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名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吨不干胶材料和300吨亚克力制品建设项目
苍南县名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吨不干胶材料和300吨亚克力制品建设项目是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的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282126395),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计划2025-11-07开工、2027-05-01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5-09-08。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 版本类型
- 版本1
- 发布时间
- 2025-09-08
- 项目阶段
- 立项审批
- 工程类型
- 新建
- 所属行业
- 木材家具制品
- 所属专题
- 木材家具制品
- 建筑面积
- 待确认
- 开工时间
- 2025-11-07
- 竣工时间
- 2027-05-01
- 所在省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项目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苍南县名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吨不干胶材料和300吨亚克力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5年09月08日起,截止2025年09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苍南县名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吨不干胶材料和300吨亚克力制品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A-01-07-04地块,待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50吨不干胶材料和300吨亚克力制品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m)
方位
距离(m)
大气环境(D=2.5km)
1
东北侧民宅
东北侧
约137
34
云路村
北侧
约1420
2
北侧民宅
北侧
约163
35
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
西南侧
约197
3
西北侧民宅
西北侧
约100
36
苍南颐和医院
西北侧
约2345
4
西侧民宅
西侧
约170
37
钱库镇新安第二小学
西北侧
约2030
5
三石桥社区
东北侧
约620
38
钱库镇新安幼儿园
西北侧
约2050
6
神宫桥村
东北侧
约1630
39
钱库镇新安第一小学
西北侧
约870
7
西堡村
东北侧
约1410
40
钱库镇新安蓓蕾幼儿园
西北侧
约990
8
陈家堡村
东北侧
约1110
41
钱库镇第四中学
西侧
约700
9
金家垟社区
东北侧
约1024
42
钱库镇第三小学
东北侧
约1400
10
仙平村
东北侧
约2500
43
钱库镇育乐幼儿园
东北侧
约1540
11
黄判桥村
东北侧
约1740
44
钱库镇高级中学
东北侧
约1620
12
十二岱村
东北侧
约2460
45
钱库镇曙光幼儿园
东北侧
约1290
13
龙河村
东北侧
约2280
46
钱库镇五育幼儿园
东侧
约1170
14
倪处村
东侧
约2090
47
钱库镇小乐园幼儿园
东南侧
约1000
15
车头村
东南侧
约650
48
钱库镇第二中学
东南侧
约760
16
东西街
社区
东南侧
约1370
49
钱库镇育苗幼儿园
东南侧
约1440
17
横街社区
东南侧
约1880
50
钱库小学
东南侧
约1880
18
前后金
社区
东南侧
约1430
51
钱库镇第一中学
东南侧
约2160
19
章均垟村
东南侧
约2200
52
钱库第二高级中学
东南侧
约1930
20
垟西村
东南侧
约500
53
苍南县瓯南外国语学校
东南侧
约2460
21
后谢村
东南侧
约838
54
钱库镇第四小学
东南侧
约2320
22
李家车村
东南侧
约1550
55
1#规划居住用地
西南侧
约230
23
项西村
东南侧
约2235
56
2#规划居住用地
东南侧
约1430
24
项东村
南侧
约2018
57
3#规划居住用地
东南侧
约1200
25
垟头社区
西南侧
约1974
58
4#规划居住用地
东南侧
约2000
26
团结村
西南侧
约1940
59
5#规划居住用地
东北侧
约730
27
宫兴村
西南侧
约2500
60
6#规划居住用地
东南侧
约2400
28
来谊村
西南侧
约890
61
7#规划居住用地
东南侧
约2300
29
塔头村
西侧
约1500
62
8#规划居住用地
西北侧
约1830
30
金西垟村
西北侧
约1580
63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1#
东北侧
约1130
31
管店村
西北侧
约520
64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2#
东北侧
约2000
32
东浃头村
西北侧
约1550
65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3#
东南侧
约1570
33
东社村
西北侧
约1540
66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4#
东南侧
约231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后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纳管至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中CODcr、氨氮、总氮及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的表2限值,其中氨氮全年执行1.5mg/L限值要求,pH、BOD5、SS等其他控制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COD≤30mg/L、氨氮≤1.5mg/L、TN≤10(12)mg/L)。
根据调查,企业所在区域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可纳管至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依托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进行处理。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生物处理采用改良五段Bardenpho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工艺,尾水采用次氯酸钠消毒。设计日处理能力9万t/d,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COD≤30mg/L、NH3-N≤1.5mg/L、总氮≤10(12)mg/L),其余常规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在此基础上可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且不会造成纳污水体江南河网水质进一步恶化。本项目外排废水产生量为0.6m3/d(120m3/a),废水量对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占比为0.0007%,不会对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造成冲击,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集中处理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污染物非甲烷总烃、TSP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污染物非甲烷总烃、TSP短期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各关心点污染物叠加背景值后均能达标。
由于本项目污染非甲烷总烃、TSP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957.91μg/m3,占标率约47.90%;TSP最大落地浓度为485.67μg/m3,占标率约53.96%,最大落地浓度符合相关标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接受。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处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相关要求:“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估算模式估算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达标,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
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达标排放。
2、废气:本项目上胶复合(含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屋顶DA001排气筒25m高空排放,废气收集率取95%,废气处理效率取90%(其中活性炭吸附效率取92%,催化燃烧处理效率取98%),系统合计风量为12000m3/h。激光切割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屋顶DA002排气筒25m高空排放,废气收集效率取85%,废气处理效率取80%,系统合计风量为25000m3/h。柔印废气、UV打印废气及贴合废气呈车间无组织排放;精雕废气经设备自带水膜进行除尘,收集率为90%,处理效率为90%;抛光废气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收集效率为85%,处理效率为95%。
3、噪声: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如破碎机等做好进一步的隔声、吸收处理;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残次品和边角料、一般废包装袋、擦拭后的废印刷版、精雕沉渣、抛光粉尘、废布袋和废滤芯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废墨渣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苍南县名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吨不干胶材料和300吨亚克力制品建设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A-01-07-04地块,经环评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相关要求,符合公众参与有关要求。经环评分析,项目须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通过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
联系人:郑** 联系方式:0577****11
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联系方式:0577****12
建设单位:苍南县名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联系方式:138*****050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xiangyue.rcenv.cn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苍南县名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
前期工作进展
- 立项审批
- 进行中
- 项目设计
- 设计单位未确定
-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 工程分包
-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苍南县名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吨不干胶材料和300吨亚克力制品建设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属于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木材家具制品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预计2025-11-07开工、2027-05-01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5-09-08。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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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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