台套。—39—表2-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类别建筑名称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层,钢结构(120m×114.17m×13.8m),墙体为基础墙(1.5m)+单层彩

钢板,项目生产位于本车间,车间东南角设置1间4m2的危废间,地面采

用C30级抗渗混凝土,防渗等级为P8,结构厚度20cm,上层及裙角采用

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进行防腐利旧

辅助工程办公楼3层,砖混结构(45.5m×17.5m×12.3m),项目租赁2层用于办公利旧

食堂餐厅3层,砖混结构(30m×11m×12.3m),项目租赁200m2利旧

公用工程供热 项目车间不设取暖设施,办公生活冬季取暖采用电取暖 利旧

供电 由园区供电提供 利旧

供水 由园区自来水管网 利旧

供气 本项目不用气 /

环保工程废气项目分选、上料、搅拌、粉煤灰仓等废气经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7m

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随产品带走,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进行处理/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选粉机、搅拌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声级值在

75-90dB(A)之间。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进口

软连接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固废除尘器运行过程中收集的除尘灰,封闭处理,回用于生产,防止二次污染;

除尘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布袋,集中收集,外售回收单位。废润滑油使

用相容的容器存放,废油桶原盖封存,均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的

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新增构建筑物情况见下表。

表2-2本项目建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占地面积本项目使用

建筑面积单位 备注

1生产车间1370013700m21层,钢结构(120m×114.17m×13.8m),墙

体为基础墙(1.5m)+单层彩钢板

2办公楼796.251592.22m23层,砖混结构(45.5m×17.5m×12.3m)

3食堂餐厅330 200m23层,砖混结构(30m×11m×12.3m)

(4)产品方案:

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固废共计545万吨,其中粉煤灰360万吨(216万吨直接

贸易不进厂,剩余进行加工生产),其他固废85万吨。具体方案如下:—40—表2-3产品方案情况单位:万t/a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备注

1 一级粉煤灰 845μm方孔筛筛余量不大于12%,需水量比不大于95%,

适用于高标号混凝土

2 二级粉煤灰 845μm方孔筛筛余量不大于20%(或25%,依据不同标

准),需水量比不大于105%,适用于多种混凝土配制

3新型全固废充填凝胶材料320 矿山填充材料

(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下表:

表2-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原料名称 单位 技改前用量 备注

1 粉煤灰 万t/a 144 周边购进,罐车运输

2 炉渣 万t/a 20 周边购进,汽车运输

3 钢渣 万t/a 29 周边购进,汽车运输

4 石子煤 万t/a 15 周边购进,汽车运输

5脱硫石膏 万t/a 96 周边购进,汽车运输

6 脱硫灰 万t/a 25.6 周边购进,罐车运输

12 润滑油 t/a 0.5 周边购进,桶装,100kg/桶

13 水 t/a 66405 园区供水管网

14 电 万kWh/a 18 园区供电系统

粉煤灰:是从煤燃烧后的烟气中收捕下来的细灰,粉煤灰是燃煤电厂排出的

主要固体废物,属于一般固废。粉煤灰综合利用的途径已从过去的路基、填方、

混凝土掺和料、土壤改造等方面的应用外,发展到在水泥原料、水泥混合材、大

型水利枢纽工程、泵送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制品、高级填料等高级化利用途径。

脱硫灰:脱硫灰即为脱硫塔的产物。用石灰水或者石灰粉,通过高雾化喷头

喷入脱硫塔,与进入密封塔的高温烟气解除发生化学反应,中和二氧化硫,生成

主要含亚硫酸钙、硫酸钙的脱硫灰。

炉渣:工业固体废物的一种,火力发电厂、工业和民用锅炉及其他设备燃煤

排出的废渣。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铁、氧化钙、氧化镁等。煤渣

的主要用途是制作建筑材料。

钢渣:炼钢过程中的一种副产品。它由生铁中的硅、锰、磷、硫等杂质在熔—41—炼过程中氧化而成的各种氧化物以及这些氧化物与溶剂反应生成的盐类所组成。

钢渣作为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有两个主要途径,一个是作为冶炼溶剂在本厂循环利

用,不但可以代替石灰石,且可以从中回收大量的金属铁和其他有用元素;另一个

是作为制造筑路材料、建筑材料或农业肥料的原材料。

(6)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2-5项目主要设备设施变化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型号

1 粉煤灰储罐 套 3 容积500m3

2 脱硫灰仓 套 1 容积500m3

3 提升斗 套 1

4 选粉机 套 1 粉煤灰专用

5 螺旋输送机 套 3

6 四仓配料机 套 1 单仓3.5m×3.5m

7 皮带输送机 套 1

8 搅拌机 套 1 500型,222.5m3/h

9 皮带输送机 套 1

10 铲车 台 2 5t,国三

11 除尘器 套 1

12 喷雾抑尘设施 套 1 原料区,带电伴热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35人;年生产300天,每天3班,

每班8h。

(8)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

资的10%。

(9)预计投产日期:2025年6月。

2、公用工程

(1)供电:项目年耗电量为年耗电量18万kwh。供电由园区电网提供。

(2)供热:本项目车间不取暖,办公室用电取暖。

(3)给、排水

拟建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喷雾抑尘用水、洗车平台用—42—水。本项目用水为园区管网供水,满足用水需求。

1)给水

①项目生活用水:项目设食堂,厕所为水冲厕,参考《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

额第2部分:服务业》(DB13/T5450.2-2021)中县直机关单位人数用水量及项

目情况。确定本项目用水量为每人30L/d,则用水量为1.05m3/d(315m3/a),损

失量按20%计算,则废水产生量为0.84m3/d(252m3/a)。

②生产用水:根据企业提供数据并结合同类型项目,本项目生产用水情况如

下:

A、项目在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清洗运输车辆,车辆冲洗用水量为10m3/d

(3000m3/a),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洗车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导流

渠流入沉淀池内(2m×2m×2.5m),经沉淀后的洗车废水流入清水池内

(2m×2m×2.5m),清洗及沉淀过程随车辆带走及蒸发损耗水量为2m3/d

(600m3/d),循环水量8m3/d(2400m3/d),补充新水量2m3/d(600m3/d)。

B、抑尘用水:项目喷雾抑尘用水量为5m3/d(1500m3/a),蒸发或随物料带

走。

C、生产用水:项目生产用水量6.4万m3/a,213.3m3/d,用于搅拌,随物料

带走。

2)排水

损失量按20%计算,则废水产生量为0.42m3/d(126m3/a),经污水管网排入

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生产用水随物料带走;喷淋抑尘用水蒸发或随物料带走,

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图2-1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d—43—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1、分选工艺

(1)原料入厂:粉煤灰由罐车运输进厂,打入原灰罐待用。

主要产污节点:物料入仓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2)分选:原灰罐内的粉煤灰经斜槽进入提升斗,由提升斗提升至粉煤灰专

用选粉机的进口,在选粉机中根据重力不同,将粉煤灰分为一级粉煤灰(细灰),

二级粉煤灰(中粗灰),以及粗灰,分别进入一级粉煤灰罐、二级粉煤灰罐待售,

粗灰返回原灰罐进入后续生产。

主要产污节点:斜槽落料至提升斗产生的废气,提升斗落料至选粉机进口产

生的废气,一级粉煤灰及二级粉煤灰以及选出的粗灰入仓产生的废气;选粉机运

行过程产生的噪声。

2、新型全固废充填凝胶材料生产工艺

(1)原料入厂:脱硫灰由罐车运输进厂,打入脱硫灰仓内储存待用,炉渣、

钢渣、脱硫石膏、石子煤由汽车运输进厂,置于车间内原料区待用。

主要产污节点:物料装卸、暂存、转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脱硫灰入仓废气。

(2)上料:炉渣、钢渣、脱硫石膏、石子煤由铲车上料至4仓配料机,然后

经封闭皮带运输至搅拌机,粉煤灰、脱硫灰分别由原灰罐、脱硫灰罐经各自螺旋

输送机送至搅拌机。

主要产污节点:铲车上料过程产生的废气,原灰罐、脱硫灰罐下料过程产生

的废气,铲车上料过程产生的噪声。

(3)搅拌:原料进入搅拌机的同时,按配比加入水,进行搅拌,搅拌后即为

成品,由皮带输送机送至成品料堆。

主要产污节点:搅拌废气,搅拌机出料废气,皮带输送机落料废气,搅拌机

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44—

图2-2项目石粉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表2-6排污节点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污染

类型排污节点 主要污染物排放特

征治理措施

废

气1#

生

产

车

间钢渣、炉渣、石子煤、脱硫石膏

的卸料、堆存、转运等过程颗粒物连续项目散装物料汽运进厂暂存封闭车间原料,库

内,生产车间设置感应门,卸车在原料库内进

行,企业确保不露天储存及装卸散装物料

粉煤灰仓废气 颗粒物连续3座粉煤灰仓分别设置直径0.2m的集气

管道

引入

一套

脉冲

布袋

除尘

器中

处理

后

P1

排气

筒排

放斜槽落料至提升斗产生的废气颗粒物连续提升斗与斜槽封闭连接,落料点处设置直

径0.2m的集气管道

提升斗落料至选粉机进口产生

的废气颗粒物连续提升斗与选粉机进口封闭连接,落料点设

置直径0.2m的集气管道

选粉机废气 颗粒物连续设置集气管道(直径0.2m)连接,选粉

机全封闭

脱硫灰仓废气 颗粒物连续脱硫灰仓设置直径0.2m的集气管道

4仓上料斗上料废气 颗粒物连续上料斗设置三面围挡,上方设置集气罩

(14m×3.5m)

搅拌废气 颗粒物连续搅拌机呼吸孔设置直径0.2m的集气管道

搅拌机出料废气 颗粒物连续出料口与封闭连接,皮带封闭,落料点设

置直径0.2m的集气管道

皮带输送机落料废气 颗粒物连续皮带输送机顶端设置1m×0.6m的集气

罩

废水洗车平台车辆清洗废水 SS等 / 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员工生活污水COD、SS、

氨氮等/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

理

噪声搅拌机、选粉机、风机等设备运

行噪声间歇 基础减振、软连接、厂房隔声等措施

固废除尘器除尘灰间歇 封闭处理,回用于生产

废布袋间歇 集中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

洗车平台沉淀池 污泥间歇 沥水后回用于生产—45—设备维修保养过程废润滑油

间歇采用符合要求的容器储存暂存于危险废物

间,定期交资质

单位处置废油桶 原盖封存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环

境

污

染

问

题本项目租赁建业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内设备已拆除,无与本项目有关

的原有污染问题。—4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1环境空气

(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依据《2023年唐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唐山市古冶区2023年

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9μg/m3、34μg/m3、80μg/m3、37μg/m3;

CO日均浓度值为1.7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值为184μg/m3;超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的污染物为PM10、

O3。具体见下表。

表3-1区域空气质量基本污染物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

SO2 年均浓度值 9 60 15.0 达标

NO2 年均浓度值 34 40 85.0 达标

PM10 年均浓度值 80 70 114.3 超标

PM2.5 年均浓度值 37 35 105.7 超标

CO 日均浓度值 1700 4000 42.5 达标

O3日最大8h平均浓度值 184 160 115 超标

根据上表,本项目所在区域PM10、PM2.5年均浓度值及O3日最大8h平均

浓度值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

值;SO2、NO2年均浓度值、CO日均浓度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

(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排放的其他污染物为TSP,本次评价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引用唐

山市古冶区卑家店东兴石料加工场委托唐山天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

年1月4日~1月6日进行的现状监测数据,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厂区外西北

侧空地3.5km处,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

响类)中“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的要求。

表3-2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表

监测点名称监测点坐标 监测因

子监测时段相对厂址

方位相对厂界距

离/m 经度 纬度

厂址下风向118.470276°39.760769°TSP24小时均值 SE 410—47—表3-3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

监测点位监测点坐标污染

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

/(mg/m3)监测浓度范

围/(mg/m3)最大浓度

占标率/%超标

率/%达标

情况经度 纬度

厂址下风向118.470276°39.760769°TSP24小时平均0.30.176~0.28996.3—达标

根据上表,本项目所在区域其他污染物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中浓度限值要求。

2、声环境:项目区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4a类区标准

3、土壤及地下水:项目采取了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渗措施符合《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要求,阻断了污染途

径,因此拟建项目无需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环

境

保

护

目

标本项目位于河北古冶经济开发区东区,经现场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厂

界外500m范围内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

保护目标。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

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河北

古冶经济开发区东区,项目租赁建业公司厂区且不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无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表3-4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名称坐标/°保护

对象保护

内容相对

厂址

方位相对厂

界距离

(m)环境功能区

XY

环境空气项目区域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声环境 项目区域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

4a类区标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控1、废气排放标准:颗粒物有组织参照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

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水泥制品生产10mg/m³的限值要求。颗粒物

无组织参照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

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1h浓度值差值0.5mg/m³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唐山市水泥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唐气领办(2021)15号)厂界无组织颗粒

物浓度达到0.5mg/Nm³要求。食堂废气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8—制

标

准(DB13/5808-2023)中小型食堂油烟1.5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各污染因子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表3-5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污染物《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收

水水质标准单位 项目执行标准

pH 6~9 - 无量纲 6~9

COD 500 400 mg/L 400

BOD5 300 210 mg/L 210

SS 400 160 mg/L 160

氨氮 - 30 mg/L 30

动植物油 100 - mg/L 100

总磷 - - mg/L -

总氮 - - mg/L -

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

他三侧厂界噪声执行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总

量

控

制

指

标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总量控制指标按国家或地方污

染物排放标准核定。

(1)废气:本项目拟采用园区统一供热蒸汽,无新增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颗粒物排放,因此SO2:0t/a;NOx:0t/a;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

污水不计入总量。

因此,本项目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t/a;NOx:0t/a;COD:0t/a;

氨氮:0t/a。—4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本项目在现有车间内建设,主要为设备安装及调试,生产设备均位于封闭

的厂房内,且安装调试时间较短,对环境影响时间较短、影响程度较小,并随

着建设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1、废气

1.1废气影响分析

(1)有组织

1)生产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废气污染源主要有粉煤灰仓废气、斜槽落料至提升斗产生

的废气、提升斗落料至选粉机进口产生的废气、选粉机废气、脱硫灰仓废气、4

仓上料斗上料废气、搅拌机废气、搅拌机出料废气、皮带输送机落料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源强核算

项目生产过程中物料装卸、存储、搅拌工序与混凝土制品生产工艺基本一

致,源强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工业源产排污

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21水泥制品制造(含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3029其他

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混凝土制品物料输送储存0.12kg/t·产品,

物料混合搅拌0.13kg/t·产品。项目分选工序源强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

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3水砖瓦、石材

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砂石骨料破碎筛

分产污系数1.89kg/t·产品。

则项目选粉过程物料输送、储存废气颗粒物产生量为24t/a,选粉过程废气

产生量为378t/a,选粉运行时间为1200h;项目新型全固废充填凝胶材料生产过

程中物料输送、储存废气颗粒物产生量为384t/a,搅拌废气颗粒物产生量为

416t/a,运行时间为7200h。

②废气量核算—50—表4-1废气量核算一览表

污染源 颗粒物收集方式 集气罩尺寸废气量

(m3/h)除尘器

设置情

况除尘器

处理能

力

粉煤灰仓废气3座粉煤灰仓分别设置直径0.2m的集

气管道0.2m集气管道3918

脉冲布

袋除尘

器考虑风

损,设计

风量

10000m

3/h斜槽落料至提升

斗产生的废气提升斗与斜槽封闭连接,落料点处设

置直径0.2m的集气管道0.2m集气管道1306

提升斗落料至选

粉机进口产生的

废气提升斗与选粉机进口封闭连接,落料

点设置直径0.2m的集气管道0.2m集气管道1306

选粉机废气设置集气管道(直径0.2m)连接,选

粉机全封闭0.2m集气管道1306

脱硫灰仓废气脱硫灰仓设置直径0.2m的集气管道0.2m集气管道1306

4仓上料斗上料

废气上料斗设置三面围挡,上方设置集气

罩(14m×3.5m)14m×3.5m80640

搅拌废气搅拌机呼吸孔设置直径0.2m的集气管

道0.2m集气管道1306

搅拌机出料废气出料口与封闭连接,皮带封闭,落料

点设置直径0.2m的集气管道0.2m集气管道1306

皮带输送机落料

废气皮带输送机顶端设置1m×0.6m的集

气罩1m×0.6m1843

备注1:集气罩抽风量按照公式:Q=3600GhVp2进行计算。式中:Q--吸风量,m3/h。

G--罩口周边长,m。h--吸尘罩口与废气源的高度,本项目上料斗集气罩与废气源的高度

0.8m,皮带输送机落料出高度为0.2m。Vp2-罩口周边截面上的平均风速m/s,视具体情况而

定,本项目取0.8m/s。

备注2:集气管废气量按以下公式计算:L=3600Fvβ。式中:F—集气管截面积,m2;

v—风速,m/s,本次环评取11m/s。β—安全系数,本次环评取1.05。

备注3:各支管设置阀门

表4-2污染物源强及产、排放情况

污染源收集量

t/a收集效

率%收集量

t/a收集速率

kg/h进入浓度

(最

大)mg/m3处理效

率%风量

m3/h排放浓度

(最

大)mg/m3排放速率

(最

大)kg/h排放量

t/a

选粉过程物

料输送、储存

废气241002420

4434.499.81000008.90.892.366选粉废气378100378315

新型全固废

充填凝胶材

料生产过程

中物料输送、

储存废气38495364.850.67

搅拌废气41610041657.78—51—综上,本项目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

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水泥制品生产10mg/m³的限

值要求。

2)食堂废气

本项目食堂为员工提供三餐,就餐人数为10人/餐。食堂规模属于小型食

堂。本项目食堂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主要为电和液化石油气。

厨房内的炉灶工作时产生的高温油烟废气,油烟废气中含油质、有机质及

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指出,对于成年人脂肪提供

能量应占总能量的30%以下,每天烹调油摄入量为25-30克,本项目食用油消

耗系数按3kg/100人•d(指三餐)计,则食堂日消耗食用油0.3kg,年消耗食用油

0.09t。据类比调查,不同的烧炸工况,油烟气中烟气浓度及挥发量均有所不同,

一般油烟挥发量总占耗油量的3%。经核算,本项目日油烟产生量为0.009kg/d,

年产生量2.7kg/a,烹饪时间按3h/d计算,本项目油烟产生速率为0.003kg/h。

根据《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标准要求,本项目采

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对厨房废气进行净化处理后经预留烟道于食堂所在楼顶

排放,管道设置阀门,且设置变频风机,油烟净化排气风机的风量在2000m3/h(1

个灶头,风量2000m3/h)左右,油烟产生浓度为1.5mg/m3。

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率为80%,则油烟排放浓度0.3mg/m3,年排

放量为0.54kg/a。

本项目食堂废气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

放,因此,食堂废气经过净化后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5808-2023)中型规模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为集尘措施未捕集的颗粒物以及骨料及脱硫石膏装卸、堆存

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

1)未捕集颗粒物

生产过程集尘措施未捕集的颗粒物的量为19.2t/a(2.67kg/h),封闭车间内—52—进行喷雾抑尘,效率可达90%,则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1.92t/a(0.267kg/h)。

2)骨料及脱硫石膏装卸、堆存废气

项目骨料及脱硫石膏车间内装卸、堆存。物料装卸及堆存过程颗粒物产生

量根据《关于发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生

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公告)中《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

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①颗粒物产生量核算公式:

P=ZCy+FCy={Nc×D×(a/b)+2×Ef×S}×10-3:

式中:

P—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ZCy—指装卸扬尘产生量(单位:吨);

FCy—指风蚀扬尘产生量(单位:吨);Nc—指年物料运输车次(单位:车);

D—指单车平均运载量(单位:吨/车);

(a/b)—指装卸扬尘概化系数(单位:千克/吨),a指各省风速概化系数,

根据附录1,取0.0010;b指物料含水率概化系数,根据附录2,钢渣0.0074,

炉渣0.0074,石子煤0.0054,脱硫石膏0.0151。

Ef—指堆场风蚀扬尘概化系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参考最小阈值摩擦

风速为0.74m/s,项目骨料及石膏堆存于封闭车间内,属于静小风模式,封闭库

房内平均风速取0.12m/s,低于阈值摩擦风速,因此,取值0;

S—指堆场占地面积(单位:平方米)。

②颗粒物排放量核算公式:

Uc=P×(1-Cm)×(1-Tm)

式中:

P—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

Uc—指颗粒物排放量(单位:吨);

Cm—指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单位:%),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

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附录4,本项目未采取的粉尘控制措施。

Tm—指堆场类型控制效率(单位:%),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53—污核算系数手册》附录5密闭式堆场类型控制效率取值99%。

表4-3参数Nc、D取值表

类别运输车辆载重(D)

/一次入料量装卸次数

/次(Nc)颗粒物产

生量(t)Cm(%)Tm(%)Uc(t/a)

钢渣 40t/车 725027.027

74 990.070

炉渣 40t/车 500039.189 0.102

石子煤 40t/车 375027.778 0.072

脱硫石膏 40t/车 2400063.576 0.165

合计 157.570 0.410

综上,无组织颗粒物总排放量为2.33t/a(0.324kg/h)。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2167-2020)表2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1h浓度值差值0.5mg/m³限

值要求;同时满足《唐山市水泥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唐气领办(2021)15号)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达到0.5mg/Nm³要求。

1.2废气排放口及监测计划一览表

废气污染源排放口情况

表4-4废气污染源排放口及监测计划一览表

产污环节排放口基本情况 监测要求

高度

m内径

m温度

℃编号及

名称类型地理坐标/m监测

点位监测

因子监测

频次经度纬度

粉煤灰仓废气、斜槽落料至提升斗产生的

废气、提升斗落料至选粉机进口产生的废

气、选粉机废气、脱硫灰仓废气、4仓上

料斗上料废气、搅拌机废气、搅拌机出料

废气、皮带输送机落料废气等170.525P1有组织118.50

038039.73

4416P1颗粒

物1次/年

厂界 ////无组织//厂界颗粒

物1次/年

1.3环保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废气收集措施可行性:本项目各废气产污节点均设有集气罩/集气管收集产

生的颗粒物,集气罩尺寸均为产污设施排放口外延10~20cm,集气管与产污设施

无缝连接,均可有效收集废气颗粒物。

除尘设施可行性:配套有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54—脉冲布袋除尘器是以压缩空气为清灰动力,利用脉冲喷吹机构在瞬间放出压缩

空气,高速射入滤袋,使滤袋急剧膨胀,依靠冲击振动和反向气流而清灰的袋

式除尘器。之所以能处理高浓度粉尘,关键在于这种强清灰所需清灰时间极短

(喷吹一次只需0.1~0.2s)。除尘器的过滤风速为0.8m/min。本项目使用的滤料

为覆膜滤料,覆膜滤料是在普通滤料表面复合一层聚四氟乙烯(PTFE)薄膜而形

成的一种新型滤料。这层薄膜相当于起到了“一次粉尘层”的作用,物料交换

是在膜表面进行的,使用之初就能进行有效的过滤。薄膜特有的立体网状结构,

使粉尘无法穿过,无孔隙堵塞之虞。这种过滤方式称为“表面过滤”。覆膜滤

料不仅可实现近于零排放,同时由于薄膜不粘性、摩擦系数小,故粉饼会自动

脱落,确保了设备阻力长期稳定,因此充分发挥了袋式除尘器优越性,是理想

的过滤材料,处理颗粒物措施可行。

1.4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非正常工况主要为各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运转异常,从

而导致废气超标排放,污染区域大气环境。在此情况下废气治理设施对废气的

处理效率为0%,假设故障在0.5h内发现,则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污染物

的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5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产污环节 频次持续

时间h污染物

名称排放浓度

mg/m3排放

量kg措施

粉煤灰筒仓入料、粉料

计量仓入料、粉煤灰分

选及入仓、骨料及脱硫

石膏上料、搅拌机入

料、搅拌过程及搅拌后

产品下料等1

次

/a0.5颗粒

物4413.7583.

361当非正常工况发生时,建设单位应立即

停止生产,并及时对环保设备进行检修,

在环保设备检修完成,且确保能够正常

工作后再恢复生产。建议建设单位定期

对各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降低非正

常工况的发生频次,减少非正常工况的

持续时间

1.5现役源倍量削减

表4-6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污染物 年排放量/(t/a)

1 颗粒物有组织 2.33

2 颗粒物无组织 2.366

3 颗粒物合计 4.696—55—本项目实施主要污染物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后(即9.392t/a),区域污染物

排放量不增加。本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

质量造成冲击影响。

1.6结论

拟建项目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污染物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

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

标区域,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出具了关于本项目污染物现役源倍量削

减方案,项目落实了颗粒物2倍量削减,可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对

环境影响较小。—56—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表4-7废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一览表

产污

环节污染物

种类污染物产生

排放

方式污染治理措施废气排

放量

万m3/a污染物排放 排放标准

产生

量

t/a产生

浓度

mg/m3工艺名称处理

能力

m3/h收集

效率

%治理

效率

%是否为

可行技

术排放浓度

(最

大)mg/m3排放速

率(最

大)kg/h排放

量t/a名称限值

mg/m3

选粉过程物料输

送、储存废气

颗粒物24

4434.4有组

织3座粉煤灰仓分别设置直径0.2m的集气管道;提升

斗与斜槽封闭连接,落料点处设置直径0.2m的集气

管道;提升斗与选粉机进口封闭连接,落料点设置

直径0.2m的集气管道;设置集气管道(直径0.2m)

连接,选粉机全封闭;脱硫灰仓设置直径0.2m的集

气管道;上料斗设置三面围挡,上方设置集气罩

(14m×3.5m);搅拌机呼吸孔设置直径0.2m的集

气管道;出料口与封闭连接,皮带封闭,落料点设

置直径0.2m的集气管道;皮带输送机顶端设置1m

×0.6m的集气罩,废气引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进

行处理1000

00100

99.8是720008.90.892.366参照《水泥工业

大气污染物超低

排放标准》(DB

13/2167-2020)表

1限值要求,同时

满足(唐气领办

〔2021〕15号)

中附件4《唐山市

水泥行业整治提

升工作方案》中

标准限值要求10选粉废气 378 100

新型全固废充填

凝胶材料生产过

程中物料输送、储

存废气364.8 95

搅拌废气 416 100

骨料及脱硫

石膏装卸、堆

存废气颗粒物19.2/

无组

织封闭车间内部采取顶部全覆盖喷淋抑尘。原料采用

封闭筒仓储存,原料转运处地面全部硬化,无露天

堆存。上料区安装自动感应喷淋装置,物料运输采

用封闭通廊的皮带和螺旋输送机进行输送。在北厂

区边界等易产生无组织排放的点位安装TSP、PM10、

PM2.5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上料

区等易产生颗粒物排放环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

施,磁盘容量能够保存三个月以上数据。进出厂车

辆设置洗车平台,侧向全覆盖式,长度为6m,高度

为2.5m,地面设置一排花式喷射喷头。厂区地面全

部硬化,保证“非硬即绿”,配备湿扫车和洒水车

对厂区路面进行洒水和湿扫。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

台账,厂区出入口安装重型货车门禁系统。在厂区

门口设置电子显示屏。///是//0.2671.92

0.5

生产过程收集设

施未收集的废气颗粒物// //95///0.0570.41参照《水泥工业

大气污染物超低

排放标准》(DB

13/2167-2020)表

2限值要求,同时

满足(唐气领办

〔2021〕15号)

中附件4《唐山市

水泥行业整治提

升工作方案》中

标准限值要求—57—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2废水

本项目洗车平台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薪水,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

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产生量共计为0.84m3/d(252m3/a)。

表4-8项目生活污水

污水类型水量

(m3/d)水质(mg/L) 备注

pHCODBOD5SSNH3-N动植

物油TPTN生活污水排

入园区污水

管网,最终进

入园区污水

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0.847350220****0235

排放量252/0.0880.0550.0500.0060.0030.0010.009

标准要求/6-940030****30 //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目前东区企业外排废水全部进入唐山宏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污

水处理厂,以下简称“宏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能

力为4万m³/d,收水范围为东区废水及唐家庄片区生活污水。现状进水量为0.33

万m³/d,其中东区废水量0.03万m³/d,唐家庄片区生活污水0.3万m³/d,

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废水经处理后进入再生水池,部分回用于企业用水,部分回用于道路洒水,无

废水外排。目前实际剩余收水量为3.67万m3/d,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

废水产生量为0.84m3/d,可满足收水要求。

表4-9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

放量

/(万t/a)排放去

向排放

规律间歇

排放

时段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纬度 名称污染物种

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1118.5066

19°39.73502

9°0.0252园区污

水处理

厂(宏

源污水

处理

厂)连续/宏源

污水

处理

厂COD 50mg/L

BOD5 10mg/L

SS 10mg/L

动植物油 1mg/L

氨氮 5mg/L

pH 6-9—58—3噪声

3.1源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选粉机、搅拌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声级值在

75-90dB(A)之间。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进口软连

接等措施后,经类比调查各噪声源噪声值见表4-9。

表4-10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声源名称空间相对位置/m 声源源强数

量声源控制措施

X Y Z 声功率级/dB(A)

1 选粉机 -81.1-99.3 1.2 85 1基础减振,选

择低噪声设备

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8.507048,39.736218)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

为Y轴正方向

表4-11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

号建

筑

物

名

称声

源

名

称声

源

源

强声源

控制

措施空间相对位

置/m距室内边界距

离/m室内边界声级

/dB(A)建筑物插入

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压

级/dB(A)

声功

率级

/dB(

A)XYZ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建筑物

外距离

1

生

产

车

间搅拌

机75设备加

装基础

减振,

风机进

口软连

接,且

置于封

闭的车

间内34.3-38.21.29.914.017.14.974.274.174.174.621.016.021.021.053.258.153.153.61

2风机9038.8-40.71.24.49.122.612.459.759.259.059.121.016.021.021.038.743.238.038.11

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8.507048,39.736218)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

为Y轴正方向

3.2预测模式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

要求,项目环评采用的模型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

附录A(规范性附录)户外声传播的衰减和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B.1工业

噪声预测计算模型”。—59—(1)单个室外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基本公式已知声源的倍频带

声功率级(从63Hz到8000Hz标称频带中心频率的8个倍频带),预测点位置

的倍频带声压级Lp(r)可按下式计算:

A L L cw p Dr)(

misc bar gy atm div AAAAAA 

式中:

Lp(r)——距离声源r处的倍频带声压级,dB;

Lw——倍频带声功率级,dB;

Dc——指向性校正,dB;

A——倍频带衰减,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bar——声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misc——其它多方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2)室内点声源对厂界噪声预测点贡献值预测模式

室内声源首先换算为等效室外声源,再按各类声源模式计算。

①首先计算出某个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 (RQLLP4

π4lg10w1  

式中:

Lp1——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dB;

Lw——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Q——指向性因子;

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为平均吸声系数。

②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叠加声压级:—60—) ()(

N

LTL

1j1.0

i1pij1p10lg10

式中: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③计算出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Lp2i(T)=Lp1i(T)-(TLi+6)

式中:

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

④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

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Lw=Lp2(T)+10lgS

(3)计算总声压级

①计算各室外噪声源和各含噪声源厂房对各预测点噪声贡献值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

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

工作时间为tj,则搬迁改造项目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10 10(1[lg10

11.0

11.0

eqg 

  M

jL

jN

iL

iAj Ait tTL

②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

)1010lg10eqb eqg 1.0 1.0

eqL LL  (

式中: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61—表4-12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

厂界最大值点空间相对位置/m

时段贡献值

(dB(A))标准限值

(dB(A))达标情

况X Y Z

东侧90 -45.8 1.2 昼间 47.5 65 达标

90 -45.8 1.2 夜间 47.5 55 达标

南侧-30.5-60.9 1.2 昼间 48 70 达标

-30.5-60.9 1.2 夜间 48 55 达标

西侧-90 45.5 1.2 昼间 48.5 65 达标

-90 45.5 1.2 夜间 48.5 55 达标

北侧-5.5 60.9 1.2 昼间 13.9 65 达标

-5.5 60.9 1.2 夜间 13.9 55 达标

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7.605279,39.837059)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

北向为Y轴正方向。

根据预测结果,东、北、西三侧厂界贡献值为13.9-48.5dB(A),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侧噪声贡献值为

48dB(A),满足4类标准要求。

3.3噪声监测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相关规定,本项

目噪声监测计划如下:

表4-13噪声监测计划表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各侧厂界昼间连续等效A声级1次/季度各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150-2008)3、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产、排情况

本项目除尘器设置密闭灰仓并及时卸灰,除尘灰经吨包袋收集后定期由人工

返回生产工序,无组织沉降粉尘定期清扫收集,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过程,设

备清理废水分离出的废砂石定期清理,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进出厂运输车辆

洗车平台,沉淀池产生的泥沙,统一捞出后在沉淀池上方沥水处理,作为原料

回用于生产。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不经过贮—62—存或堆积过程,而在现场直接返回到原生产过程或返回其产生过程的物质不作

为固体废物管理,故本项目除尘灰、设备清理废水中废砂石不作为固废管理。

表4-14一般固体废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产生环节名称产生量t/a 代码 贮存方式 处置方式和去向处置量t/a

除尘器废布袋 0.5900-009-S59集中收集至仓库

固废储存区外售 0.5

除尘器除尘灰1180.434900-099-S59 / 回用于生产1180.434

车平台

沉淀池污泥 5 900-099-S59 /沥水后回用于

生产5

员工生

活生活垃圾0.03900-099-S64袋装收集,暂存于

厂区内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

一清运处理0.03

(2)危险废物产、排情况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是设备保养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

表4-15危险废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产生

环节名称主要有

毒有害

物质物理

性状危险

特性产生量t/a贮存方式利用处置方

式和去向利用或处

置量

设备

维护废油

桶石油类固态T/I0.095t/a加盖密封后

暂存危废间

内交由有资质

单位处置0.095t/a

废润

滑油石油类液态T/I0.1t/a桶装密封后

暂存危废间

内交由有资质

单位处置0.1t/a

表4-16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

号贮存场所

名称危废

名称废物

类别代码产生

量位置占地

面积贮存方式贮存

能力贮存

周期

1危废暂存

间废油

桶HW08900-249

-080.095t/

a车间

东南

角4m2盖好密封盖

直接存放

2t/a一年

2危废暂存

间废润

滑油HW08900-217

-080.1t/a桶装密封后

直接存放

本项目将新建危废暂存间,面积为4m2,满足储存要求,危废暂存间按照《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地面及储存间

裙角采取防渗处理,防渗系数小于1×10-10cm/s。

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所有危险废物均采用专用的容器

存放,并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止风吹雨淋和日晒。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立危—63—险废物警示标志,由专人进行管理,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记录。

②危废间地面采用C30级抗渗混凝土,防渗等级为P8,结构厚度20cm,

上层及裙角采用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进行防腐,并划定储存分区,各危险废

物设置隔挡、分类储存,且做到表面无裂隙,避免泄漏对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

并设置泄漏液体的收集装置。

③各类危险废物划定储存分区,各危险废物设置隔挡、分类储存。

④对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进行定期检查,容器泄漏损坏时必须立即处理,

并将其装入完好容器内。

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

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

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

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

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5、地下水、土壤

针对项目区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

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

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1)源头控制

1)提高建设单位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产生量;

2)加强建设单位日常设备、贮罐、废水贮存及管线等的巡检和检漏,

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

(2)分区防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地下水污染防

渗分区参照表,项目防渗工程的设计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设备、地下管道或建构筑物防渗的设计使用年限分别不低于相应设备、

地下管道或建、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64—2)污染防治区应设置防渗层,防渗层的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7cm/s。一

般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粘土层的防

渗性能;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

粘土层的防渗性能;非污染防治区除绿化外应进行一般硬化处理。

为防止建设项目液体物料、废液因跑、冒、滴、漏对厂区地下水造成污染

,根据相关要求本项目车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具体如下:

重点防渗区:危废间,地面采用C30级抗渗混凝土,防渗等级为P8,结构厚

度20cm,上层及裙角采用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

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进行防腐,并划定储存分区,各

危险废物设置隔挡、分类储存。

一般防渗区:为生产车间及洗车平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

数≤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简单防渗区:其他办公楼及厂区道路等属于简单防渗,进行水泥硬化,做

到非硬即绿。

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采取了防渗措施,阻断了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

途径,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6、生态

本项目位于河北唐山古冶经济开发区东区建业公司院内,无生态保护目标。

7、环境风险

表4-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一览表

序号 危险物质名称储存位置 最大存放量(t) 临界量(t) Q

1 废润滑油 危废间 0.1

1000.001

2 废油桶 危废间 0.095 0.00095

3 合计 / / / 0.00195

项目环境风险物质存放量较少,Q<1。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范围主要是原辅材料的运输及贮存系统、生产系统、相关的公用

工程和辅助系统等。项目对环境存在的主要风险类型为废油的泄漏风险。项目—65—废油类危险特性:如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废油类泄漏对地下水的影

响。结合同类项目污染事故情况的调查研究,造成本项目事故污染因素主要为

废油泄漏、火灾爆炸环境风险。本项目油类为桶装,随买随用,在出现泄漏的

情况下,泄漏量较小,本项目车间为彩钢封闭车间,且地面为防渗混凝土结构,

车间地面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有效防止污染物进入水环境。

(2)环境风险分析

1)大气环境:废油类遇明火和高温可以燃烧。火灾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

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影响大气环境。

2)地表水:全厂用废油存储量很小,假设废油全部泄漏,也不易流至车间

外,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地下水:废油类泄漏,若危废间防渗不好,存在裂缝,废油类可通过缝

隙下渗进入地下水影响地下水环境。

4)土壤:废油类泄漏,若车间地面或危废间防渗不好,存在裂缝,废油类

可通过缝隙进入土壤影响土壤环境。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设计中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和标准规范。

②厂房内设备布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的规范、规定,按区域分类

有关规范在厂房内划分专门的机油存储区,存储区内安装的电器设备应按照相

应的区域等级采用防爆级,所有的电气设备均应接地。远离火种、热源,工作

场所严禁吸烟。

③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厂区制定风险应

急措施,一旦发生机油泄漏时,及时采取措施。

④制定油类储存区的日常巡查制度,定期指派专人负责巡查。

⑤项目营运期间要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营运期杜绝机油的跑、

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同时要防火、防爆、防雷击,注意安全,杜绝一切不

安全因素造成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66—⑥危废间地面采用C30级抗渗混凝土,防渗等级为P8,结构厚度20cm,

上层及裙角采用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进行防腐,并划定储存分区,各危险废

物设置隔挡、分类储存,且做到表面无裂隙,避免泄漏对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

并设置泄漏液体的收集装置。

2)应急要求

厂区制定风险应急措施,一旦发生废油泄漏时,及时采取措施:泄漏时,

根据液体流动区域设定警戒区,消除所有点火源。构筑围堤收容泄漏物。防止

流出车间,用泡沫覆盖泄漏物,减少挥发。收容的泄漏物转移至专用收集器内。

残液用沙土吸收,耐腐蚀容器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应急要求:设置必要消防设备,着火可用手提式灭火器。加强对公司职工

的教育培训,实行上岗证制度,增强职工风险意识,提高事故自救能力,制定

和强化各种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程,减少人为风险事故(如误操作)的发

生。一旦发现起火,立即报警,通过消防灭火。

根据相关文件及部门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6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排放口(编

号、名称)/

污染源污染物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

环境粉煤灰仓废

气、斜槽落

料至提升斗

产生的废

气、提升斗

落料至选粉

机进口产生

的废气、选

粉机废气、

脱硫灰仓废

气、4仓上料

斗上料废

气、搅拌机

废气、搅拌

机出料废

气、皮带输

送机落料废

气等颗粒物3座粉煤灰仓分别设置直

径0.2m的集气管道;提

升斗与斜槽封闭连接,落

料点处设置直径0.2m的

集气管道;提升斗与选粉

机进口封闭连接,落料点

设置直径0.2m的集气管

道;设置集气管道(直径

0.2m)连接,选粉机全封

闭;脱硫灰仓设置直径0.

2m的集气管道;上料斗

设置三面围挡,上方设置

集气罩(14m×3.5m);

搅拌机呼吸孔设置直径

0.2m的集气管道;出料口

与封闭连接,皮带封闭,

落料点设置直径0.2m的

集气管道;皮带输送机顶

端设置1m×0.6m的集气

罩,废气引入一套脉冲布

袋除尘器进行处理1#脉冲

布袋除

尘器+1

根17m

排气筒P

1《水泥工业大

气污染物超低

排放标准》(D

B13/2167-202

0)表2限值要

求,同时满足

(唐气领办〔2

021〕15号)中

附件4《唐山市

水泥行业整治

提升工作方案》

中标准限值要

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封闭车间内部采取顶部全覆盖喷淋

抑尘。原料采用封闭筒仓储存,原料

转运处地面全部硬化,无露天堆存。

上料区安装自动感应喷淋装置,物料

运输采用封闭通廊的皮带和螺旋输

送机进行输送。在北厂区边界等易产

生无组织排放的点位安装TSP、PM1

0、PM2.5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

境部门联网。上料区等易产生颗粒物

排放环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

磁盘容量能够保存三个月以上数据。

进出厂车辆设置洗车平台,侧向全覆

盖式,长度为6m,高度为2.5m,地

面设置一排花式喷射喷头。厂区地面

全部硬化,保证“非硬即绿”,配备《水泥工业大

气污染物超低

排放标准》(D

B13/2167-202

0)表2限值要

求,同时满足

(唐气领办〔2

021〕15号)中

附件4《唐山市

水泥行业整治

提升工作方案》

中标准限值要

求—68—湿扫车和洒水车对厂区路面进行洒

水和湿扫。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

账,厂区出入口安装重型货车门禁系

统。在厂区门口设置电子显示屏。

食堂废气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餐饮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

准》(DB13/580

8-2023)小型食

堂要求

地表

水环

境生活污水pH、SS、

COD、

BOD、

氨氮、

动植物

油等本项目食堂废水隔油后与其他生活

污水由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至园区

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

处理《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

(GB/8978-1996

)表4中三级标

准及园区污水

处理厂进水水

质标准

声环境选粉机、搅

拌机、风机

等设备A声级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

房隔声、风机进口软连接等《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348-200

8)3、4类标准

要求

电磁辐

射- - - -

固体废

物项目各类固废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进行处理,一般废物外售

或重复利用,不外排;危险废物按要求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的

单位进行处理,均合理处置

土壤及

地下水

污染防

治措施重点防渗区:危废间,地面采用C30级抗渗混凝土,防渗等级为P8,结构

厚度20cm,上层及裙角采用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

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进行防腐,并划定储存分

区,各危险废物设置隔挡、分类储存。

一般防渗区:为生产车间及洗车平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

系数≤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简单防渗区:其他办公楼及厂区道路等属于简单防渗,进行水泥硬化,做到

非硬即绿。

生态保

护措施-

环境风

险防范

措施①设计中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和标准规范。

②厂房内设备布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的规范、规定,按区域分

类有关规范在厂房内划分专门的机油存储区,存储区内安装的电器设备应按

照相应的区域等级采用防爆级,所有的电气设备均应接地。远离火种、热源,—69—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③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厂区制定风险

应急措施,一旦发生机油泄漏时,及时采取措施。

④制定油类储存区的日常巡查制度,定期指派专人负责巡查。

⑤项目营运期间要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营运期杜绝机油的

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同时要防火、防爆、防雷击,注意安全,杜绝

一切不安全因素造成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⑥防止泄漏污染地下水;危废间地面及裙角以混凝土铺底,混凝土层厚

15cm,防渗层为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

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止泄漏污染地下水。

其

他

环

境

管

理

要

求1、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的规定,厂区已设立环保管理机构,配备

环保管理专业人员1名,负责全厂的环境管理、污染源治理及监测管理工作。

2、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污染控

制管理档案。掌握本企业污染源治理工艺原理,设备运行及运行维修资料,

建立污染控制管理档案。定期检查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及时进行维修,确

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领导和组织本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防止污染事故

的发生。制定生产项目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指标和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指标,

定期考核统计。推广应用先进的污染源治理技术和环保管理经验,定期培训

全厂环保专业技术人员。搞好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增强员工的环境保护意

识。监督项目环保设施的安装调试工作。搞好场区绿化工作。

3、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1)落实按证排污责任

建设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及时申领排污

许可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承诺按照排

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污并严格执行;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其他各项环境

管理要求,确保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明确单位负—70—责人和相关人员环境保护责任,不断提高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自觉接

受监督检查。

(2)实行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

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安装或使用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

量认证规定和技术规范,保障数据合法有效,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妥善保存

原始记录,建立准确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如实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排污许

可证执行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排放

情况与排污许可证要求不符的,应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3)排污许可证管理

A、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

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等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得私设暗管或以

其他方式逃避监管。

B、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遵守法律规定的最新环境保护要求等。

C、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和相关监测技术

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

D、按规范进行台账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原辅材料使用情况、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

E、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定期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信息,

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时报送有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公开,

执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按证排放

情况等。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建设单位需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

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排污填报,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申请排污许可证后,排污单位应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按照

排污许可证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频次形式等;按照

排污许可证中执行报告要求定期上报等;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开展信息—71—公开;排污单位应满足特殊时段污染防治要求。

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排污口是企业污染物进入受纳环境的通道,做好排污口管理是实施污染

物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基础工作之—,必须实行规范化管理。

(1)排污口的设置

废气:本项目共3个废气排放口,现有工程共1个排气筒,全厂共4个

排气筒。

废水: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固废: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照《危险废物

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规定设置,危废间标识按照《环境

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

设置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要求,并

参考其它相关规定,提出排放口规范化建设要求: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

在距排污口(源)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并

能长久保留。设置高度一般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2米。

排放口图形标志见下表。

表5-1环境保护图形符号一览表

序号 提示图形符号 警告图形符号 名称 功能

1

废气排放

口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放

2

噪声排放

源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

3

一般固体

废物表示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

场

4 /

危险废物 标识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72—(2)排污口建档管理

使用国家环保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

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项目建成后,应将固体废弃物的种类、数量、

处置去向等情况记录于档案。

5、建设单位公开信息内容

表5-2建设单位公开信息内容一览表

序号 公开信息 内容

1 基础信息 包括企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础信息

2企业环境管理信息包括生态环境行政许可、环境保护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保信用

评价等方面的信息

3污染物产生、治理

与排放信息包括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工业固体废物

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流向、利用、处置,自行监测等方面的信息

4 碳排放信息 包括排放量、排放设施等方面的信息

5生态环境应急信息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方面的信息

6 生态环境违法信息

7 本年度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

6、环境管理台账

(1)一般原则

企业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单位

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

责。一般按日或批次进行记录,异常情况应按次记录。

(2)记录内容

①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②废气污

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③监测记录信息(主要污染排放口废气排放记录

等);④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记录;⑤燃料消耗记录;以上记录按要求保存年限

进行保存。

(3)记录形式

分为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两种形式。包括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

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及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73—按要求进行记录存储及保存。

7、环保档案

(1)环评批复文件和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环境现状评估备案证明;

(2)国家版排污许可证及季度、年度执行报告;

(3)环境管理制度(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长效管理机制,主要包括岗位责任

制度、达标公示制度和定期巡查维护制度等);

(4)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

(5)污染源及环境监测报告(符合排污许可监测项目及频次要求)。—74—六、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要求,建设内容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

响,在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只要切实落

实工程环保实施方案,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75—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

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

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

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

④以新带老削

减量(新建

项目不填)

⑤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

体废物产生量)

⑥变化量

⑦

废气 颗粒物 - - - 4.696t/a- 4.696t/a+4.696t/a

废水COD - - 0.088t/a- - -

BOD5 0.055t/a

SS 0.05t/a

NH3-N 0.006t/a

动植物油 0.003t/a

一般

工业

固体

废物废布袋 - - - 0.5t/a - 0.5t/a +0.5t/a

除尘灰 - - -1180.434t/a- 1180.434t/a+1180.434t/a

污泥 - - - 5t/a - 5t/a +5t/a

危险

废

物废润滑油 - - - 0.095t/a- 0.095t/a+0.095t/a

废油桶 - - - 0.1t/a - 0.1t/a +0.1t/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附件:

1古冶实森.pdf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
进行中
项目设计
设计单位未确定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工程分包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唐山实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固废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综合示范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属于固废处理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固废处理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总投资额2亿元,建筑面积69381.34,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预计2025-01-31开工、2026-07-25竣工。

项目编号 2411-130204-04-03-371955;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4-12-02。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以上信息由中策大数据持续跟踪更新;完整建设内容、主要采购设备清单与参建单位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会员内容,登录可查看。您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755-26921213咨询该项目最新进展。

主要采购设备

该项目可能用到的设备如下,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核实的为准。 线路敷设:电线电缆、电缆桥架、桥架、母线槽、密集母线槽、母线、电力电缆、线缆、铝合金电缆、矿物绝缘电缆、合金电缆、弱电线缆、电线、接线盒、电缆套管及其管件、绝缘子。 电气设备:电力工程、电力安装、电力设备、变压器、接地变、站用变、小电阻成套装置、消弧线圈成套、压力变送器、箱变、箱式变电站、高低压配电工程、高低压电气设备、高低压设...

完整设备清单,登录可查看

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业主单位

单位:唐山************登录可查看

联系人:登录可查看

手机:159*****952登录可查看

完整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登录可查看

登录后可查看完整简讯信息 包含参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完整建设内容与采购设备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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