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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发布时间2026-04-13 项目阶段立项审批 所属行业木材家具制品

2026年4月13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是位于江苏省无锡市的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319456493),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计划2026-06-12开工、2027-12-04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6-04-13。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版本类型
版本1
发布时间
2026-04-13
项目阶段
立项审批
工程类型
新建
所属行业
木材家具制品
所属专题
木材家具制品
建筑面积
待确认
开工时间
2026-06-12
竣工时间
2027-12-04
所在省市
江苏省无锡市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2026年4月13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工艺废气资源化利用节能改造项目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杨北路29号

无锡博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无锡新视野环保有限公司

无锡博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总投资1000万元,在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杨北路29号原厂区内,建设工艺废气资源化利用节能改造项目,将工艺废气的燃烧热能转化为电能。技改后全厂产品产能保持不变,仍为年产碳/碳复合材料208吨。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电捕焦清洗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SCR脱硝换热器用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在符合接管标准的前提下,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气相渗透及SCR脱硝设施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全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置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建成后,机加工车间外50m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0510****60 hpstk@sina.com

2

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变压器油箱、外壳加工搬迁技改项目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圻路106号

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

江苏腾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总投资1000万元,由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双庙村枫杨路88号搬迁至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圻路106号,租赁无锡智网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空置厂房9045平方米,迁建年产油箱10000台、干变外壳3000个及夹件10000个项目。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废乳化液、试漏废液、喷淋塔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喷枪清洗废水用于水性涂料稀释,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在符合接管标准的前提下,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固化、烘干加热使用丙烷。下料、焊接、抛丸、喷塑、灌漆、喷漆、烘干、固化、丙烷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表5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生产车间外100m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0510****60 hpstk@sina.com

3

新能源车用油封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技术改造)

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惠畅路159号

嘉科(无锡)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无锡草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嘉科(无锡)密封技术有限公司总投资5700万元,在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惠畅路159号原厂区内,建设年产汽车用油封制品500万套,技改后全厂项目规模:年产汽车用油封制品11340万套(金属油封10140万套、塑料油封1200万套)。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零排放。现有项目脱脂废液、碱洗后漂洗废水、磷化后漂洗废水、酸洗后漂洗废水等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现有项目冷却排水、蒸汽冷凝水以及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在符合接管标准的前提下,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金属油封不涉及前道表面处理工序。本项目使用的胶粘剂在施工状态下VOCs 含量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2、表3相关限值要求。涂胶、烘干、压制、测试、注塑成型、硅胶注射使用电加热。涂胶、烘干、压制、装配、测试、注塑成型、硅胶注射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清单)表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氟化氢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要求。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以油封生产车间外100米范围、测试间所在的研发楼外5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0510****60 hpstk@sina.com

公开时间: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
进行中
项目设计
设计单位未确定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工程分包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2026年4月13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属于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木材家具制品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预计2026-06-12开工、2027-12-04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6-04-13。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以上信息由中策大数据持续跟踪更新;完整建设内容、主要采购设备清单与参建单位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会员内容,登录可查看。您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755-26921213咨询该项目最新进展。

主要采购设备

该项目可能用到的设备如下,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核实的为准。  生产线设备:全电动吹瓶机、挤出机、干燥机、干燥塔、输送带、除湿器、分配器、排出器、全自动注瓶机、提升机、上料机、破碎机、清洗设备、模具、注塑机、制塑机、搅拌机、料塔、过滤器、加热带、热电偶、注射器、鼓风机、空压机、压缩空气过滤器、破碎机、冷水机等。    包装及材料:包装机、计数器、打包机、贴标机、封口机、封条粘贴器、装箱机、封箱机、...

完整设备清单,登录可查看

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业主单位

单位:无锡************登录可查看

联系人:登录可查看

手机:051*****560登录可查看

完整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登录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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