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芯动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微传感器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
浙江芯动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微传感器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是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的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231917327),总投资额1.13亿元,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计划2025-05-12开工、2026-11-03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5-03-13。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 版本类型
- 版本1
- 发布时间
- 2025-03-13
- 项目阶段
- 立项审批
- 工程类型
- 新建
- 所属行业
- 木材家具制品
- 所属专题
- 木材家具制品
- 总投资额
- 1.13亿元
- 建筑面积
- 待确认
- 开工时间
- 2025-05-12
- 竣工时间
- 2026-11-03
- 所在省市
- 浙江省嘉兴市
- 项目地址
- 嘉兴市南湖区******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索 引 号
733199846/2025-173767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5-03-13
文 号
主题词
浙江芯动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微传感器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浙江芯动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微传感器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嘉兴市南湖区亚中路551号2号楼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11330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租用车间面积3669平方米,购置氧化扩散炉、涂胶显影机、光刻机、刻蚀机、清洗甩干机、键合机、硅片机械减薄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20万个MEMS敏感芯片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亚中路551号2号楼,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
距厂界最近距离(m)
类别
1
科技城
嘉兴科技城管委会
NE
110
政府单位
2
中港城
好第坊小区
NW
850
居住区
3
中港城
御上江南小区
W
1270
居住区
4
大桥镇
花溪地
W
700
居住区
5
中港城
英伦都市
NW
1750
居住区
6
科技城
格兰上郡(在建)
SW
1700
居住区
7
中港城
御树湾
NW
1350
居住区
8
大桥镇
平湖塘花苑
NE
1440
居住区
9
大桥镇
天明社区
NE
2100
居住区
10
大桥镇
东洋浜村
SE
910
居住区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和氟化物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二级标准中表2中的排放标准;丙酮排放浓度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容许浓度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天然气热水锅炉产生烟气污染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3中的标准限值;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在正常排放工况下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相对较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均较小,各预测点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在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气污染物浓度有所增加,要求企业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就能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废水采用分质分类处理,各股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排放杭州湾海域。由于本项目废水可全部达标纳管,不向周围水体排放,因此对周围水体水质基本无影响。
同时,本项目拟建设一座不小于30m3的事故应急池,满足接纳2小时以上的废水量。通过上述措施的建设,提高了应对废水事故风险的能力,则本项目废水事故性排放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大的影响。
3、地下水
由预测结果可知,在不采取防渗措施前提下,废水通过渗透作用可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日常需做好地下水防护工作,一旦发现污染物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终止泄漏,并根据泄漏量评估污染程度,决定采取何种方式处理土壤和地下水中的污染物,以便将污染物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
综上所述,只要做好适当的预防措施,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经采取本评价提出措施处理后噪声级贡献值不大,项目建成后各预测点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
另外,根据项目厂区周围环境状况,通过距离衰减,本项目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声环境功能区相应类别的要求。
5、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中湿法腐蚀酸洗废液、湿法腐蚀碱洗废液、湿法腐蚀酸洗废液、废光刻胶、废显影液、氢氧化钾刻蚀废液、氢氟酸刻蚀废液、废硫酸、废溶剂、废抹布、废活性炭、化学品废包装物等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氟污泥鉴定之前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鉴定后如属危废须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如属一般固废外运无害化处置;一般污泥外运无害化处置,一般废包装物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因此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
风量4000m3/h,然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和氟化物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的二级标准中表2中的排放标;丙酮排放浓度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容许浓度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
中央碱液洗涤塔
风量15000m3/h,去除效率90%以上,废气最后于15m以上排气筒(1#)高空排放
Scrubber加热燃烧喷淋水洗式处理器
先排入Scrubber加热燃烧喷淋水洗式处理器处理,然后去中央碱液喷淋塔吸收处理,最后于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
规范化治理设施
清污分流、污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氨氮、磷酸盐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pH、CODCr、氟化物、SS等其它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磨划片废水处理设施
PAC、NaOH混凝沉淀+PAM絮凝沉淀
含氟废水处理设施
CaCl2、NaOH反应沉淀+PAC、NaOH、CaCl2混凝沉淀+PAM絮凝沉淀
酸碱废水处理设施
二级中和沉淀
固废
各类固废均须贮存于室内,不得露天堆放;
湿法腐蚀碱洗废液、酸洗废液、废光刻胶、废显影液、氢氧化钾刻蚀废液、氢氟酸刻蚀废液、废硫酸、废溶剂、废抹布、废活性炭、化学品废包装物均属于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一般污泥外运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含氟污泥鉴定之前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鉴定后如属危废须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如属一般固废外运无害化处置;
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库,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暂存库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连接废水处理设施;贮存场所外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危险废物标签;
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噪声
对设备配置的电动机座基进行减震,并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在空压机、冷却塔四周设置防震沟以及隔声屏障,并安装减震垫;风机安装隔声罩,在其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各类泵可采用内涂吸声材料,外覆隔声材料方式处理,并视条件进行减振和隔声处理;
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加强厂区内绿化,通过沿厂区围墙种植高大乔木,可有效降低噪声强度。
地下水、土壤
废水处理设施均采取防腐、防渗、防泄漏措施;
车间与厂区地面采用水泥硬化,防止跑冒滴漏的废水、废液渗入地下;
生产废水输送采用防腐、防渗管道,并采用明沟明管或架空敷设;
固废全部贮存于室内,不得露天堆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防渗、防泄漏、防雨淋措施;
原料储存区地面采用防渗处理,防止物料泄漏渗入地下;
加强对原料贮存桶的管理,防止发生泄漏。
风险
厂区建设一座不小于30m3的事故应急池。
液体化学品周围须建有围堰,围堰高度满足应急要求;
企业应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建立环保规章制度、环保档案、运行管理台账;
加强对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
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前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按照不同原料的性质分类贮存,车间内应杜绝明火,车间墙壁张贴相应警告标志,平时加强对生产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浙江芯动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微传感器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一期)符合环环评[2016]150号“三线一单”的准入要求,符合嘉兴市区环境功能区划、嘉兴科技城总体规划、嘉兴科技城区土地利用规划以及产业布局规划,同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采用国内外先进的工艺与设备,能够达到清洁生产要求,各类污染物经相应防治措施治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符合国家、浙江省以及嘉兴市的相关要求,对当地环境影响不大,具有较好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通过本环评的分析认为,本项目在该址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13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18年4月13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可登录下方链接下载查阅环评报告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芯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亚中路551号2号楼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138*****82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 甲字第2003号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11号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137*****529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单位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
联系电话:0573****10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芯动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2018年3月29日
芯动环评报告(送审稿)20180328.pdf
前期工作进展
- 立项审批
- 进行中
- 项目设计
- 设计单位未确定
-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 工程分包
-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浙江芯动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微传感器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属于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木材家具制品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总投资额1.13亿元,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预计2025-05-12开工、2026-11-03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5-03-13。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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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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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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