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装备生产改扩建项目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装备生产改扩建项目是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的土壤修复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291000430),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计划2026-01-25开工、2027-07-19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5-11-26。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 版本类型
- 版本1
- 发布时间
- 2025-11-26
- 项目阶段
- 立项审批
- 工程类型
- 扩建
- 所属行业
- 土壤修复
- 所属专题
- 土壤修复
- 建筑面积
- 待确认
- 开工时间
- 2026-01-25
- 竣工时间
- 2027-07-19
- 所在省市
- 湖南省益阳市
- 项目地址
- 湖南省益阳市******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装备生产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
建设单位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易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装备生产改扩建项目位于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该公司智能装备生产项目于2018年3月取得原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文号为益环审(表)〔2018〕38号。其年产6000万片单、多晶硅片项目于2022年7月取得取得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批复,批文号为益资环评表〔2022〕12号。单、多晶硅片生产线建成后因公司内部调整于2023年12月拆除,不再建设。本次改扩建工程保留原有研磨抛光机1300台/年产能不变,新增建设1400台/年多线切割机生产线与800台/年高精研磨抛光机生产线,对原研磨抛光机喷涂线进行技改,底座喷涂油性漆改为喷涂水性漆,研磨抛光机上抛光盘和下抛光盘新增粉末喷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喷漆废气(包含调漆和晾干废气)以及危废暂存间废气依托现有3个密闭移动式喷漆房经负压收集后经玻璃丝过滤毡+活性炭过滤器吸附净化+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7m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二甲苯、颗粒物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排放浓度限值;抛丸喷砂粉尘经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DA007)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喷塑粉尘经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喷塑后烘烤固化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前端带有过滤的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6)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排放浓度限值;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无组织废气的控制,厂界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厂房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的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四)落实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其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防止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不含油钢屑及边角料、未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经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漆桶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六)落实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原已审批总量指标:挥发性有机物0.635吨/年,本次改扩建后全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45吨/年,小于原有项目排放量。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前期工作进展
- 立项审批
- 进行中
- 项目设计
- 设计单位未确定
-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 工程分包
-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装备生产改扩建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属于土壤修复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土壤修复专题,工程类型为扩建。
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预计2026-01-25开工、2027-07-19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5-11-26。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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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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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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