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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东路(规划路-机场东路)、古莲路(雄安路-白塔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26 项目阶段施工阶段 所属行业机场

兴东路(规划路-机场东路)、古莲路(雄安路-白塔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是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的机场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2026BFJGZ50376),总投资额3970.36万元,目前处于施工阶段阶段,计划2026-12-22开工、2028-06-14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6-05-26。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2026BFJGZ50376
版本类型
版本1
发布时间
2026-05-26
项目阶段
施工阶段
工程类型
新建
所属行业
机场
所属专题
机场
总投资额
3970.36万元
建筑面积
待确认
开工时间
2026-12-22
竣工时间
2028-06-14
所在省市
安徽省合肥市
项目地址
为合肥市滨湖******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兴东路(规划路-机场东路)、古莲路(雄安路-白塔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6BFJGZ50376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2.2.2(2)“项目经理业绩”中业绩要求调整如下: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2.2.2(2)“项目经理业绩”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调整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可以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经理承诺”中“直接填写姓名”删除。

4、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补充如下: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

5、本项目因故开标时间延期至 2026 年6月9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6月9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6、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调整为2026 年 5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前。

7、本项目补疑1第二部分第1条回复、第3条回复作废,统一回复:见补疑2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1、根据《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年版)》及《合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6 年版)》(详见附图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业绩设置的规模指标值,不得超过本项目对应指标值的70%。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8034331.78元(详见附图二),对应指标值的70%计算为:38034331.78×70%=26624032.24元,依据相关规范,业绩要求不得超过项目对应的指标值,因此本项目所有业绩要求指标应小于26624032.24元,请问是否可以将所有项目经理业绩金额指标调整为小于26624032.24元?

附图一:见附件

附图二:见附件

答: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3970.36 万元,业绩设置符合《合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6 年版)》要求。为鼓励相关市场主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相应调整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2、本项目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招标文件预公示,其中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3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详见附图三),而2026年5月8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3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详见附图四)。招标文件预公示的评标办法中,要求项目经理提供3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对多数企业而言已经是很高的门槛;而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将该项要求调整为项目经理提供3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该项要求比预公示更为苛刻,满足条件的企业寥寥无几,势必导致参与投标的企业数量偏少,项目招投标缺乏充分竞争,有损招投标的公平性。为鼓励相关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潜在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本项目竞争,请问能否将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调整回招标文件预公示中的标准,即: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6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附图三 :见附件

附图四 :见附件

答: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3、贵单位在延锋地块东侧规划支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中回复为:《合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6年版)》自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符合《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年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鼓励相关市场主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2.2.2(2)“项目经理业绩”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调整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可以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提问:本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如不接受是否为大幅缩小竞争范围,影响公平竞争同时设置3 个业绩 + 2 个奖项,属于典型的过高、过滥、量身定制式条件,严重损害招投标市场公平性,相同的项目为什么要求不一样?

答: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4、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7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我单位项目经理业绩为某城区道路排水治涝工程,施工内容为城区道路破除开挖、排水管道铺设、道路恢复等,与市政道路施工工艺类似,合同金额与竣工验收日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答:本项目业绩要求已调整,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于项目经理业绩打分太苛刻,针对民营企业自身条件,人员流动、中标困难等原因,有排除民营企业的嫌疑,缺乏市场真实性和公平性。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中第90页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关于项目经理业绩的数量及打分要求截图如下:如上图所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7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而且又明确表示: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如此计算,企业的项目经理要在五年之内有3个施工金额达到2700万以上的市政道路业绩,而且还要至少获得两次市级以上的奖项才能拿到满分。

且2021年正值新冠爆发时期大多数项目停止施工及施工进度缓慢,试问有多少民营企业有这样的实力,项目经理有这样的能力?

是否可以改成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通过的业绩可以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答: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刘**

电 话:63879081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秦晓栋

联系方式:0551****31、66223930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2026BFJGZ50376项目补疑2.pdf

兴东路(规划路-机场东路)、古莲路(雄安路-白塔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26BFJGZ50376

各投标人:

兴东路(规划路-机场东路)、古莲路(雄安路-白塔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变更公告(招标项目编号:2026BFJGZ50376)如下:

本项目招标公告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调整如下: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刘**

电 话:63879081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秦晓栋

联系方式:0551****31、66223930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2026BFJGZ50376项目变更公告.pdf

兴东路(规划路-机场东路)、古莲路(雄安路-白塔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6BFJGZ50376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 3:异常低价评审中“(2)证明材料要求”调整如下: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投标人须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经理承诺”中“并加盖单位公章”删除。

3、招标文件中涉及制度、管理文件包括不限于补疑附件内容,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第二部分

1、我单位拟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项规定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满分须具备2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7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请问,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作为评分业绩?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已阐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2、本项目我司拟派项目经理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在法定执业年龄范围内(未满 65 周岁)的退休返聘人员,持有合法有效的退休证明及企业聘用证明。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退休人员与我司构成劳务关系,依法无需且无法缴纳社会保险,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

本次招标文件未对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经理设置社保缴纳或社保证明要求。根据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的原则,该退休人员资格满足本次招标全部要求,可否合法合规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已阐明:投标人派驻投标标段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

1)项目经理需提供3个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2)同时需提供2个及以上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异议事实与理由

1)本项目为普通市政道路工程,不属于特大型、技术复杂工程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3970.36 万元,建设内容为城市支路、次干路及附属工程,技术难度常规,不属于必须设置高业绩、高奖项门槛的项目。

2)业绩数量设置违反合肥市评标导则与省级规范

根据《合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6 年版)》及安徽省住建部门相关规定:普通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不得超过2个,且不得强制限定业绩类型为“市政道路工程”;优质工程奖项不得作为资格条件或加分项,仅可作为履约能力参考。招标文件当前设置明显高于规范上限,构成对中小型企业及新进市场主体的变相限制,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①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仅限 1 个;

②加分业绩最多再加 1 个;

③合计业绩数量不得超过 2 个。招标文件要求3 个业绩,明显超出合理上限,限制竞争、排斥潜在投标人。

奖项设置过度、与履约无关,构成不合理条件本项目无创优目标、无创建优质工程要求,却强制要求项目经理2 个市级及以上奖项,属于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条件,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业绩 + 奖项叠加设置,大幅缩小竞争范围,影响公平竞争同时设置3 个业绩 + 2 个奖项,属于典型的过高、过滥、量身定制式条件,严重损害招投标市场公平性。

异议请求

1)将项目经理业绩调整为:资格业绩 1 个,加分业绩 1 个,总数不超过 2 个;

2)取消项目经理奖项加分,或仅保留最多 1 个奖项加分;

3)对上述条款予以修改,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答:不予调整,招标文件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请问两个项目经理业绩时间线有重叠交叉的情况如何认定?是否认定符合招标文件为两个项目经理业绩还是1个项目经理业绩?

经查阅: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因此同一时间只认可一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

答: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因此同一项目经理如多个业绩时间线有重叠交叉的,同一时间只认可一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刘**

电 话:63879081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秦晓栋

联系方式:0551****31、66223930

2026年5月13日

附件:

2026BFJGZ50376项目补疑.pdf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
进行中
项目设计
设计单位未确定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工程分包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兴东路(规划路-机场东路)、古莲路(雄安路-白塔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属于机场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机场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总投资额3970.36万元,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施工阶段阶段,预计2026-12-22开工、2028-06-14竣工。

项目编号 2026BFJGZ50376;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6-05-26。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以上信息由中策大数据持续跟踪更新;完整建设内容、主要采购设备清单与参建单位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会员内容,登录可查看。您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755-26921213咨询该项目最新进展。

主要采购设备

施工设备: 桥梁设备(龙门吊、贝雷片、贝雷架、架桥机、起重机、提梁机)、铺轨养护设备(捣固机、钻孔机、切轨机、打磨机、直轨弯轨平整器、拨道机方枕器、钢轨超声探伤仪、钢轨焊缝推凸器、拉伸机、扳手、铺轨设备)、路面施工设备(整平机、混凝土输送泵车、搅拌站、搅拌机、打桩机、推土机、挖掘机、钻孔机、空压机、运输车、压路机、平板振捣器、砂轮锯、打夯机、塔吊、手推工具车、叉车、平板车移动焊轨机、装载机、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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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业主单位

单位:合肥************登录可查看

联系人:刘**登录可查看

手机:638*****081登录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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