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巢湖蓝藻离岸防控应急项目
肥东县巢湖蓝藻离岸防控应急项目是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的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279367603),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计划2025-12-21开工、2027-06-14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5-10-22。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 版本类型
- 版本1
- 发布时间
- 2025-10-22
- 项目阶段
- 立项审批
- 工程类型
- 新建
- 所属行业
- 木材家具制品
- 所属专题
- 木材家具制品
- 建筑面积
- 待确认
- 开工时间
- 2025-12-21
- 竣工时间
- 2027-06-14
- 所在省市
- 安徽省合肥市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肥东县******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肥东县长临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重晨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按要求将该项目环评的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肥东县巢湖蓝藻离岸防控应急项目;
建设单位:肥东县长临河镇人民政府;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合肥市肥东县环巢湖沿线水域内;
项目概况:本项目在肥东县新河中桥西侧新建1座深潜式高压控藻成套装备(日处理10万方/天)及配套510型蓝藻专用围隔、外供电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1)废水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区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场地区项目部施工队伍办公生活。施工场地区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长临河藻水分离站,经长临河藻水分离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作站区绿化,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的地表水体产生明显影响。
钻孔产生泥渣外运至周边项目建筑工地用于小区内绿化工程。严禁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巢湖,施工期固废按要求收集并处理处置,禁止将施工废水或固体废物排入周边地表水体,并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的相关工作。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活动材料运输过程及材料堆场产生的扬尘,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烟气,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非甲烷总烃等。这些污染物将对环境空气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但这种污染是短期的,工程结束后,将不复存在,项目施工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较大影响。
(3)噪声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施工阶段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来源主要为设备安装及运输车辆,项目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重型机械的数量不多,集中在一个片区的施工时间也不长,如施工方在施工中注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震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基座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和调度,提高工效,在午间尽量避免施工;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在经过居民集中区时应适当减速,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在采取了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的影响将得到降低,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这种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4)固体废物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渣。生活垃圾委托合肥市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处置;泥渣经渣土车及时清运,妥善处理。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理,影响较小。
(5)地下水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不向地下排水,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由地表水而造成的间接影响,该影响是十分微弱的。项目泥浆在船舶自带的沉淀池内沉淀,防止废水下渗。本工程施工中对泥浆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直接排入水体。施工场地不设营地,不设置卫生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公共设施,经长临河藻水分离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作站区绿化,不外排。
综上所述,在落实好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采取严格的施工管理后,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地下水水质的可能性很小。
(6)生态环境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占地为人工堆土区域,现有的植被主要是芦苇和一些杂草、灌木等,繁殖能力强,易存活,没有较珍稀的植物,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植被的总体影响较小。
2、运营期
(1)废水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长临河藻水分离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作站区绿化,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能够有效抑制蓝藻、水华的面积,对周边大气环境改善能起到积极作用。
(3)噪声主要环境影响
优先选用隔音防震型动力设备,设置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本项目运营期1个声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和夜间预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昼间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依托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磁捕船打捞后的藻泥将运至污泥处置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或有机肥厂充分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主要环境影响
本工程的实施不会改变区域内地下水与地表水的补给关系,地下水水质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因此,运行期对区域地下水水量、水质无明显影响。
(6)生态环境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占地、人为干扰、施工活动及施工活动产生的弃渣、废水、扬尘等,总体而言,工程对动植物的影响均较小。本工程在设计及施工中如采取积极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将工程施工带来的负面影响减轻到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因此,从生态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7)环境风险主要环境影响
该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制定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效可靠,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场地区项目部施工队伍办公生活。施工场地区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长临河藻水分离站,经长临河藻水分离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作站区绿化,不外排。
钻孔产生泥渣外运至周边项目建筑工地用于小区内绿化工程。严禁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巢湖,施工期固废按要求收集并处理处置,禁止将施工废水或固体废物排入周边地表水体,并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的相关工作。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工地周边100%围挡、施工现场场地100%硬化、运输100%密闭运输、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100%湿法作业、土方及时回填等措施,满足“六个百分百要求”;设置扬尘在线监测。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夜间禁止施工,并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时对距离敏感点较近的一侧设置移动声屏障。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禁止夜间运输,在途经村庄时,应减速慢行,施工道路应尽量远离村镇等。夜间禁止施工,昼间施工时也要进行良好的施工管理和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控制同时作业的高噪声设备的数量。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和施工的顺序,充分利用地形对噪音的阻隔作用,调整作业工时,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泥渣在泥浆船上沉淀后,经渣土车及时清运,妥善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①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临时占地范围,进行地表的清理工作,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尽量减少施工活动范围,采取科学施工方式,尽量减少工程实施对植被的破坏程度。
② 及时处理生活垃圾,禁止占压土地。
③ 施工完成后,施工人员撤离,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废物等影响植物生存和影响区域景观美学的施工杂物。
④ 由建设单位组织临时占地范围内植被恢复,在施工后期和运行初期,须进行植被恢复,同时保持与自然景观的协调性,达到较好的景观效果。
⑤ 强化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施工人员的动植物保护意识。
(6)水土保持措施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组织计划所确定的顺序进行施工,减少物料堆放时间、地表裸露时间。在物料堆放场覆盖防护网。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期避开雨季和大风天气;及时对其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减少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临时措施、植物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2、运营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长临河藻水分离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作站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阶段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涡井取藻器、移动式藻水分离磁捕船、推流电机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运行设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和藻泥。
职工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0.5kg计,本项目定员12人,年产生量为1.33t/a,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磁捕船打捞后的藻泥将运至污泥处置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或有机肥厂充分利用。
(5)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旨在将巢湖中的蓝藻气囊进行压破,使蓝藻不浮在水面,失去活性不再繁殖,项目建设有利于巢湖生态环境的改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肥东县长临河镇人民政府肥东县巢湖蓝藻离岸防控应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在采用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各种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影响能控制在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范围内。该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此基础上,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肥东县长临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宋**
联系电话:181*****616
通讯地址:肥东县长临河镇
评价机构:安徽重晨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
联系电话:152*****052
电子邮箱:545972292@qq.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16号新世纪研发生产楼604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肥东县长临河镇人民政府肥东县巢湖蓝藻离岸防控应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解压密码20251022).zip
附件2:公众意见表(解压密码20251022).zip
附件3:公示申请(解压密码20251022).zip
肥东县长临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2日
前期工作进展
- 立项审批
- 进行中
- 项目设计
- 设计单位未确定
-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 工程分包
-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肥东县巢湖蓝藻离岸防控应急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属于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木材家具制品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预计2025-12-21开工、2027-06-14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5-10-22。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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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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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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