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6年6月8日拟对江山市菲尼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000吨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6年6月8日拟对江山市菲尼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000吨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技术改造项目是位于浙江省衢州市的土壤修复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334449420),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计划2026-08-07开工、2028-01-29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6-06-08。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 版本类型
- 版本1
- 发布时间
- 2026-06-08
- 项目阶段
- 立项审批
- 工程类型
- 扩建
- 所属行业
- 土壤修复
- 所属专题
- 土壤修复
- 建筑面积
- 待确认
- 开工时间
- 2026-08-07
- 竣工时间
- 2028-01-29
- 所在省市
- 浙江省衢州市
- 项目地址
- 江山市贺村镇******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56H/2026-16721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6-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市菲尼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000吨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江山市菲尼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000吨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贺村镇礼贤村市后塘沿60号
建设单位:江山市菲尼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杭州牧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化制废气
氨气、硫化氢、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尘等
化制废气经密闭收集后进入冷凝+高温废气分解炉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
破碎废气
氨气、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粉尘等
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现有冷库废气经酸性喷淋+碱性喷淋+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油渣分离、出渣废气
氨气、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粉尘等
油渣分离、出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污水站废气、新建冷库废气经酸性喷淋+碱性喷淋+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燃烧废气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尘等
燃烧废气中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油锅炉废气经SNCR处理后高空排放,尾气合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中标准要求
污水站废气
非甲烷总烃
收集后经密闭收集后经酸性喷淋+碱性喷淋+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的限值
冷库废气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等
收集后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酸性喷淋+碱性喷淋+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地表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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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进入厂区污水站,采用“A/O+消毒+过滤”工艺进行处理后62%回用于车间清洗等工序,剩余38%经槽罐车送贺村污水处理厂处理。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中要求
声环境
设备运行噪声
噪声
在选购设备时,应优先考虑低耗、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摆放尽量往房间中央靠;在布置设备时,在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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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1、危险废物利用新建的危废暂存库(面积约20m2)进行暂存,可满足本项目达产情况下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暂存需求;该暂存场所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化改造。
2、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全部委托外部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不进行危废自行处置;一般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或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建设单位应在车间设计、建设阶段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控工作,从工艺、设备、原料储存运输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企业需要加强对厂区内设备“跑冒滴漏”检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尽量杜绝事故性泄露与排放。
(2)过程控制措施
过程控制主要从大气沉降、垂直入渗等途径进行控制
①涉及大气沉降途径:合理设计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确保废气处理效率和全面稳定达标,并可在厂区绿地范围种植对有机物有较强吸附降解能力的植物,一方面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另一方面减少因大气沉降带来的土壤污染。②涉及垂直入渗途径:对于地下或半地下本工程构筑物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是防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基本措施,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等要求,评价区的半地下工程应将防渗设计纳入整体工程设计任务书中。防渗设计应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防渗层材料的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7cm/s,且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兼容。相应污染区防渗要求详见表4-34,分区防渗图详见图4-5。
生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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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要求建设单位在本次项目实施投运前按规范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从组织机构、救援保障、报警通讯、应急监测及救护保障、应急处理措施、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等方面制定严格的制度,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启动预案,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联系人:衢州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前期工作进展
- 立项审批
- 进行中
- 项目设计
- 设计单位未确定
-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 工程分包
-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6年6月8日拟对江山市菲尼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000吨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属于土壤修复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土壤修复专题,工程类型为扩建。
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预计2026-08-07开工、2028-01-29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6-06-08。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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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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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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