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心城区道路标志标线系统性优化设计项目-汉澜春境小区出入口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安康中心城区道路标志标线系统性优化设计项目-汉澜春境小区出入口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二次)采购公告”是2026年10月18日发布于陕西省·安康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正恒忠卫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涉及金额603644.68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安康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603644.68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安康中心城区道路标志标线系统性优化设计项目-汉澜春境小区出入口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2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安康中心城区道路标志标线系统性优化设计项目-汉澜春境小区出入口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登录后查看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中心城区道路标志标线系统性优化设计项目-汉澜春境小区出入口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登录后查看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登录后查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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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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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安康中心城区道路标志标线系统性优化设计项目-汉澜春境小区出入口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二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登录后查看 |
登录后查看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中心城区道路标志标线系统性优化设计项目-汉澜春境小区出入口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中心城区道路标志标线系统性优化设计项目-汉澜春境小区出入口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 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 供应商需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至 2026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登录后查看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02日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02日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 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登录后查看95、登录后查看00;(5)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0915-323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汉城国际二号楼一单元1002
联系方式:0915-3204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0915-3204657
陕西正登录后查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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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与说明
"本公告内容由中策大数据自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权威公开渠道聚合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权威公开渠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常见问题
什么是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是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信息公开通知,说明项目名称、资格要求、投标时间地点等关键内容。本页由中策大数据整理自公开渠道,供投标企业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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