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彼洋工艺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安溪彼洋工艺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是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的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325394455),总投资额100万元,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计划2026-06-23开工、2027-12-15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6-04-24。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 版本类型
- 版本1
- 发布时间
- 2026-04-24
- 项目阶段
- 立项审批
- 工程类型
- 新建
- 所属行业
- 木材家具制品
- 所属专题
- 木材家具制品
- 总投资额
- 100万元
- 建筑面积
- 3300
- 开工时间
- 2026-06-23
- 竣工时间
- 2027-12-15
- 所在省市
- 福建省泉州市
- 项目地址
- 安溪高端装备******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项目概要:安溪彼洋工艺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铁件工艺品的生产及销售。公司现位于泉州安溪县经济开发区龙桥园,拟搬迁至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53地块6号厂房,系租赁福建华岭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预计年产铁件工艺品20万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安溪彼洋工艺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溪彼洋工艺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安溪彼洋工艺品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现有项目位于安溪经济开发区龙桥园,拟搬迁至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53地块6号厂房(118°6′32.168″E、24°58′32.203″N)
(4)建设性质:迁扩建
(5)建设及生产规模:无新基建,项目租赁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3200m2,另外东侧有单独仓库100m2,合计总建筑面积3300m2,预计年产铁制工艺品20万件。现有项目的生产设备、环保设施均可搬到新址利用。为了方便操作和工艺需要,喷粉采用专色专喷,需新增3台喷粉设备。
(6)总投资:新增投资100万元
(7)劳动定员:迁扩建后职工定员50人(新增了15人),均不住宿
(8)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正常情况为昼间工作8小时/天,生产旺季偶有夜间生产。
(9)建设现状:项目租用已厂房,现状为空厂房,项目尚未搬迁,仍在现址生产。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租用现有闲置厂房,不新增用地,不新增基建,因此本项目不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1)废水治理措施及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水质为CODCr:240mg/L、BOD5:132mg/L、SS:80mg/L、氨氮:30mg/L,各项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故本项目废水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大气治理措施及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2024年度泉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①喷砂废气:喷砂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为21.0mg/m3,排放速率为0.049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1.75kg/h,已严格50%执行)。
②喷粉废气:各喷粉柜经自带滤芯除尘后,统一接入一台滤筒除尘器进一步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为11.5mg/m3,排放速率为0.1154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1.75kg/h,已严格50%执行)。
③固化、刷漆废气:刷漆房密闭负压收集,固化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除湿)”预处理后,与刷漆(含晾干)废气合并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为38.3mg/m3,排放速率为0.0764kg/h;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浓度为12.7mg/m3,排放速率为0.0253kg/h。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60mg/m3、2.5kg/h,二甲苯≤15mg/m3、0.6kg/h)。
④燃料废气:生物质燃烧机燃料废气经“水封除尘+喷淋(稀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2.3mg/m3,SO2排放浓度为10.0mg/m3,NOx排放浓度为76.0mg/m3,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
⑤焊接、打磨废气:焊接、打磨废气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综上,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正常生产时厂界噪声值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设备噪声源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设备减振降噪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明显降低,因此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厂房东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50m²),金属边角料、废挂具、除尘灰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炉渣、泥渣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做有机肥;粉末涂料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一般固废暂存应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厂房东侧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50m²)。废滤芯、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原料空桶等危废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厂房内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安溪彼洋工艺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53地块6号厂房
联系人:黄**
联系电话:188*****898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邮箱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
公示单位:安溪彼洋工艺品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前期工作进展
- 立项审批
- 进行中
- 项目设计
- 设计单位未确定
-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 工程分包
-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安溪彼洋工艺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属于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木材家具制品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总投资额100万元,建筑面积3300,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预计2026-06-23开工、2027-12-15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6-04-24。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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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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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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