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300台专用车技术改造项目
青岛中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300台专用车技术改造项目是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的交运设备及新能源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253071678),目前处于其他阶段,计划2025-08-18开工、2027-02-09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5-06-19。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 版本类型
- 版本1
- 发布时间
- 2025-06-19
- 项目阶段
- 其他
- 工程类型
- 扩建
- 所属行业
- 交运设备及新能源
- 所属专题
- 交运设备
- 建筑面积
- 待确认
- 开工时间
- 2025-08-18
- 竣工时间
- 2027-02-09
- 所在省市
- 山东省青岛市
- 项目地址
- 青岛市城阳区******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青岛中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300台专用车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青岛市城阳区华贯路1629号
建设单位:
青岛中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至
2025年06月25日
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青岛铁路客车卧铺制造厂有限公司现有部分生产车间及办公室共5630m2(其中,租赁生产车间5355m2、办公室275m2),建设专用车生产线,建成后,可实现年产300台专用车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喷砂房、调漆间、喷漆室、烘干室均密闭;喷漆室与烘干室通过封闭通道连接,仅在两端设卷帘门作为工件进出口,作业时保持卷帘门关闭及负压状态。喷砂房内喷砂、原子灰打磨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支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喷漆室内漆料喷涂废气和刮原子灰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入迷宫式纸盒过滤系统处理,再与调漆间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一并进入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废气与烘干废气一并引至1套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支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
P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严格50%要求。P2排气筒VOCs、二甲苯、苯系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1中“特殊用途汽车”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单位涂装面积VOCs排放限值须满足参照执行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3中“货车、厢式货车(N2、N3类车,不包含驾驶仓)”限值要求。
激光切割机粉尘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焊接烟尘经6套移动式双臂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涂胶环节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及试车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二甲苯、VOCs、苯系物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2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苯乙烯、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你公司要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建立环保设备运行台账,及时更换过活性炭、滤筒等耗材,确保废气收集效率和净化效率达到设计要求。项目新增主要废气污染物VOCs排放量为0.89吨/年、颗粒物0.09吨/年。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须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对喷漆室、烘干室、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废切削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焊材焊渣、废砂轮片、废滤筒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须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
建设单位已依法依规开展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32—66200169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
邮政编码:
2660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前期工作进展
- 立项审批
- 进行中
- 项目设计
- 设计单位未确定
-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 工程分包
-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青岛中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300台专用车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属于交运设备及新能源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交运设备专题,工程类型为扩建。
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其他阶段,预计2025-08-18开工、2027-02-09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5-06-19。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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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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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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