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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理工汽车部件(天津)有限公司废活性炭再生利用及工业污泥减量化项目

发布时间2025-08-28 项目阶段立项审批 所属行业木材家具制品

住理工汽车部件(天津)有限公司废活性炭再生利用及工业污泥减量化项目是位于天津市津南区的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268737175),总投资额30万元,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计划2025-10-27开工、2027-04-20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5-08-28。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版本类型
版本1
发布时间
2025-08-28
项目阶段
立项审批
工程类型
新建
所属行业
木材家具制品
所属专题
木材家具制品
总投资额
30万元
建筑面积
待确认
开工时间
2025-10-27
竣工时间
2027-04-20
所在省市
天津市津南区
项目地址
天津市津南经******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住理工汽车部件(天津)有限公司废活性炭再生利用及工业污泥减量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已经进入尾期,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到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住理工汽车部件(天津)有限公司废活性炭再生利用及工业污泥减量化项目

建设单位:住理工汽车部件(天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东区)宝源路21号

总投资:30万元

建设内容:利用现有1套“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在线脱附)+冷凝回收系统”中的备用活性炭罐(以下简称“C罐”),针对聚英路厂区内(排气筒P2、P11、P12)产生的废活性炭进行再生利用,冷凝后产生的有机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和恩彻尔(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冷凝废水、间接冷却水定期排水及纯水制备排浓水进入2#生产废水处理站+2#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津南区双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凝气体经管道进入现有2个并联活性炭吸附罐(以下简称“A罐和B罐”)进行再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5排放;燃气蒸汽发生器(1.0t/h)产生的燃气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6排放。

新建1套“废水处理污泥干化减量系统”对宝源路厂区内2#生产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工业污泥进行减量化,干化污泥仍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天津诚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置;污泥干化设备为全封闭设计位于污水处理间内,干化过程无废气产排、仅物料装卸开关门瞬间产生异味,拟在物料装卸口处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进行点位收集,废气汇入现有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15排放;污泥干化过程产生的冷凝水排入2#生产废水处理站+2#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津南区双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活性炭再生过程和污泥干化过程产生的废水均汇入宝源路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新增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过程产生的异味通过其配套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5排放。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利用现有备用活性炭吸附罐(C罐)进行废活性炭再生过程产生的不凝气体,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RVOC、苯系物、二硫化碳、乙苯、甲基异丁基酮、乙酸乙酯、2-丁酮、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以上废气经管道进入现有2个并联活性炭吸附罐(A罐和B罐)进行再吸附净化处理,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的排放浓度、二硫化碳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均可满足《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RVOC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面涂装行业排放限值;甲基异丁基酮、乙酸乙酯、2-丁酮、乙苯、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限值,净化后废气最终由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5达标排放。

燃气蒸汽发生器(1.0t/h)产生的燃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及烟气黑度,以上废气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表4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最终由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6达标排放。

污泥干化设备为全封闭设计位于污水处理间内,干化过程无废气产排、仅物料装卸开关门瞬间产生异味,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RVOC、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二硫化碳、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拟在物料装卸口处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进行点位收集,废气汇入现有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非甲烷总烃、TRVOC、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有组排放限值,最终由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15达标排放。

废活性炭再生过程和污泥干化过程产生的废水均汇入宝源路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新增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过程产生的异味,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以上废气通过现有配套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有组排放限值,最终由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15达标排放。

本项目厂房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二硫化碳、氨及硫化氢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可达标排放。

综上,本项目新增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区域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废活性炭再生工序产生的冷凝废水和间接冷却水排水,污泥干化过程产生的冷凝废水。以上废水均排入宝源路厂区内现有1套“2#生产废水处理站+2#综合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津南双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新增废水量148.011m3/a(含依托工程,日最大排水量13.959m3/d),项目建成后宝源路厂区废水排放量32122.411m3/a(日最大排水量201.807m3/d),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总锌、LAS、硫化物及苯系物总量。

本项目建成后外排废水中动植物油类、总锌、LAS、硫化物及苯系物总量的排放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表2三级标准要求,可达标排放;其余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值可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可达标排放。

综上,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泥干化设备和现有1套“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在线脱附)+冷凝回收系统”中的干燥风机,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产噪声设备经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东侧和西侧厂界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项目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有机废液、废活性炭及干化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分别依托两个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土壤

根据现状监测,评价区内潜水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Ⅴ类水质,包气带土壤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在确保各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及时发现污染物的下渗现象,通过采取维护措施减少对土壤环境和潜水含水层的影响,满足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在项目运营的各个阶段在厂界范围外不超标、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在项目运营期的各个阶段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处和占地范围内土壤各项评价因子不超标的要求。厂区内防渗分区布局合理因此建设项目从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是可接受的。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料主要为废活性炭、新活性炭及压滤污泥,其中新活性炭贮存在厂房内仓库中,废活性炭和压滤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储存在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厂区危险物质最大存储量均未超过相关的临界量。从项目风险因素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来看,建设单位需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生产操作规则,加强对废气处理设备、危废暂存间的管理,对电线线路及设备线路定期进行检查,加强管理和安全知识教育,防范意识,保证安全和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就可以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

因此,在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从环境风险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合理;采用的污染防治对策可以确保废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所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排入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津南双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可以确保厂界噪声的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

(1)网络查询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请点击本文附件进行查阅。

(2)纸质版查询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八”中内容。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网上填报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见本文附件。

(2)来电、写信或者邮件形式:相关联系方式见“八”中内容。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
进行中
项目设计
设计单位未确定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工程分包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住理工汽车部件(天津)有限公司废活性炭再生利用及工业污泥减量化项目」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属于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木材家具制品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总投资额30万元,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预计2025-10-27开工、2027-04-20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5-08-28。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以上信息由中策大数据持续跟踪更新;完整建设内容、主要采购设备清单与参建单位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会员内容,登录可查看。您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755-26921213咨询该项目最新进展。

主要采购设备

该项目可能用到的设备如下,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核实的为准。  生产线设备:全电动吹瓶机、挤出机、干燥机、干燥塔、输送带、除湿器、分配器、排出器、全自动注瓶机、提升机、上料机、破碎机、清洗设备、模具、注塑机、制塑机、搅拌机、料塔、过滤器、加热带、热电偶、注射器、鼓风机、空压机、压缩空气过滤器、破碎机、冷水机等。    包装及材料:包装机、计数器、打包机、贴标机、封口机、封条粘贴器、装箱机、封箱机、...

完整设备清单,登录可查看

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业主单位

单位:住理************登录可查看

联系人:魏**登录可查看

手机:158*****926登录可查看

完整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登录可查看

登录后可查看完整简讯信息 包含参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完整建设内容与采购设备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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