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2026年9月1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是位于江苏省无锡市的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362377570),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计划2026-11-16开工、2028-05-09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6-09-17。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 版本类型
- 版本1
- 发布时间
- 2026-09-17
- 项目阶段
- 立项审批
- 工程类型
- 新建
- 所属行业
- 木材家具制品
- 所属专题
- 木材家具制品
- 建筑面积
- 待确认
- 开工时间
- 2026-11-16
- 竣工时间
- 2028-05-09
- 所在省市
- 江苏省无锡市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2026年9月1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铝合金轮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锦祁路19号
无锡锦绣轮毂有限公司
无锡草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锦绣轮毂有限公司总投资4800万元,在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锦祁路19号,租赁江苏锦绣铝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共9420平方米,实施铝合金轮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引进自动化设备,新增静止、喷亮粉等工艺,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并扩建年产铝合金轮毂30万件)。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间接冷却水、湿式除尘器用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气密性实验废水、工件冲洗废水回用于乳化液配置,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于耐火材料配置用水,不排放。生活污水(含浴室废水)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保温、冲洗后吹干使用电加热;废铝屑前处理、熔化、静止、烤包、模具预热、热处理、喷粉后固化使用天然气加热,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本项目废铝屑前处理、熔化、静止、扒灰渣、除气、烤包、打灰、喷砂、模具喷涂、模具预热、热处理、静电除尘、喷亮粉、挂具清理、固化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表5、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江苏省《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分别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3、《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相关标准要求。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车间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0510****60 hpstk@sina.com
2
窗帘布、广告装饰布、纺织面料及窗帘配件加工生产线扩建项目
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堰玉西路34号
无锡正方体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英普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正方体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1700万元,搬迁至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堰玉西路34号,利用自有空置厂房16070.22平方米,建设年生产、加工窗帘布1000万米、广告布100万米、垂帘面料涂层50万米、卷帘面料涂层50万米及窗帘配件20吨项目。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浆料桶清洗废水回用于黑色涂层浆料配置,不排放;碱喷淋废液、水喷淋废液在满足《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25)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造粒、覆线、注塑使用电加热;定型、烘干使用天然气加热,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使用的涂层浆料在施工状态下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2相关标准要求。造粒、覆线、注塑、投料搅拌、定型、分散、涂层、烘干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表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分别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相关标准要求。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厂区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公开时间: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前期工作进展
- 立项审批
- 进行中
- 项目设计
- 设计单位未确定
-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 工程分包
-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2026年9月1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属于木材家具制品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木材家具制品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建筑面积待确认,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预计2026-11-16开工、2028-05-09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6-09-17。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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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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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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