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2026年丽水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丽水职高综合能源托管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概要
“[市本级]2026年丽水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丽水职高综合能源托管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是2026年10月12日发布于浙江省·丽水市的中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丽水市交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为安徽辉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涉及金额854267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中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中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丽水市
- 发布日期
- 中标公告金额
- 854267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发包项目名称:2026 年丽水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丽水职高综合能源托管项目(二期)
发包序号:浙大建招A2026170 号
发包人:登录后查看公司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登录后查看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沈丽君、曹悦0578-2153353
中标候选人:登录后查看公司
资质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孙文雅
证书号:皖登录后查看
预中标价:人民币捌拾伍万肆仟贰佰陆拾柒元整(¥登录后查看元)
工期:60日历天,确保登录后查看前完成并网发电。
质量目标:满足设计要求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大登录后查看公司
时间:登录后查看
信息来源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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