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高新区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厂房及智能产线项目
涪陵高新区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厂房及智能产线项目是位于重庆市涪陵区的标准厂房建筑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301662797),目前处于设计阶段阶段,计划2026-08-19开工、2028-02-10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6-01-21。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 版本类型
- 版本1
- 发布时间
- 2026-01-21
- 项目阶段
- 设计阶段
- 工程类型
- 新建
- 所属行业
- 标准厂房建筑
- 所属专题
- 标准厂房建筑
- 建筑面积
- 待确认
- 开工时间
- 2026-08-19
- 竣工时间
- 2028-02-10
- 所在省市
- 重庆市涪陵区
- 项目地址
- 详见大厅显示******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涪陵高新区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厂房及智能产线项目(生产物流规划设计项目)
竞争性比选邀请书
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重庆涪鑫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对涪陵高新区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厂房及智能产线项目(生产物流规划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选。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比选保证金(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
备注
1
涪陵高新区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厂房及智能产线项目(生产物流规划设计项目)
500000
10000
1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资金,最高限价500000元。
三、比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比选供应商是指向比选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实施过2例汽车主机厂混合车型的生产物流规划设计项目的经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组织实施团队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至少配置1名,提供身份证明、劳务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物流规划工程师:至少配置4名,提供身份证明、劳务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www.cqggzy.com/fulingweb)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比选文件发售期限:
1.比选文件发售及报名期限:2026年 1 月 21 日9:00至2026 年 1 月 26 日17:30。
2.报名费:300元/份。
3.报名方式:
3.1现场报名:供应商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到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同时递交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线上报名:供应商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向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报名费(备注公司简称及项目简称),同时将报名费缴纳依据及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传至指定邮箱(114735376@qq.com)。
账户名称: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枳城支行 310023****0002238。
(三)比选公告期限: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
(四)响应文件递交地址: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汇智国际大厦1楼)(具体开标地点详见大厅显示屏)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 年 1 月 27 日北京时间09:0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 月 27 日北京时间09:30
(七)比选开始时间:2026 年 1 月 27 日北京时间09:30
(八)比选地址:同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九)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并提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1)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供应商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供应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户名: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
账号:24170*****010023891
投标保证金以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3、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涪陵高新区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厂房及智能产线项目(生产物流规划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可简写成:生产物流规划设计项目。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评审过程中由比选小组根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比选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 2 个工作日内将中选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向除中选供应商和中选候选人以外的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供应商和中选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3-****77 。
方式二:
(1)以纸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纸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投标保函);
(2)具体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银行开具的纸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纸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响应文件递交现场递交至采购人保管。纸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
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无效。
2.以纸质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
3.供应商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中心城区(区县项目应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或项目所在区县)相关银行核验真伪,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视为无效。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现场递交的纸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原件应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一致,否则由比选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5.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至少中选候选人或中选供应商)的纸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开展核验。采购人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或发现供应商递交的纸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对已取得中选候选人资格或中选资格的供应商,取消中选候选人资格或中选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纸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采购人应当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确定中选供应商,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向除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纸质银行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银行协商。
采购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和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向中选供应商和其他中选候选人注销纸质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银行协商。
六、其他有关规定
(一)本次采购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保障各参与方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杜绝任何形式的徇私舞弊行为。采购人将严格遵循廉洁自律的原则,确保整个采购活动在透明、廉洁的基础上进行实施。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www.cqggzy.com/fuling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九)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前期工作进展
- 立项审批
- 进行中
- 项目设计
- 设计单位未确定
-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 工程分包
-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涪陵高新区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厂房及智能产线项目」位于重庆市涪陵区,属于标准厂房建筑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标准厂房建筑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设计阶段阶段,预计2026-08-19开工、2028-02-10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6-01-21。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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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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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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