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关于镜洋镇水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关于镜洋镇水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是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321678488),总投资额586.58万元,目前处于施工阶段阶段,计划2024-12-15开工、2026-06-08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4-10-16。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 版本类型
- 版本1
- 发布时间
- 2024-10-16
- 项目阶段
- 施工阶段
- 工程类型
- 新建
- 所属行业
- 木材家具制品
- 所属专题
- 木材家具制品
- 总投资额
- 586.58万元
- 建筑面积
- 待确认
- 开工时间
- 2024-12-15
- 竣工时间
- 2026-06-08
- 所在省市
- 福建省福州市
- 项目地址
- 位于福清市镜******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镜洋镇水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淘江流域护坡工程(二期)(施工)(重新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镜洋镇水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淘江流域护坡工程(二期)(施工)(重新招标)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3】7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镜洋镇水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淘江流域护坡工程(二期)(施工)(重新招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镜洋镇红星村、琯口村;
2.2工程规模:在淘江干流红星村1#桥-琯口村2#桥上游现状挡墙处河道右岸新建护岸,总长837.48米,护岸采用重力式挡墙结构,设计岸顶高程为122.55米~107.8米。配套护栏,长度为840米;建设透水砖步道,长度为840米,宽度为2米,沿河岸设置庭院柱灯45套。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3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在淘江干流红星村1#桥-琯口村2#桥上游现状挡墙处河道右岸新建护岸,总长837.48米,护岸采用重力式挡墙结构,设计岸顶高程为122.55米~107.8米。配套护栏,长度为840米;建设透水砖步道,长度为840米,宽度为2米,沿河岸设置庭院柱灯45套。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最高控制价:5865804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40287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140287元);
2.6标段划分(如有):/;
2.7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7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1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现金电子保函?其他:①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②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前期工作进展
- 立项审批
- 进行中
- 项目设计
- 设计单位未确定
-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 工程分包
-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关于镜洋镇水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属于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木材家具制品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总投资额586.58万元,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施工阶段阶段,预计2024-12-15开工、2026-06-08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4-10-16。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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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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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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