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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锋地块东侧规划支路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4次澄清/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4 项目阶段施工阶段 所属行业木材家具制品

延锋地块东侧规划支路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4次澄清/变更公告是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的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2026BFJGZ50374),总投资额1771.82万元,目前处于施工阶段阶段,计划2026-12-31开工、2028-06-23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6-06-04。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2026BFJGZ50374
版本类型
版本1
发布时间
2026-06-04
项目阶段
施工阶段
工程类型
新建
所属行业
木材家具制品
所属专题
木材家具制品
总投资额
1771.82万元
建筑面积
待确认
开工时间
2026-12-31
竣工时间
2028-06-23
所在省市
安徽省合肥市
项目地址
为合肥市滨湖******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延锋地块东侧规划支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6BFJGZ50374

各投标人:

1、合肥市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质量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我公司施工业绩获得景观绿化类奖项,如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徽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徽园杯”。

能否符合本项目所要求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认定标准?

答:予以认可。

3、我单位提供的徽园杯是安徽省园林绿化行业的省级奖项,全称为“安徽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由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颁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市政公用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要求?

佐证资料:

1)项目名称: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原2021年龙川路与江村路交口绿廊项目),项目编号:2025BFFGZ01914。该项目的答疑回复中明确说明了“徽园杯是安徽省园林绿化行业的省级奖项,全称为“安徽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由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颁发。”

2)项目名称:合肥市新站区少荃湖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修复工程—少荃湖中轴生态文旅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编号:2026AFXGZ50215。该项目在招标文件P77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奖项荣誉中明确说明“关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发放的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绿化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如:广玉兰杯、黄山杯、徽园杯、鲁班奖等)”

答:符合。

4、请问绿化工程、公园施工业绩是否属于市政公用工程,我司拟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绿化(公园)施工业绩,是否认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答:本项目业绩调整详见变更公告及补疑2,绿化业绩、公园业绩符合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要求。

5、请问风景园林学、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是否认可市政公用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图片见附件

答: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经开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丁**

电 话:63878909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秦晓栋

联系方式:0551****31、66223930

2026年6月4日

附件:

2026BFJGZ50374项目补疑3.pdf

延锋地块东侧规划支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6BFJGZ50374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2.2.2(2)“项目经理业绩”中业绩要求调整如下: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2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2、本项目因故开标时间延期至 2026 年6月10日11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 年6月10日11时00分。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3、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调整为2026 年 5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前。

4、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补充如下: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2.2.2(3)“投标报价”中“E1=4,E2=2”调整为“E1=3,E2=1”。

第二部分

1、本项目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招标文件预公示,其中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2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详见附图一),而2026年5月8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2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详见附图二),为鼓励相关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潜在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本项目竞争,建议将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调整回招标文件预公示中的标准,即: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附图一:见附件

附图二 :见附件

答: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2、本项目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我公司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承建的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四合苑综合整治)市政景观绿化项目,荣获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2024年B类质量工程项目(市政等类)奖项。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苏住建质〔2024〕4 号文 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第五条:“姑苏杯”每年评审一次,实行获奖项目总量控制。其中房屋建筑、装饰工程项目获奖总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本市扬子杯推荐名额的 5 倍,A 类获奖项目(推荐申报“扬子杯”或授予“姑苏杯”优质工程金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扬子杯推荐名额的 2 倍”,认定为:A类质量工程奖等同于“姑苏杯”优质工程金奖,B类质量工程奖等同于“姑苏杯”优质工程奖。(相关证明材料附后)。请问我公司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承建的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四合苑综合整治)景观绿化项目,荣获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2024年B类质量工程项目(市政等类)奖项,能否满足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要求?

图片见附件

答:予以认可。

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我单位项目经理业绩为某城区道路排水治涝工程,施工内容为城区道路破除开挖、排水管道铺设、道路恢复等,与市政道路施工工艺类似,合同金额与竣工验收日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答:本项目业绩要求有调整,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经开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丁**

电 话:63878909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秦晓栋

联系方式:0551****31、66223930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2026BFJGZ50374项目补疑2.pdf

延锋地块东侧规划支路工程施工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26BFJGZ50374

各投标人:

延锋地块东侧规划支路工程施工项目变更公告(招标项目编号:2026BFJGZ50374)如下:

本项目招标公告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调整如下: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2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经开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丁**

电 话:63878909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秦晓栋

联系方式:0551****31、66223930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2026BFJGZ50374项目变更公告.pdf

延锋地块东侧规划支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6BFJGZ50374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 3:异常低价评审中“(2)证明材料要求”调整如下: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投标人须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经理承诺”中“直接填写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删除。

3、招标文件中涉及制度、管理文件包括不限于补疑附件内容,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社区服务中心拟资产处置涉及的绿化苗木价值项目评估报告》随补疑附件发放,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第二部分

1、本项目我司拟派项目经理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在法定执业年龄范围内(未满 65 周岁)的退休返聘人员,持有合法有效的退休证明及企业聘用证明。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退休人员与我司构成劳务关系,依法无需且无法缴纳社会保险,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

本次招标文件未对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经理设置社保缴纳或社保证明要求。根据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的原则,该退休人员资格满足本次招标全部要求,可否合法合规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已阐明:投标人派驻投标标段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

1)项目经理需提供3个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2)同时需提供2个及以上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我方认为该业绩门槛与项目规模不匹配、设置过高、构成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肥市评标导则,请求予以修改。

异议事实与理由

1)本项目为常规市政支路,技术难度低,无需设置高业绩门槛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1771.818 万元,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仅包含道路、给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等常规附属工程,不属于大型、复杂、技术难度高的工程。

2)业绩数量设置违反合肥市评标导则与省级规范

根据《合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6 年版)》及安徽省住建部门相关规定:普通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不得超过2个,且不得强制限定业绩类型为“市政道路工程”;优质工程奖项不得作为资格条件或加分项,仅可作为履约能力参考。招标文件当前设置明显高于规范上限,构成对中小型企业及新进市场主体的变相限制,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①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仅限 1 个;

②加分业绩最多再加 1 个;

③合计业绩数量不得超过 2 个。招标文件要求3 个业绩,明显超出合理上限,限制竞争、排斥潜在投标人。

奖项设置过度、与履约无关,构成不合理条件本项目无创优目标、无创建优质工程要求,却强制要求项目经理2 个市级及以上奖项,属于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条件,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业绩 + 奖项叠加设置,大幅缩小竞争范围,影响公平竞争同时设置3 个业绩 + 2 个奖项,属于典型的过高、过滥、量身定制式条件,严重损害招投标市场公平性。

异议请求

1)将项目经理业绩调整为:资格业绩 1 个,加分业绩 1 个,总数不超过 2 个;

2)取消项目经理奖项加分,或仅保留最多 1 个奖项加分;

3)对上述条款予以修改,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答:《合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6年版)》自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符合《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年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鼓励相关市场主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2.2.2(2)“项目经理业绩”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调整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可以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3、请问两个项目经理业绩时间线有重叠交叉的情况如何认定?是否认定符合招标文件为两个项目经理业绩还是1个项目经理业绩?

经查阅: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因此同一时间只认可一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

答: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因此同一项目经理如多个业绩时间线有重叠交叉的,同一时间只认可一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经开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丁**

电 话:63878909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秦晓栋

联系方式:0551****31、66223930

2026年5月15日

附件:

2026BFJGZ50374项目补疑.pdf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
进行中
项目设计
设计单位未确定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工程分包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延锋地块东侧规划支路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4次澄清/变更公告」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属于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木材家具制品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总投资额1771.82万元,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施工阶段阶段,预计2026-12-31开工、2028-06-23竣工。

项目编号 2026BFJGZ50374;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6-06-04。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以上信息由中策大数据持续跟踪更新;完整建设内容、主要采购设备清单与参建单位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会员内容,登录可查看。您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755-26921213咨询该项目最新进展。

主要采购设备

该项目可能用到的设备如下,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核实的为准。  生产线设备:全电动吹瓶机、挤出机、干燥机、干燥塔、输送带、除湿器、分配器、排出器、全自动注瓶机、提升机、上料机、破碎机、清洗设备、模具、注塑机、制塑机、搅拌机、料塔、过滤器、加热带、热电偶、注射器、鼓风机、空压机、压缩空气过滤器、破碎机、冷水机等。    包装及材料:包装机、计数器、打包机、贴标机、封口机、封条粘贴器、装箱机、封箱机、...

完整设备清单,登录可查看

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业主单位

单位:合肥************登录可查看

联系人:丁**登录可查看

手机:638*****909登录可查看

完整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登录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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