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5年11月26日拟对江山市群峰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张(1.5万m³)细木工板、45万张(2.15万m³)免漆生态板生产线项目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5年11月26日拟对江山市群峰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张(1.5万m³)细木工板、45万张(2.15万m³)免漆生态板生产线项目是位于浙江省衢州市的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288015513),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计划2026-01-25开工、2027-07-19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5-11-26。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 版本类型
- 版本1
- 发布时间
- 2025-11-26
- 项目阶段
- 立项审批
- 工程类型
- 新建
- 所属行业
- 木材家具制品
- 所属专题
- 木材家具制品
- 建筑面积
- 待确认
- 开工时间
- 2026-01-25
- 竣工时间
- 2027-07-19
- 所在省市
- 浙江省衢州市
- 项目地址
- 江山市贺村镇******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56H/2025-16707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成文日期:
2025-11-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市群峰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张(1.5万m³)细木工板、45万张(2.15万m³)免漆生态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江山市群峰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张(1.5万m³)细木工板、45万张(2.15万m³)免漆生态板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贺村镇贺丽路7-1、7-5号等
建设单位:江山市群峰木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杭州乾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因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企业决定在现有已建厂房地块上进行项目建设,新购置热压机、冷压机、全自动涂胶机、精密推台锯、砂光机等生产设备,并将现有0.75t蒸汽发生器,替换为4t生物质锅炉。利用杉木板、无醛胶水、三聚氰胺贴纸等原料,新增1条细木工板生产线及一条免漆生态板生产线,采用砂光、涂胶、冷压、热压、贴纸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新增年产30万张(1.5万m3)细木工板、45万张(2.15万m3)免漆生态板的生产能力,全厂达到年产50万张细木工板、85万张免漆生态板、5万套免漆门、1.5万套烤漆门、2000平方米木饰面板、500套柜橱衣柜、500套整木家居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3木工粉尘
颗粒物
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DA004生物质燃烧废气
烟尘、SO2、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经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后采用水膜+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生物质锅炉-城市建成区排放限值
无组织
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加强车间通风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厂界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地表水环境
全厂废水
流量、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一同纳管送江山市贺村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声环境
四周厂界
(生产设备)
Leq(A)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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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
收集的粉尘、木边角料、废布袋、废水沉渣、灰渣、废包装材料
分类收集、合理储存,集中外售给物资公司
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危险废物
废胶水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
合理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护、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全方位进行控制,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源头控制:主要为防泄漏、防流散措施。原辅材料根据理化性质分类存放。生产过程中加强巡检,对管道、设备、污水管道等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生产厂房的地面均按要求设置防渗工程,并加强检查,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2)分区防渗:项目危废堆场按照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进行防渗措施,防渗材料具有耐腐蚀性或采取防腐蚀措施,地面防渗采用黏土、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等材料。公用工程区域、原料仓库等按照一般污染防治区要求进行防渗措施。防渗材料具有耐腐蚀性或采取防腐蚀措施,地面防渗采用黏土、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等材料。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1)仓库应保持阴凉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对易燃物分开存放。设专人管理原材料仓库,制定完善的安全、防火制度,严格落实各项防火和用电安全措施,并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定期向职工传授消防灭火知识。
(2)三废污染治理设施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论证,确保满足《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的要求。在产生污染物的作业节点设置醒目的污染源标识牌。
(3)定期检查废气处理设备,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先启后停”,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4)加强对污水管道等排污设施的管理、巡视和检查,坚决杜绝废水“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5)火灾、爆炸事故:车间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确保在火灾初期及时通知员工开展消防和疏散等应急行动。发生火灾事故时采用二氧化碳或泡沫灭火器,不产生事故废水。设置严禁烟火等警示标识标牌。
(6)按规定暂存各类固废,当收集的量足够多时及时妥善处置。
联系人:衢州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前期工作进展
- 立项审批
- 进行中
- 项目设计
- 设计单位未确定
-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 工程分包
-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5年11月26日拟对江山市群峰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张(1.5万m³)细木工板、45万张(2.15万m³)免漆生态板生产线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属于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木材家具制品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预计2026-01-25开工、2027-07-19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5-11-26。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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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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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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