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马鬃山镇至明水供水工程第二次公示
肃北县马鬃山镇至明水供水工程第二次公示是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的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323797859),目前处于其他阶段,计划2026-06-26开工、2027-12-18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6-04-27。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 版本类型
- 版本1
- 发布时间
- 2026-04-27
- 项目阶段
- 其他
- 工程类型
- 新建
- 所属行业
- 木材家具制品
- 所属专题
- 木材家具制品
- 建筑面积
- 待确认
- 开工时间
- 2026-06-26
- 竣工时间
- 2027-12-18
- 所在省市
- 甘肃省酒泉市
- 项目地址
- 甘肃省酒泉市******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肃北县马鬃山镇至明水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肃北县马鬃山镇至明水供水工程
项目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北县马鬃山红沙梁片区、明水片区
建设内容:肃北县马鬃山镇至明水供水工程主要由供水管线和调蓄水池等建筑物组成,供水线路从肃北县马鬃山镇供水工程主管线DN450球墨铸铁管桩号K157+643接入取水,管线自南向北布设,于桩号K57+500处穿越G7(京新高速),最终达到明水片区明水火车站东南侧。引水线路全程为重力流。为提高工程的沿线供水保证率,拟在红沙梁支线末端新建红沙梁蓄水池一座,库容30万m³;在马鬃山镇明水片区明水火车站东南侧2.0km处修建明水蓄水池1座,库容20万m³。全线管道总长145km,釆用埋管。全程为重力流段,地面高差330m,平均纵坡1/319。近期设计水平年设计流量为0.092m³/s,日用水量为7919.8m³,年供水规模为222.36万m³;远期设计水平年设计流量为0.159m³/s,日用水量为13720m³,年供水规模为385.22万m³。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1、生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环境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带、施工道路等占地将改变局部区域土地利用性质,施工过程中的场地平整将对区域地表植被和土壤造成破坏,致使区域生物量减少。土方的开挖、回填均会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影响。
防治措施: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植物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尽可能减少对现有植被的破坏。施工期间划定施工区域界限,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面和减少破土面积。施工结束后,要即时进行施工迹地的平整与植被恢复,尽量减少裸地的暴露时间;施工单位应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尽可能减少工程完工后人为因素对当地植被的再度扰动、破坏;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压实覆土,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新增水土流失。
2、环境空气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影响: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TSP主要为土方开挖、现场堆放、土方回填造成的扬尘;车辆运输造成的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THC和NOx等。
防治措施:工程施工前应“先修路、后施工”,施工场地限定施工范围;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严禁在大风天进行土方开挖,以免造成扬尘和水土流失;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尘量。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挖掘机等,选用优质柴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减少尾气排放。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3、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影响: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冲洗作业等产生的施工废水及管道试压废水。
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水质简单,可用于施工场地泼洒降尘,生活区内设置防渗旱厕;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管道试压用水可重复利用,排放时采用100m3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
4、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施工期间,作业机械类型较多,如挖掘机、装载机、运输汽车等。据类比调查,施工时各种机械的近场声级可达70~100dB(A),因此,突发性非稳态噪声源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备的机械;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同一施工场地、同一时间多台大型高噪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运输车辆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施工废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防治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产生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废焊条、管材废料等。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场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马鬃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可降至最小。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肃北县马鬃山镇人民政府
(2) 联系人:韩**
(3) 联系电话:151*****006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甘肃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刘**
(3) 联系电话:136*****295
(4) 电子邮箱:45498306@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510385qZix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网站查阅或来函我单位现场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前期工作进展
- 立项审批
- 进行中
- 项目设计
- 设计单位未确定
-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 工程分包
-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肃北县马鬃山镇至明水供水工程第二次公示」位于甘肃省酒泉市,属于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木材家具制品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其他阶段,预计2026-06-26开工、2027-12-18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6-04-27。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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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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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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