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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5年10月28日拟对江山市和木板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张杉木多层高档复合板(2.5万m³细木工板)生产线项目

发布时间2025-10-28 项目阶段立项审批 所属行业木材家具制品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5年10月28日拟对江山市和木板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张杉木多层高档复合板(2.5万m³细木工板)生产线项目是位于浙江省衢州市的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280654691),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计划2025-12-27开工、2027-06-20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5-10-28。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版本类型
版本1
发布时间
2025-10-28
项目阶段
立项审批
工程类型
新建
所属行业
木材家具制品
所属专题
木材家具制品
建筑面积
待确认
开工时间
2025-12-27
竣工时间
2027-06-20
所在省市
浙江省衢州市
项目地址
江山市贺村镇******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56H/2025-16703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成文日期:

2025-1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市和木板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张杉木多层高档复合板(2.5万m³细木工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江山市和木板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张杉木多层高档复合板(2.5万m³细木工板)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贺村镇贺丽路11-2、11-3号

建设单位:江山市和木板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杭州乾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因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企业决定将现有一台2t生物质锅炉替换为一台4t生物质锅炉,在现有已建厂房地块上进行项目建设,新购置烘干机、压刨机、梳齿机、对接机、涂胶机、热压机、清边机、抛光机等生产设备,利用杉木板、无醛胶水等原料,新增1条细木工板生产线,采用杉木板→烘干→压刨→梳齿→对接→涂胶→拼装→热压→清边→抛光→贴木皮→检验→成品入库的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新增年产50万张杉木多层高档复合板(2.5万m³细木工板)的生产能力,全厂达到80万张杉木多层高档复合板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众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木工粉尘

颗粒物

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DA002生物质燃烧废气

烟尘、SO2、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经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后采用水膜+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生物质锅炉-城市建成区排放限值

无组织

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加强车间通风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厂界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地表水环境

全厂废水

流量、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一同纳管送江山市贺村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声环境

四周厂界

(生产设备)

Leq(A)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

收集的粉尘、木边角料、废布袋、废水沉渣、灰渣、废包装材料

分类收集、合理储存,集中外售给物资公司

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危险废物

废胶水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

合理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护、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全方位进行控制,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源头控制:主要为防泄漏、防流散措施。原辅材料根据理化性质分类存放。生产过程中加强巡检,对管道、设备、污水管道等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生产厂房的地面均按要求设置防渗工程,并加强检查,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2)分区防渗:项目危废堆场按照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进行防渗措施,防渗材料具有耐腐蚀性或采取防腐蚀措施,地面防渗采用黏土、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等材料。公用工程区域、原料仓库等按照一般污染防治区要求进行防渗措施。防渗材料具有耐腐蚀性或采取防腐蚀措施,地面防渗采用黏土、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等材料。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1)仓库应保持阴凉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对易燃物分开存放。设专人管理原材料仓库,制定完善的安全、防火制度,严格落实各项防火和用电安全措施,并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定期向职工传授消防灭火知识。

(2)三废污染治理设施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论证,确保满足《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的要求。在产生污染物的作业节点设置醒目的污染源标识牌。

(3)定期检查废气处理设备,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先启后停”,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4)加强对污水管道等排污设施的管理、巡视和检查,坚决杜绝废水“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5)火灾、爆炸事故:车间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确保在火灾初期及时通知员工开展消防和疏散等应急行动。发生火灾事故时采用二氧化碳或泡沫灭火器,不产生事故废水。设置严禁烟火等警示标识标牌。

(6)按规定暂存各类固废,当收集的量足够多时及时妥善处置。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环境管理

(1)建立和完善环保管理机构

项目实施后,作业区严禁烟火;要求明确制定废气收集和净化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制订相关的环保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同时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按时上报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以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

(2)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和完善企业环保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制定“环保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环保宣传和对员工的培训,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台账系统(包括废水、废气、固废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管理台账)。

2.运营期环境管理

营运期环境管理的重点是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和维护,日常的监测及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

(1)根据企业的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计划,结合生产过程各环节的不同环境要求,把资源和能源消耗、资源回收利用、污染物排放量的反映环保工作水平的生产环境质量等环保指标,纳入各级生产作业计划,同其他生产指标一同组织实施和考核。

(2)按照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保养和检修,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一旦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应立即停产检修,并上报环保法定责任人,严禁环保设施带病运行和事故性排放。建立运行记录并制定考核指标。

(3)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有:污染物排放情况、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环境监测及污染物监测情况、环境事故的调查和有关记录、污染源建档记录等。

3.规范排污口

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的有关规定,在本工程的“三废”和噪声排放点设置明显的标志,规范排污口的标志,排放口图形标志见图5-1。

项目建成后应按要求使用国家环保总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根据排污口管理档案内容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将主要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达标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于档案。

图5-1排放口图形标志

4.排污许可证制度。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第二条: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详见下表。

表5-1《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十五、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

34

人造板制造202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胶合板制造2021(年产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纤维板制造2022、刨花板制造2023、其他人造板制造2029(年产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

其他

五十一、通用工序

109

锅炉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台或者合计出力20吨/小时(14兆瓦)及以上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台且合计出力20吨/小时(14兆瓦)以下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

对照上表,本项目全厂年产人造板约4万立方米,锅炉合计出力为4吨/小时,因此,本项目为登记管理。企业已于2020年03月26日完成排污登记,编号为9133*****65867234C001X,本项目投产前,需完成排污登记变更。

联系人:衢州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
进行中
项目设计
设计单位未确定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工程分包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5年10月28日拟对江山市和木板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张杉木多层高档复合板(2.5万m³细木工板)生产线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属于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木材家具制品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预计2025-12-27开工、2027-06-20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5-10-28。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以上信息由中策大数据持续跟踪更新;完整建设内容、主要采购设备清单与参建单位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会员内容,登录可查看。您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755-26921213咨询该项目最新进展。

主要采购设备

该项目可能用到的设备如下,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核实的为准。  生产线设备:全电动吹瓶机、挤出机、干燥机、干燥塔、输送带、除湿器、分配器、排出器、全自动注瓶机、提升机、上料机、破碎机、清洗设备、模具、注塑机、制塑机、搅拌机、料塔、过滤器、加热带、热电偶、注射器、鼓风机、空压机、压缩空气过滤器、破碎机、冷水机等。    包装及材料:包装机、计数器、打包机、贴标机、封口机、封条粘贴器、装箱机、封箱机、...

完整设备清单,登录可查看

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业主单位

单位:江山************登录可查看

联系人:登录可查看

手机:057*****913登录可查看

完整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登录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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