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5万套电驱、120万套电控项目
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5万套电驱、120万套电控项目是位于浙江省绍兴市的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305653162),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计划2025-06-02开工、2026-11-24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5-04-03。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 版本类型
- 版本1
- 发布时间
- 2025-04-03
- 项目阶段
- 立项审批
- 工程类型
- 新建
- 所属行业
- 木材家具制品
- 所属专题
- 木材家具制品
- 建筑面积
- 待确认
- 开工时间
- 2025-06-02
- 竣工时间
- 2026-11-24
- 所在省市
- 浙江省绍兴市
- 项目地址
- 诸暨经济开发******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5万套电驱、120万套电控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101000万元
建设内容和规模: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拟投资101000万元。项目位于诸暨经济开发区暨阳街道学院路以西、中节能南侧,实施年产75万套电驱、120万套电控项目。项目实施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区域环境功能特征及地理位置和性质,结合建设项目所在片区总体规划,确定受本项目影响主要保护目标如下:
(1)环境空气主要保护目标: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水环境主要保护目标: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项目周边6km2范围内无地下水保护目标,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保护级别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3)声环境主要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保护级别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
(4)土壤环境:土壤保护范围为占地范围内及周边1000m范围内。
(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保护范围为建设项目占地范围。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
表1 本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E
N
环境空气
陶朱街道
祝桥头村
120.2344751
29.75342182
居民
约2551人
环境空气二类区
西南
1310m
银湖花园
120.2240896
29.75271371
居民
约900人
西南
2150m
联合村
120.225538
29.77729348
居民
约949户
西南
2345m
西湖村
120.2241325
29.74657682
居民
约987户
西北
2500m
西湖小学
120.2234619
29.74347082
师生
48个班级
西南
2838m
祝桥头村
120.2344751
29.75342182
居民
约432户
西南
1310m
天城府
120.2219612
29.74181992
居民
约954户
西南
3085m
恒大御澜庭
120.2229912
29.74120838
居民
约869户
西南
2998m
云泰家园
120.2287633
29.74118692
居民
约816户
西南
2688m
鸿远小区
120.2316065
29.74068267
居民
约630户
西南
2593m
暨阳街道
双福村*(待拆迁)
120.2435946
29.7622892
居民
待拆迁约17户
环境空气二类区
西
50m
赵家村
120.2517967
29.77694
居民
约905户
东北
1463m
孙家村
120.2489857
29.77975095
居民
约787户
北
1706m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120.2486492
29.75510222
师生
教师750人,学生11455人
南
867m
学院小区
120.2480055
29.74901897
居民
约420户
南
1538m
诸暨技师学院
120.248499
29.74788171
师生
教师314人,学生7000余人
南
1525m
江龙村
120.2649034
29.76147247
居民
约555户
西
1695m
赵石新村
120.265751
29.75320054
居民
约781户
东南
2008m
红卫完全小学
120.267943862
29.75298858
居民
约1894人
东南
2270m
侣东村
120.2579632
29.75126264
居民
约825户
东南
1520m
越都花园
120.2364385
29.7412124
居民
约480户
南
2280m
鼎嘉苑
120.2387666
29.741545
居民
约99户
西南
2240m
祥生府
120.2443376
29.74181054
居民
约927户
南
2200m
五浦头村
120.2682173
29.77355984
居民
约711户
东北
2255m
荣怀学校
120.2543154
29.74230406
居民
约18000人
东南
2208m
鼎园
120.2409043
29.74195537
居民
约320户
南
2204m
袁家村
120.255665876
29.747460608
居民
约612户
东南
1758m
侣东家园
120.2530789
29.74704889
居民
约425户
东南
1720m
袁家新村
120.2529099
29.74610207
居民
约40户
东南
1817m
暨北幼儿园
120.256386
29.74678871
师生
师生约300人
东南
1840m
诸暨市职教中心
120.2459241
29.74859518
师生
师生约4250人
东南
1390m
浦阳嘉园
120.2437783
29.75116474
居民
约400户
南
1163m
诸暨市科学技术局
120.2423943
29.74930865
行政
约50人
南
1524m
爱儿坊幼儿园
120.2432754
29.74083958
居民
师生约350人
南
2260m
诸暨市中心医院大侣分院
120.2605679
29.7438272
医患
医患约200人
东南
2337m
浣东街道
浦东新村
120.269313
29.74662912
居民
约564户
东南
2260m
声环境
双福村*(待拆迁)
120.2435946
29.7622892
居民
待拆迁约3户
/
/
/
地表水
浦阳江
120.240167094
29.763101366
大河
鱼类等
Ⅲ类
西
380m
五泄江
120.231197787
29.750988511
大河
鱼类等
Ⅲ类
西南
1661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根据分析,建设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工业区截污管网,最终经诸暨市海东水处理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焊接烟尘、激光去漆皮烟尘、涂装废气(浸塑粉尘、浸塑及固化废气、滴漆及固化废气和真空浸漆及固化废气)、锡焊废气、三防漆废气、胶水热固废气和注塑废气。
焊接烟尘通过设备自带的除尘器除尘;激光去漆皮烟尘通过设备自带的除尘器除尘;涂装废气、锡焊废气、三防漆废气:项目滴漆采用集中供漆站,浸漆工序设有密闭式储漆罐;通过泵吸的方式使用密闭管道将绝缘漆送入集中供漆站或储漆罐。浸塑废气和锡焊烟尘先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项目浸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风管直连浸塑区的方式收集,塑粉固化废气通过风管直连烘道的方式收集,滴漆废气通过与滴漆单元直连的方式收集,滴漆后固化废气通过与烘道、烘箱直连的方式进行收集;SMT生产线为自动化生产线,每台设备均为密闭式,锡焊废气通过与回流焊和波峰焊设备顶部直连风管是方式进行收集;UV隧道炉顶部换气口直连的方式进行收集,全部废气再经1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闲置。胶水热固废气:项目胶水热固废气通过与胶水固化炉换气口直连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闲置;注塑废气:项目注塑机为密闭式,通过与密闭式注塑机直连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相关限值。项目运营期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项目经采取本评价提出防治措施处理后噪声级贡献值不大,建成后西面、南面、北面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东面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限值,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项目夜间不生产,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项目实施后固废主要为废绝缘纸、废漆包线、焊接烟尘收尘、磁钢片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漆渣、废清洗液、废锡膏、废无纺布、废网版和刮刀、废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原料桶、废润滑油/脂桶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
项目废绝缘纸、废漆包线、焊接烟尘收尘、磁钢片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废布袋、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及时出售给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漆渣、废清洗液、废锡膏、废无纺布、废网版和刮刀、废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分别经密封桶收集后再与废原料桶、废润滑油/脂桶一起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企业应做好妥善的收集工作,定期联系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各类固废均按规范进行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只要做好各项防渗措施及废气治理措施,不会对厂区及厂区周边土壤造成污染,土壤各项评价因子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存在危险废物等风险物质,同时还存在废气非正常排放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四、企业对排放的污染物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效果
表2 污染物防治措施汇总表
序号
污染源名称
治理措施
执行标准
1
焊接烟尘
通过设备自带的除尘器除尘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限值
2
激光去漆皮烟尘
通过设备自带的除尘器除尘
3
涂装废气、
锡焊废气、
三防漆废气
项目滴漆采用集中供漆站,浸漆工序设有密闭式储漆罐;通过泵吸的方式使用密闭管道将绝缘漆送入集中供漆站或储漆罐。浸塑废气和锡焊烟尘先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项目浸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风管直连浸塑区的方式收集,塑粉固化废气通过风管直连烘道的方式收集,滴漆废气通过与滴漆单元直连的方式收集,滴漆后固化废气通过与烘道、烘箱直连的方式进行收集;SMT生产线为自动化生产线,每台设备均为密闭式,锡焊废气通过与回流焊和波峰焊设备顶部直连风管是方式进行收集;UV隧道炉顶部换气口直连的方式进行收集,全部废气再经1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颗粒物、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关限值、锡及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限值。
4
胶水热固废气
项目胶水热固废气通过与胶水固化炉换气口直连的方式进行收集,并在胶水固化炉开门口设置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以90%计),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以80%计)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限值
5
注塑废气
项目注塑机为密闭式,通过与密闭式注塑机直连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以90%计),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中的相关限值
6
噪声
⑴在选购新增设备时,选用低噪声、先进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基础。
⑵对生产设备按工艺要求进行较合理的布置,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
⑶应对空气压缩机底座安装减振基础。
⑷对生产车间的门窗进行改造,安装隔声门窗。
⑸平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做好传动部件润滑,避免因不正常运行导致噪声增大。
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要求。
7
一般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废绝缘纸、废漆包线、焊接烟尘收尘、磁钢片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废布袋、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
资源化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无害化
8
危险废物
漆渣、废清洗液、废锡膏、废无纺布、废网版、废刮刀、废胶、废原料桶、废润滑油/脂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无害化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5万套电驱、120万套电控项目符合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和达标排放,并持之以恒的加强管理。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诸暨经济开发区暨阳街道学院路以西、中节能南侧
联系人:何** 联系电话:137*****085
环评单位:浙江源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诸暨市陶朱街道西二环路266号富润大厦19楼
联系人:周** 联系电话:159*****425
审批该项目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诸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方式:0575****12 0575****76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意见的对象:沿线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自本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8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公示单位: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4月3日
前期工作进展
- 立项审批
- 进行中
- 项目设计
- 设计单位未确定
-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 工程分包
-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5万套电驱、120万套电控项目」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属于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木材家具制品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预计2025-06-02开工、2026-11-24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5-04-03。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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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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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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