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核与辐射)
2026年6月3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核与辐射)是位于江苏省无锡市的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333148559),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计划2026-08-02开工、2028-01-24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6-06-03。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 版本类型
- 版本1
- 发布时间
- 2026-06-03
- 项目阶段
- 立项审批
- 工程类型
- 新建
- 所属行业
- 木材家具制品
- 所属专题
- 木材家具制品
- 建筑面积
- 待确认
- 开工时间
- 2026-08-02
- 竣工时间
- 2028-01-24
- 所在省市
- 江苏省无锡市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110千伏百东9X8线渚东支线08#~12#段迁改工程
江苏省宜兴市张渚镇
江苏省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无锡新视野环保有限公司
本项目输电线路路径总长约为1.491km,其中电缆线路路径长1.251km、恢复架空线路路径长0.24km:
(1)新建110kV单回电缆线路约1.251km,采用排管、拉管、电缆沟井方式敷设。
(2)拆除杆塔5基(渚东支线8#~12#),拆除110kV架空线路约1.21km。
(3)新建杆塔2基(G1、G2),新建电缆终端塔G1接至7#塔,恢复架设110kV双回架空线路;新建电缆终端塔G2接至13#塔,恢复架设110kV双回设计单回架空线路;恢复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24km。
1)施工期
生态环境
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土地占用、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本项目拟采取的一般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如下:电缆沟施工时先进行表土剥离,单独存放,做好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工作, 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拉管、排管施工做好钻机、扩孔施工过程中排土堆存,做好苫盖等措施,排土最终用于回填。新建电缆终端塔基础施工时,先进行表土剥离,单独存放,做好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工作,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拆除导线时,做好施工防护及回收工作。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根据原有功能进行恢复。铁塔拆除时需开挖至塔基下方1m左右,产生的土石方临时堆存于场地一角,塔基拆除后,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原塔基拆除后及时进行固化或者绿化处理。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定期检查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施工过程中对涉及的地表植被应加强保护、严格管理,禁止乱占、滥用和其他 破坏植被的行为,除施工必须铲除植被外,不允许乱砍乱伐。本项目严格控制各临时施工场地的占地面积,尽量减少占地。材料运输过程中,本项目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
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机械运行将产生噪声,施工单位采取如下措施:采用低噪声水平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设置围挡,削弱噪声传播。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不在夜间施工。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
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建施工、杆塔拆除的开挖作业、建筑装修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产生的扬尘等。施工期严格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主要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施工必须在划定的施工区域中进行,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混凝土拌和场,不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用罐装车将商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漏撒,不超载,经过居民点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及时进行空地硬化或绿化,减少地面裸露面积。塔基拆除施工单位应当配备防尘抑尘设备,对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控制负责。塔基拆除时应当设置围挡,采取持续加压喷淋等措施,抑制扬尘产生。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确保扬尘排放符合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
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临时沉淀池远离附近河流,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线路施工人员租用施工点附近民房或单位宿舍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施工人员居住地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施工固体废物
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如拆除塔基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等)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塔基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就地铺平;拆除的废旧线路、铁塔和附属设施等作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2)运行期
噪声
本项目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可听噪声。
电磁环境
新建段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减少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恢复架线段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减少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线路周围设置警示标志。
生态环境
本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资产将移交给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责任将一并提交。移交前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移交后,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辐射防护措施。
495117235@qq.com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0****60,0510****22
通讯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2号楼,无锡市数据局,邮编2141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前期工作进展
- 立项审批
- 进行中
- 项目设计
- 设计单位未确定
-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 工程分包
-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2026年6月3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核与辐射)」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属于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木材家具制品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预计2026-08-02开工、2028-01-24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6-06-03。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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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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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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