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工作项目
2025-2026年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工作项目是位于广东省惠州市的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355877759),总投资额24.85万元,目前处于其他阶段,计划2026-10-25开工、2028-04-17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6-08-26。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 版本类型
- 版本1
- 发布时间
- 2026-08-26
- 项目阶段
- 其他
- 工程类型
- 新建
- 所属行业
- 木材家具制品
- 所属专题
- 木材家具制品
- 总投资额
- 24.85万元
- 建筑面积
- 待确认
- 开工时间
- 2026-10-25
- 竣工时间
- 2028-04-17
- 所在省市
- 广东省惠州市
- 项目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甲方: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电话:0752****21
地址:惠阳区淡水南亨西路11号
乙方:广东福润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752****88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5号佳兆业中心三期综合楼35层01号
根据2025-2026年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工作项目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2025-2026年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工作项目采购需求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15)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伍佰元整(¥248500.00元)。
本合同额已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监测费、印刷费、车辆使用费、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详见附件1。
第二条 服务范围及要求
1.服务范围
惠阳区8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区域概况及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对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状况评估,水源地环境问题与成因分析,结合评估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3.服务要求
1)具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饮用水源评估任务。
2)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好的社会信誉。应提出保证项目技术复核质量和进度的措施。
3)具有保证业务需要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
4)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计划及承诺。
5)独立完成甲方委托的审查业务,不得将其他审核任务转让第三方完成,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遗失、损坏项目资料,并按甲方的要求按期做好已完项目的相关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审核项目有关的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审查有关情况。
第三条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起两年。
第四条 成果要求
《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2025年度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惠州市惠阳区沙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2025年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
《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2026年度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惠州市惠阳区沙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2026年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必要的基础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 乙方的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2)在调查评估服务过程,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3)对提交的评估报告成果负责;
4)做好资料保密工作,保证所有资料不外泄。
第六条 支付方式
(1)预付款: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乙方请款资料及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合同款(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柒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74550.00元);
(2)进度款:支付比例60%,合同款的60%分2次支付,每提交一年度两份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后,且在收到乙方请款资料及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具体支付如下:
乙方提交《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2025年度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惠州市惠阳区沙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2025年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柒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74550.00元);
乙方提交《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2026年度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惠州市惠阳区沙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2026年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柒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74550.00元);
(3)绩效款:合同金额10%作为绩效考核金,乙方完成2025、2026年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后,由甲方对乙方作出绩效考核评价,根据绩效考核得分支付绩效考核金,即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24850.00元)。综合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全额支付绩效款;综合得分高于80分(含80分)低于90分,支付绩效款50%;低于80分,绩效款全部不予支付。绩效考核明细详见附件2;
(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合法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不追究甲方因政府财政审批导致不能如期付款造成的逾期违约责任。
第七条 知识产权归属
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成果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2、乙方不得保存上述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光盘等涉及本项目的任何相关资料,不得将本项目资料用于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3、乙方所提供的成果报告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乙方退回服务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 保密
甲乙任何一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对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前述的保密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者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保密期限永久。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按照实际产生的服务成本进行结算。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乙方(盖章):广东福润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惠州市
签约地点:惠州市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广东福润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工作经费概算
工作经费总估算表
序号
类别
项目
服务费用(万元)
总价
(万元)
项目总费用
24.85
一、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2025年度)
∑(1~6)
12.4250
1
租车费
项目工作人员与专家出差、交流等所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车预算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粤财行〔2024〕25号)/1.日均出行距离不超过250公里的租车行为适用综合定额标准/小轿车租赁车辆费用为340元/天·辆,租赁1辆、25天,合计0.85万元。
0.85
2
人员劳务费
项目前期调研、数据处理、成果编制等所发生的人员劳务费
参考《2025年惠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三)分岗位类型工资价位/2.分专业技术职称工资价位》/中位数,高级职称人员为13132元/月/21.75天=603.77元/天;中级职称人员为10372元/月/21.75天=476.87元/天;初级职称人员为7844元/月/21.75天=360.64元/天,详见表4-2。
8.77
4
印刷费
报告初稿、专家评审稿、最终成果稿等资料的印刷费用
需打印报告及图集共30套,每套需73.9元,合计0.2217万元。
0.2217
5
咨询会议费
《惠州市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2025年度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咨询、论证、评审、听证等的专家咨询会议费用
咨询会议费主要包括对技术报告的专家咨询、专家评审,以及工作交流、听证、项目验收等会议发生的费用,本项目会议在惠阳区召开,本项目共需召开专家咨询会议1次,时长为1天。每期会议人数为8人,按照《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费标准为550元/人·天,合计0.44万元。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28号)第六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本次需邀请专家3名,其中:专家组组长1名,咨询费标准2000元/(人•天);专家组成员2人,咨询费标准1500元/(人•天),专家咨询费合计0.5万元,咨询会议费合计0.94万元。
1.88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2025年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咨询、论证、评审、听证等的专家咨询会议费用
咨询会议费主要包括对技术报告的专家咨询、专家评审,以及工作交流、听证、项目验收等会议发生的费用,本项目会议在惠阳区召开,本项目共需召开专家咨询会议1次,时长为1天。每期会议人数为8人,按照《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费标准为550元/人·天,合计0.44万元。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28号)第六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本次需邀请专家3名,其中:专家组组长1名,咨询费标准2000元/(人•天);专家组成员2人,咨询费标准1500元/(人•天),专家咨询费合计0.5万元,咨询会议费合计0.94万元。
6
税费(6%)
2025年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费用为11.7217万元,税费为0.7033万元。
0.7033
二、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2026年度)
∑(1~6)
12.4250
1
租车费
项目研究人员与专家出差、交流等所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车预算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粤财行〔2024〕25号)/1.日均出行距离不超过 250 公里的租车行为适用综合定额标准/小轿车租赁车辆费用为340元/天·辆,租赁1辆、25天,合计0.85万元。
0.85
2
人员劳务费
本项目前期调研、数据处理、成果编制等所发生的人员劳务费
参考《2025年惠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三)分岗位类型工资价位/2.分专业技术职称工资价位》/中位数,高级职称人员为13132元/月/21.75天=603.77元/天;中级职称人员为10372元/月/21.75天=476.87元/天;初级职称人员为7844元/月/21.75天=360.64元/天,详见表4-2。
8.77
4
印刷费
报告初稿、专家评审稿、最终成果稿等资料的印刷费用
需打印报告及图集共30套,每套需73.9元,合计0.2217万元。
0.2217
5
咨询会议费
《惠州市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2026年度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咨询、论证、评审、听证等的专家咨询会议费用
咨询会议费主要包括对技术报告的专家咨询、专家评审,以及工作交流、听证、项目验收等会议发生的费用,本项目会议在惠阳区召开,本项目共需召开专家咨询会议1次,时长为1天。每期会议人数为8人,按照《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费标准为550元/人·天,合计0.44万元。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28号)第六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本次需邀请专家3名,其中:专家组组长1名,咨询费标准2000元/(人•天);专家组成员2人,咨询费标准1500元/(人•天),专家咨询费合计0.5万元,咨询会议费合计0.94万元。
1.88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2026年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咨询、论证、评审、听证等的专家咨询会议费用
咨询会议费主要包括对技术报告的专家咨询、专家评审,以及工作交流、听证、项目验收等会议发生的费用,本项目会议在惠阳区召开,本项目共需召开专家咨询会议1次,时长为1天。每期会议人数为8人,按照《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费标准为550元/人·天,合计0.44万元。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28号)第六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本次需邀请专家3名,其中:专家组组长1名,咨询费标准2000元/(人•天);专家组成员2人,咨询费标准1500元/(人•天),专家咨询费合计0.5万元,咨询会议费合计0.94万元。
6
税费(6%)
2026年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费用为11.7217万元,税费为0.7033万元。
0.7033
表4-2项目工作人员劳务费明细
序号
类别
具体工作内容
费用
(万元)
投入人员及工作量
1
资料整理分析
编制工作方案,开展背景资料整理分析(包括水文、水质、保护区批复、环境管理等相关资料)
0.516
拟投入高级职称人员1名,实务工作时间1天;中级职称人员1名,实务工作时间2天;助理工程师2名,实务工作时间5天。
2
现场勘查
开展水源地现场踏勘及无人机巡查,整理溯源台账工作报告
5.820
拟投入高级职称人员1名,实务工作时间20天;中级职称人员2名,实务工作时间20天;助理工程师3名,实务工作时间25天。
3
报告
编制
总论(评估背景、编制依据、评估目标、工作流程与技术路线等)
0.336
拟投入高级职称人员1名,实务工作时间1天;中级职称人员1名,实务工作时间2天;助理工程师1名,实务工作时间5天。
4
水源地基础状况及水源地环境管理状况(包括水源地基本情况、水量保证、水质达标、环境管理等相关情况及水源地分类评估、综合评估)
0.733
拟投入高级职称人员1名,实务工作时间1天;中级职称人员1名,实务工作时间2天;助理工程师2名,实务工作时间8天。
5
问题及成因分析(结合水源地基础状况及水源地环境管理状况评估结果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
0.300
拟投入高级职称人员1名,实务工作时间1天;中级职称人员1名,实务工作时间2天;助理工程师1名,实务工作时间4天。
6
对策与建议(从污染源整治、保护区建设整治、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等提出水源地环境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0.336
拟投入高级职称人员1名,实务工作时间1天;中级职称人员1名,实务工作时间2天;助理工程师1名,实务工作时间5天。
7
报告技术审核及修改(开展内部技术审核并完成报告修改工作)
0.336
拟投入高级职称人员1名,实务工作时间1天;中级职称人员1名,实务工作时间2天;助理工程师1名,实务工作时间5天。
8
专家评审及修改(开展外部专家技术审核并完成报告修改工作)
0.396
拟投入高级职称人员1名,实务工作时间2天;中级职称人员1名,实务工作时间2天;助理工程师1名,实务工作时间5天。
-
小计
8.77
-
附件2:绩效考核表
2025-2026年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工作项目绩效考核表
考核
项目
具体考核分项
考核分值
得分情况
备注
服务成果
项目结束后提供“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2025年度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2026年度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资料文件。
(共20分,提供一份得10分,未提供得0分。)
20
综合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通过验收,全额支付绩效款;综合得分高于80分(含80分)低于90分,支付绩效款50%;低于80分,绩效款全部不予支付。
服务质量
服务报告成果内容丰富且质量很高的,得20分;较高的,得15分;一般的,得10分。
20
服务人员要求
1.乙方应成立评估工作组开展评估工作,工作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共8分)
2.评估工作组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且具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4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2分,具有助理级职称证书得1分,最高得7分)
15
服务时限
从合同签订起评估工作组须在合同要求时限内完成所有评估工作并通过验收。(共30分)
30
满意度
服务反应及时,服务态度双方契合度很高的,得15分;较高的,得10分;一般的,得8分。
15
合计
100
甲方评分人: 乙方确认:
前期工作进展
- 立项审批
- 进行中
- 项目设计
- 设计单位未确定
-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 工程分包
-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2025-2026年惠阳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工作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属于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木材家具制品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总投资额24.85万元,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其他阶段,预计2026-10-25开工、2028-04-17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6-08-26。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以上信息由中策大数据持续跟踪更新;完整建设内容、主要采购设备清单与参建单位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会员内容,登录可查看。您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755-26921213咨询该项目最新进展。
主要采购设备
完整设备清单,登录可查看
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完整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登录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